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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济社会学》的大面积抄袭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是他近年来发表的一系列东西中唯一算得上是本专著的,说是他的学术代表作应该不冤枉他,他自己似乎对这本书也还感觉不错,这从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主页上的周长城教授简历中可以看出来。在他众多成果之中,唯有《经济社会学》一书标明的是“独著”,并冠以“21世纪社会学重点教材”的头衔。但是,除了封面上印有“21世纪社会学系列教材”字样外,没有找到任何地方说明该书是在什么时候、被什么机构评为什么级别的重点教材。将非重点教材说成是重点教材当然有点浮夸的嫌疑。但是,从该书内容来看,浮夸恐怕是最小的一个问题。该书内容简介(见封底)称:“本书对经济社会学的发展历史、基本概念及理论体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应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相关主题进行了深刻细致的分析……”遍览全书,深刻细致的分析很难找到,问题倒是一大堆。
1、有吸收、无创新
《经济社会学》一书对经济社会学的发展历史、基本概念及理论体系确实进行了一番介绍,但实在谈不上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深刻细致的分析”。所有上过大学的人大概都会有这个感受,那就是表格多是几乎所有教材的一大特点。一个好的表格确实可以用最少的文字概括庞杂的理论流派、概念体系、研究发现等等,让读者一目了然。一个好的表格能体现一个学者提纲挈领的能力,是学者理论功底深厚,能够做到厚积薄发的表现。周长城的这本书中,表格倒是也有不少(共21个),但遗憾的是没有一个是他本人的。那么他所标榜的“系统的梳理”就有点名不副实了,因为梳理都是别人做的,他只是“拿来”而已。举例来说,他仅从〔美〕乔纳森·特纳著,邱泽奇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77-319页中,就“拿来”了3个表格:1、第69-70页“表3-1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出自特纳(2001)第319页“表24-1 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2、第186页“表7-1齐美尔的交换原则”出自特纳(2001)第271页“表19-1 齐美尔的交换原则”。3、第187页“表7-2霍曼斯的交换命题”出自特纳(2001)第277页“表20-1 霍曼斯的交换命题”。
2、行文逻辑混乱、语句不通,抄袭嫌疑很大
作为一本专著,应该在理论、体例或内容方面有所创新才对,至于逻辑清晰、语句通顺,让人读得懂就更是最起码的要求了。这本所谓的“21世纪社会学重点教材”一直就有人反映读不懂,主要是很多地方行文逻辑混乱、语句不通。下举两段为例:
例1,书中第14页第4段:
在1893年出版的著作,《社会分工论》中,迪尔凯姆作出了第一种尝试,为社会秩序给出了一个既对自由经济主义提出挑战、也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出挑战的答案。在超越“契约的非契约性基础“上对这一论点深化分析时,迪尔凯姆将注意力放在作为有机团结基础的劳动分工上。他接受了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即经济生活比政治生活更能控制人口。政府的政治事务过于远离日常生活,不能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因此他将注意力转向日常经济生活。19世纪晚期的法国与其他地方一样,劳资冲突在经济生活中蔓延开来,相对于一个概括性强、涵盖面广的社会秩序框架来说,日常经济生活并非一个有前途的研究领域。然而,迪尔凯姆认为这种***将逐渐被劳动分工的整合作用抵消。这种整合作用首先是与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依赖有关——每个人都要靠他人来满足个人需求。依迪尔凯姆所言,如果这种相互依赖感被制度化,而不是仅作为个人表达,那么它就足够能将社会维系起来。由于促进职业发展的特殊职业的生产者组织的存在,他把这个制度化过程看作是对整个社会凝聚力的贡献。这些与日常生活十分接近的组织同促进个体间合作有关,但同时又是远超越于个体之上、形成某种社会契约的组织。换句话说,它们是位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中介机构,更像中世纪的行会。在社会秩序的分析中,迪尔凯姆依据机会的均等性,又在最初的尝试中加入了第三种元素。如果个人在能力和需求方面的多样性能够充分表现出来,就会形成职业多元化的局面。例如,根据出身或财富继承来决定能否享受高级教育,当天才被这一特权所束缚的时候,就违反了这种开放性。
在这段话中,有两个句子存在着明显的逻辑混乱,并有抄袭之嫌。首先,迪尔凯姆早在1893年就出版了《社会分工论》,而周书出版于2003年。这个“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到底是指21世纪的“当代”、还是杜尔凯姆所在的19世纪90年代?如果是19世纪的“当代”,则应称“当时的”或“同时代的”,或者干脆不要时间限定,直接称“马克思主义者”;如果是21世纪的“当代”,则杜尔凯姆岂不是死而复生了?第二,文中最后一句讲到“违反了这种开放性”。“这种开放性”指的是哪一种“开放性”?前文中哪个地方对开放性进行过介绍或说明?这个开放性来得可真是突兀!
