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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由杨玉圣组织策划的“全国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杨玉圣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近年来又以创办学术批评网而知名,还曾组织过类似的研讨会,如“首都中青年学者学术规范论坛”等。
杨玉圣对国内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问题的关注由来以久,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他。
学术批评网的偶然与必然
记者:您所创办和主持的学术批评网已经是一个名闻遐迩的学术网站。请问您当时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创办这样一个网站的?
杨玉圣:学术批评网开通于4年多以前的2001年3月15日,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说必然,就在于当时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革命所提供的新技术平台。这可能是最近一二百年来继电报电话、轮船飞机之后改变人类交往与联系的最重大的变革。通过互联网,地球不仅更圆了,而且也变小了。小小寰球,一网打尽。这就是互联网的魄力和魅力。没有互联网,何从谈起办网站?
我本人接触互联网是从1998年开始,当时有机会到美国访学。在美国的大学里,当时上网已经相当普遍、非常方便了。我当时的身份是富布莱特学者,自己所先后访问的波士顿大学和堪萨斯大学都提供了免费的电子信箱,那时主要是利用互联网查阅、下载美国问题研究的资料。较之传统的文献检索手段,互联网不仅提供了交流的自由与便利,而且还显著地降低了交流的成本。
2000年,作为创办伊始的中华读书网学术顾问,我发起和主持了“百位学者谈长江《读书》奖风波”讨论,后来编辑出版了《学术权力与民主》讨论集。这是互联网兴起后中国学术界第一次通过网络平台而开展的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与反批评。时间的瞬息性、空间的无限性、讨论的互动性等网络平台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因此,创办一个学术评论为主的网络学术平台,就成为一个相当迫切的愿望。于是,就有了学术批评网。
记者:为什么想到办的是学术批评网而不是其他的网站?
杨玉圣:你可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这确实是一个问题。如果当初要办一个商业性、经营类的网站,4年下来,也许可以“淘金”了,但学术批评网却注定不可能如此。
那么,为什么要办学术批评网呢?理由很简单:这跟自己的志趣有关。一方面,我自己对学术评论确实是情有独钟,从1984年发表第一篇习作起,写的大大小小的文章差不多都跟学术评论有关——从综述、书评到学术批评、学术规范,二十年一以贯之。
另一方面,我一再感受到学术批评之困难与艰难,不受重视反遭歧视。不仅没有学术批评的氛围与机制,而且也缺乏交流的机会与平台。尽管有几千种刊物、上万份报纸,但不论是刊物还是报纸,几乎都没有学术批评的版面。所以,创设学术批评网这样一个平台,是我梦寐以求的理想。感谢互联网,这个梦想终于成真了。
“为了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记者:学术批评网创办4年多了,您在提倡学术批评、学术建设与学术规范方面下了很大的心力,能简单地向读者作些介绍吗?
杨玉圣:在汉语语境中,无论是“批评”还是“学术批评”,好像都是不怎么中听的字眼,因此一些读者一听到“学术批评网”也常常有一些不怎么美好的联想。其实未必。
学术批评网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致力于提倡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与反批评,为了学术规范与学术建设。一言以蔽之,就是“为了学术共同体的尊严”。由书法家李万生博士题写的这十个字,反映了学术批评网的追求与旨趣。
目前的主要栏目学术批评、学术规范、学术评价、学界观察、史学评论、学问人生等,也都是服务于此。目前本网保持随时更新、每天首发新作的特点,其中围绕学术刊物注释规范、学术论文伪注、学术剽窃、学术腐败、研究生与学位教育改革等焦点话题,发表了许多引起广泛关注的文章。著名学者贺卫方教授、黄安年教授等一直是本网的热心作者。
《社会科学论坛》《云梦学刊》《社会科学报》等与本网始终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这样,学者、网络、纸媒之间基本上已达成了良性互动与双赢局面。
除了尽力办好学术批评网外,我本人一直坚持学术批评实践,并致力于学术规范的倡导。除了参与起草《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主编《学术规范导论》、《学术规范读本》外,河南大学出版社还新近出版了我的两本评论集——《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史学评论》。刚刚由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的17卷本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续编)》,也是由我主持编纂的一套大型学术文丛。
学术失范与学术腐败都不应是学术界的常态
记者:近年来,学术腐败与学术失范的事例频频出现,从您所了解的情况看,其主要原因是什么?
