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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关于学术腐败的综合治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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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7:5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问题,近年来无论是学术界的批评还是新闻界的报道,都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在越来越多的人的心目中,有的已经见怪不怪乃至麻木不仁了,还有的莫名其妙地为之百般辩解。这些都是令人忧虑的现象。

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严格地说来,是不尽相同的。防范和纠正学术失范,主要是靠学术规范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防范和纠正学术不端,除了学术规范教育外,还应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于防范和治理学术腐败,除了上述举措外,尤其应加强法治力度。

目前在学术界流行的伪注、数据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以及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等现象,兼具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的特征。这与我们长期以来缺乏学术规范教育和学术伦理教育有关,也与缺乏学科专业训练、研究生与学位教育机制不健全有关,还与缺乏健全的成果发表机制有关,与缺乏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有关,更与一向缺乏行之有效的学术惩戒机制有关。由此,不仅学术侵权触目惊心(如抄袭剽窃、强行署名、侵吞他人成果等),而且还出现了剽窃者与被剽窃者联手作弊、剽窃者壮告批评者(“老鼠喊打”现象,最典型的是新近发生的天津沈履伟剽窃案)。此外,人们也深感学术维权步履维艰(如《著作权法》本身有漏洞、学者普遍存在害怕打官司的心态;司法不公等)。
因此,应让知识产权观念深入人心,让知识产权为学术进步保驾护航,还要坚决把学术维权进行到底。更重要的是,正面引导和教育(特别是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教育),加强学术批评与反批评,建立健全学术成果发表机制(特别是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建立健全学术惩戒机制。至于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程序不公等学术腐败现象,在现行体制下,尤其需要综合治理,重点打击,把学术反腐当作系统工程来抓。

第一,立即改变目前国家领导人和高级公务员到高校担任院长、教授、博导的流弊。八年前,1997年9月19日,李岚清同志曾经给原国家教委的批示中说过:“教授是一项崇高的称谓,有的国家甚至规定一个系只能有一位教授,兼职教授不是不可以,但一是本人得够资格;二是要有需要;三是要名副其实,要上课、讲学、搞科研。否则教授贬值是一个严重的大问题,是教育的耻辱。”可惜,这种现象不仅屡禁不止,而且愈发泛滥。教育行政化,高校衙门化,结果大学不是象牙塔,而是越来越像养鸡场。

第二,切实改变目前研究生与学位教育中愈演愈烈的“产业化”、“市场化”取向。高官“拿”博士、大款“捐”博士,已不是个别现象。大学早已不满足于办硕士生班,而是办博士生班,从而大肆批发“帽子”,大量回收票子。否则。一旦“假的真文凭”泛滥,必将严重败坏中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品格与品位。

第三,进一步加大学术惩处的力度。也许是由于“法不责众”的缘故,加之中国是根深蒂固的“人情社会”,因此无论是学术不端还是学术腐败,哪怕铁案如山,也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小、不了了之”。这也就不难理解,何以有那么多的批评,但鲜有象样的惩处。原来的北京某大学党委书记甚至提出了“扬长护短”的所谓用人政策,无形中成为学术不端行为者的庇护伞。像华东理工大学开除剽窃的教授、北京大学除名剽窃的副教授、南开大学撤消剽窃者的博士学位,还是仅有的少数例子,更多的情形则是抄袭剽窃者趾高气扬,洋洋自得。在学术界,“正不压邪”,已经不是偶然现象。鉴于中国的高校主要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办学,出于对纳税人的负责立场,建议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尽早出台《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见》。


第四,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推进学术批评。舆论监督是学术反腐的利器,要在学术问题上引入阳光机制。严肃认真地开展学术批评,特别是有影响的学术报刊要在维护学术生态方面有所作为。在这一方面,《社会科学报》《中华读书报》以及《社会科学论坛》《云梦学刊》等都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值得推重。

第五,在教育界、学术界和全社会养成尊重学术、敬畏学术的良好风气,让学术回归学术。这是从文化土壤、学术氛围上解决问题的根本之计。正如清华大学李伯重教授所强调的:“学术就是学者在‘象牙塔’中进行的‘为学术而学术’的‘纯学术’探索工作。因此在任何一个社会中,能够从事学术研究的只是很少的人。”(《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3期,第9页)像我们国家目前的情形,似乎谁都可以搞科研,“全民搞学术”,“学术大跃进”,其实是很不正常的。伟大的官员未必是优秀的学者,正如优秀的学者未必是伟大的官员一样。无论官学不分,还是亦官亦学,都很难说是正常现象。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学者才可能有所作为,学术才可能有所进步。

2005年9月15日

(载《社会科学报》2005年10月13日)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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