从上述这段话的行文风格来看,带有明显的外文表达特征,恐怕是原封不动地翻译的哪个外文文献,却忘了将“当代”(也许原文用的是“contemporary”)稍作处理吧?
例2,书中第21页第3段11-14行:
因此,现代西方社会可以说是创造了一套新的价值观念,如形成效率、科学推理和知识化等,这些给予经理、技术专家、科学家和专业人员等社会角色以身份和地位,也就是说,重视正式的教育证明而不是依靠财产所有权的职业身份和地位。
笔者怎么看也看不明白,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里的“也就是说”到底也就是说的什么。估计也是没翻译好吧?翻译本身也确实是个技术活,各人水平有高低并不奇怪。但如果真是翻的别人的,至少应该标明出处,读者若有疑问可以去查原文,也不至于绞尽脑汁而不得其解吧。
3、大量内容直接抄袭,几乎一字不漏
如果说上述段落只是读起来感觉像是生吞活剥别人的,那么下面这些段落是明目张胆的抄袭应该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例1,其第一章“经济社会学思想渊源及其发展”中第二节“社会学家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的第二部分介绍韦伯的思想时有这样两段:
韦伯认为,人类的经济倾向可以是传统式的或是目的理性的。传统的行为倾向曾经普遍地存在于各个社会和文化中。在政治、经济、宗教、法律等领域里,根深蒂固的保守性压抑着人们的创新潜能。这种传统倾向在经济领域具体体现为束缚于本能反应的觅食活动,以及局限于固有技术和社会关系的传统习性。对具体处境的理性决策几乎与此类传统经济行动无缘,即使有,也只是一些依稀可辨的萌芽而已。
韦伯认为理性行动具有以下特征:(1)经济行动者有计划地分配他一切可以运用的现有与未来资源;(2)他能把资源按其重要性分配到不同的可能用途;(3)当经济行动者本身拥有对必要生产工具的支配权时,他能以有计划的生产方式获得利润;(4)当事人可以有计划地通过结社的手段,取得对有限资源的共同支配权。(周长城 2003,第18页)
对文献稍微熟悉一点的读者就知道,这显然出自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一书(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几乎一字不漏。谢书原文是这样的:
韦伯认为,人类的经济倾向可以是传统式的或是目的理性的。传统的行为倾向曾经普遍地存在于各个社会和文化中。在政治、经济、宗教、法律等领域里,根深蒂固的保守性压抑着人们的创新潜能。这种传统倾向在经济领域具体体现为束缚于本能反应的觅食活动,以及局限于固有技术和社会关系的传统习性。对每一处境的理性决策几乎与此类传统经济行动无缘;即使有,也只是一些依稀可辨的萌芽而已。(谢立中1998,第31页)
韦伯以为理性行动具有以下特征:(1)经济行动者有计划地分配他一切可以运用的现有与未来的资源;(2)他能把资源按其重要性分配到不同的可能用途;(3)当经济行动者本身拥有对必要生产工具的支配权时,他能以有计划的生产方式获得利润;(4)当事人可以有计划地通过结社的手段取得对有限资源的共同支配权。(谢立中1998,第33页)
对照两本书中的文字可以看出,周长城除了将谢立中书中的“每一处境”改为“具体处境”、“未来的资源”改为“未来资源”,并在最后一句话的“手段”与“取得”之间增加了一个逗号外,几乎是原封不动地剽窃了谢立中书中的原文,既不用双引号,也不变字体和段落格式,还不加任何注解以表明出处,这不是成心剽窃还能是什么呢?