杨玉圣: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有的是伴随社会转型而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有的属于体制方面的原因,有的属于学者自律不够的主观因素。具体地说,大概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长期缺乏知识产权观念。尽管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但有法不依,执行不严,制裁不力,形同虚设。有的研究知识产权的论著,也照抄不误。比如,中国人民大学的一篇关于知识产权的博士论文即存在严重的抄袭问题。
第二,现代学术规范体制没有确立起来。长期以来缺乏学术交流、学术积累的自觉意识,缺乏学术创新的理论勇气,满足于陈词滥调,低水平重复。
第三,量化政策导向的负面效应。人们仅仅关心和追求论著的数字、数量和规模,对学术质量、学术水准漠不关心。
第四,学术批评的严重缺席。大多数书评都是假大空、八股化的自卖自夸,既没有扬善抑恶的批评功用,又严重败坏了学术批评的学术形象。
第五,研究生培养体制存在严重缺陷。目前的培养体制缺乏科学化、规范化,选题论证、学术评议、论文答辩等环节大都流于形式主义,有的导师严重失职。
第六,对已暴露的问题处置不力。有一位著名大学的党委书记甚至还提出了莫名其妙的“扬长护短”的用人政策。
记者:学术腐败与学术失范是不是学术界的惯常现象(在国外这种情形也不能完全避免)?
杨玉圣:在国外,学术失范的现象也是存在的。但是,这种现象在发达国家的学术界在数量上是相当少的,而且他们已经具有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惩处机制。
比如王业宁、邹承鲁等37位院士曾在《光明日报》1996年1月3日的文章中提出过这样典型的例子:美国洛克菲勒大学校长、诺贝尔奖获得者巴尔的摩(Baltimore)教授,由于他署名的一篇论文被揭发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美国有关部门照样进行严格调查,经调查属实。虽然巴尔的摩本人对具体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并不知情,但作为作者之一仍不得不对此负责并引咎辞去大学校长职务。问题在于,“各种严重违反科学道德的事情,我国不仅有,而且还不少。不幸的是,虽然被揭发对象远没有巴尔的摩的声望,但我国对于不良行为的揭发者却没有给以应该给予的公正对待,对所揭发的问题经常采取捂盖子的做法,揭发文章常常被禁止发表,以致完全剥夺了对问题进一步讨论的可能性”。院士们指出:“对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采取保护、捂盖子的做法,只能助长科学界的歪风邪气,甚至把青年科学家引入歧途。”不管怎么说,学术失范与学术腐败都不应是学术界的常态。
记者:我们究竟应有何良策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呢?
杨玉圣:鉴于问题的复杂性,现在还很难拿出一个一揽子解决问题的方案。但是,这并非意味着我们束手无策、无所作为。
首先,要把学术规范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与学位教育的一个基本环节,抓紧抓好。教育部下发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北大等高校开设过相关的课程,高教社出版了《学术规范导论》等专著,这都是值得称道的良好开端。
其次,应改革现行的以数量化、工分制为导向的学术评价体制,切实重视和提高学术研究成果的质量。
再次,切实建立健全学术惩戒机制。对于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学术腐败问题,要认真对待、坚决查处。
最后,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报刊应在学术规范、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方面,激浊扬清,扬善抑恶,发挥其积极作用。
大学里的问题和危机
记者:您长期在大学里任教,那么作为大学教授,请问您对大学的现况感受如何?
杨玉圣:简单地说,喜忧参半。从1981年读大学起,我先后在国内外的7所大学学习和工作过,其中在大学里执教也已经17个年头了,耳闻目睹,确实是深有感触。一方面,确实深深体会到这些年高等教育的发展与进步,另一方面也非常忧虑所存在的问题与危机。
我们已经知道,经济是不能大跃进的,教育和学术当然也不能大跃进。但这些年的高校盲目扩招、“全民搞学术”的架势,又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大跃进。北大的李零教授说“大学不是养鸡场”,但现在的大学却正在越来越有“养鸡场”的味道。高校扩招带来的教室紧张、师资缺乏、就业艰难等突出问题,已迫在眉睫。想想看,在一个几百人的教室里上研究生的专业课,在一个上千人的教室里上本科生的专业课,两个小时下来,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态,都往往是筋疲力尽、疲惫不堪。以往那种教学相长、其乐融融的场景,正在远离大学。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大学连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都难以保障,再谈什么学术规范教育和学术素质训练,恐怕确实是勉为其难了。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一直希望国家正在重点投资建设的“985计划”、“211工程”大学,能切实担当起教书育人、知识传承、学术创新的伟大使命。
杨玉圣:中国政法大学美国政治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先后创办并主持学术批评网、美国政治与法律网。著有《中国人的美国观》《史学评论》《学术规范与学术批评》等,主编《学术规范导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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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中的不端行为
世界范围内大多数的科学家在经济组织内部从事工作,这很容易导致我们想到一些道德问题。很多最尖锐的问题出现在理论科学领域,这是一个被研究得最多的领域,也是我们讨论的起始点。一般来说,研究科学是一个自我监控的职业系统,科学家们发现新的知识并做成论文,如果通过期刊审查人员的审核就可以发表。如果一个科学家发表了大量的文章,他将得到晋升和广泛的赞誉。当然,事实的真相如何不得而知。毕竟科学家也是一个职业,有野心的人会试图采取走捷径的方式来获得成功。下面让我们看看可能出现的情况。
弄虚作假
虽然并非来自真实的实验结果,但得到自身想要的结果对科学家是一个永恒的诱惑。当满怀希望的理论得不到实验数据的支持,当迫于工作的压力而别无选择的时候,欺骗就可能出现。William Summerlin的例子就是一个典型事例(Broad and Wade 1985)。Summerlin的研究成果似乎在器官移植问题上获得巨大的突破。他的老板,一位急于求成的研究者,在全国范围内宣传他的思想,但Summerlin无法获得与其理论相符的数据,迫于无奈,他伪造了数据,并被指控弄虚作假。
John Spector事件和John Darsee事件(Broad and Wade 1985)是更为典型的情况。在这两个事件中,年轻的研究者发表了大量的论文,被科学界视为冉冉升起的新星。科内尔大学的Spector,被认为是著名的实验学者,发现了癌症的机理。哈佛大学的Darsee在一年的时间里发表了近百篇论文。然而,后续的研究人员对他们的高产提出了怀疑,最终,经过广泛的调查和争论,两名研究者失去了他们的工作。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在科学的领域弄虚作假是无法被接受的。然而,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科学界中发生的弄虚作假事件是很难被发现的。在很多事件中,在别人注意到之前,需要揭发者持续不断的努力。
剽窃
剽窃是从原作者手中强占工作的成果及其带来的荣誉。有时剽窃只是简单的偷窃行为,有时却更像是勒索。Helena Wachslicht-Rodbard事件是第一种情况的典型案例。年轻的研究者通过研究作出了一篇论文,并将其向某重要期刊投稿。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核,期刊论文评审人员传回消息:除了某些必要的修改,该论文可以发表 (Broad and Wade 1985)。
正当Dr Wachslicht-Rodbard修改自己文章时,一本期刊的另一篇文章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的论文的所有部分、她的数据,甚至她的语言表达方式都被以别人的名义登载在另一本期刊上。很自然的,她对此提出了抗议,但单单寻找评判的科学家就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对方作者的身份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原因,该文章的一名作者,Vijay Soman只是一位年轻的研究人员,但另一名作者,Philip Felig则是耶鲁大学医学院教授、知名科学家。
在真相大白之前,Helena Wachslicht-Rodbard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运动。事实上,Soman,那名年轻的研究人员的确是在Wachslicht-Rodbard论文的基础上改写的那篇文章,而Felig并不知情。由于两者的工作关系,Felig的名字也被放入文章作者之中,这就是所谓的“名誉作者”,尽管很多人并不认为其性质特别恶劣,但这的确是科学界的一种普遍的不诚实行为。真相大白之后,Soman失去了他的工作,而Felig则丧失了他在过去建立起来的声望。但也许Helena Wachslicht-Rodbard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从此以后,她对科学研究完全丧失了兴趣,并退出了这个领域。
剽窃也可能以勒索的形式出现。想象一下,一个初级的研究人员——也许只是一名助手——他做了论文所有的工作,但他的老板把自己作为文章的第一作者,窃取了本不属于自己的荣誉,他又能够怎么做?如果对此“小题大做”的话,则当他的合同在年底期满的时候,老板就不会与他续约。通过观察发现,这种不公平的情况在科学界相当普遍,毕竟每个科学家都想让自己拥有作为某一领域开创性研究者的荣誉(Manwell and Baker 1981)。
一些可疑的行为:灰色地带
科学中对与错的分界线很难明确划定。一些科学家认为这些行为是错误的,但另一些则认为是在容忍范围内的。想象一下,一个科学家做了一系列的实验,一共做出了15组结果,其中14组结果都与事先想象的相符,但第15组却与期待值有很大的差异,这种情况在科学界相当普遍。实验装置可能是不可靠的,而且科学家也只是在能够观测到的范围内来论证思想的正误,面对这种情况,究竟应该怎么做?许多科学家可能就忽略那组与期待不符的数据,认为自己只做了14组实验;而另一些科学家则认为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并认为即使那些正确的结果可以完成一篇出色的论文也是没有可信度的(Bridgstock 1993)。对此,你有何见解?
正如我们曾经了解的,科学家也需要经费来购置设备、雇佣助手和应对其他一些花销,如果没有经费,实验室也将停止运行。所以,科学家们发展了很多从研究组织获取经费的技巧和诡计。一种典型的方法就是:通过特别的努力,在提供经费组织计划的一系列实验预期范围之外完成进一步的后续研究,然后从提供经费的组织获取进一步研究的经费支持,其实所谓的进一步研究工作已经在现阶段完成了。
这种听起来很奇怪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优点。科研人员可以给出研究的最新进展报告,而且能够保证在课题结题时一定可以拿出结果,同时科研经费可以用来支持其他深入的研究项目,所以这个过程可以重复进行。于是,研究人员可以获得充足的经费支持,同时提供经费的组织也可以为它们获得所需的研究成果报告而感到高兴(隐瞒成功的话)。另一方面,这种方式是不诚实的,对于那些没有后续实验的研究者不公平(Bridgstock 1993)。
在科学界,还有很多其他的诡计和计谋。它们的细节并不重要,但它们的目标都是延续科学家的事业,让科学家在这个困难重重又难以稳定的职业中获得一些安全感。谁能判断这些诡计是否是可以为人所接受的呢?理论上,其他科学家这么做了;实践上,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人对此太过担忧。如我们所知,现在让大家对这些小诡计恢复正常的警惕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那么当大家对于这种细小的不正当行为熟视无睹时,改变人们的观念又将是多么的困难!这表明,在科学的疆域中存在广阔的灰色区域,很多事情都含混不清。
(刘立译自1998年剑桥大学出版社《科学技术与社会导论》)
(《科学时报》2005年8月8日)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5年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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