是不是周长城不懂得直接引用要加双引号,并且要明确标明出处呢?显然不是。就在上面这两段之前,第17页的最后一段他写到:“……韦伯认为,‘经济行为’应该叫做一种和平行使以经济为主要取向的支配权力,而‘合理的经济行为’应该叫做目的合乎理性地(即有计划地)行使以经济为取向的支配权力②,这种权力通常就是指“经济权力”。”第17页的脚注②是这样写的:“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8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从行文上看,这一段应该属于间接引用,转述韦伯的观点,只有专有名词打双引号,但是出处标得中规中矩,俨然是行家。那么何以翻过页来另起一段,立马就“翻脸不认人”了呢?韦伯的著作权应该尊重,中国同行的著作权就不应该被尊重吗?如此区别对待,究竟是为什么呢?经初步统计,周长城这本书中一共抄袭了谢立中先生书中1410字的内容,限于篇幅,笔者只列举上面两段。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对照《经济社会学》一书第18-19页与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1-34页的内容。
例2,书中第243页第4段至第244页第3段:
为什么不同的行业发生罢工的可能性不一样?克尔和西格尔解释为各行业工人之间以及工人与社会之间的整合程度不同,因此罢工的倾向性就有差异。罢工次数最多的行业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工人来自在同质性较强的群体;
(2)这些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不相往来;
(3)其内聚力较强。
罢工次数较少的行业是因为:
(1)工人与社会的整合程度较高;
(2)他们是那些受市场或政府限制、不允许罢工的工会成员;
(3)工人之间接触不多,无法联合举行罢工。
对不同行业罢工次数不同这一现象也可解释为,那些与外界不相往来的行业,由于不吸引人,缺乏技术,往往雇用较强悍、好斗的工人,所以罢工的次数就多。当然,罢工还受到具体特殊的历史因素影响。
至于工人们为什么会对现实不满而举行的罢工的原因较为复杂。对其解释有各种观点,较为常见的“学派”是:
(1)“经济利益”学派。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工会的主要功能是“经济性”的,就是为会员争取提高工资。
(2)“工作安全”学派。其观点是从“经济利益”学派演变而来的,认为工人想要争取的是良好的工作条件,而不是暂时的增加工资。
(3)“阶级利益”学派。“阶级利益”学派也称为“马克思”学派,他们认为资产阶级欺压工人阶级,由此引起工人们的不满。
(4)“政治”学派。他们强调,在承认工会及其集体争议方式、管辖权、内部领导权以及共产主义对工会的影响等方面,工会和资方都存在政治冲突。
(5)“人际关系”学派。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工人无法组成初级群体,而资方和工人又不能相互沟通意见,互不理解,因此工人产生不满情绪。
上述内容和〔美〕斯梅尔塞著,方明、折晓叶译《经济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6-78页的相关内容几乎完全一样。请看斯梅尔塞书中的原文:
他们对这种现象的第一个解释是:各行业工人之间以及工人与社会之间的整合程度不同,因此罢工的倾向性就有差异。他们的解释如下:
1.罢工次数最多的行业,是因为(1)工人来自在同质性较强的群体;(2)这些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不相往来;(3)其内聚力较强。2.罢工次数较少的行业,是因为:(1)其工人与社会的整合程度较高;(2)他们是那些受市场或政府限制、不允许罢工的工会成员;(3)或是工人之间接触不多,无法联合举行罢工。
他们所做的第二个解释是,那些与外界不相往来的行业,由于不吸引人,缺乏技术,往往雇用较强悍、好斗的工人,所以罢工的次数就多。这两种因素说明了行业间的差异,但是仍应考虑到文化的和政治的因素。(斯梅尔塞1989,第76-77页)
引起工人不满的原因比较复杂,许多学者对此各持己见,形成如下列举的各种“学派”:
1.“经济利益”学派。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工会的主要功能是“经济性”的,就是为会员争取提高工资。
2.“工作安全”学派。其观点是从“经济利益”学派演变而来的,认为工人想要争取的是良好的工作条件,而不是暂时的增加工资。
3.“阶级利益”学派。“阶级利益”学派也称为“马克思”学派,他们认为资产阶级欺压工人阶级,由此引起工人们的不满。
4.“政治”学派。他们强调,在承认工会及其集体争议方式、管辖权、内部领导权以及共产主义对工会的影响等方面,工会和资方都存在政治冲突。
5.“人际关系”学派。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工人无法组成初级群体,而资方和工人又不能相互沟通意见,互不理解,因此工人产生不满情绪。(斯梅尔塞1989,第78页第2段至79页)
通过对比两段文字,我们不难看出,周长城在其《经济社会学》一书中,除了将个别句子的结构稍作调整、将数字的序号由“1.”改成“(1)”外,几乎一字不漏地剽窃了斯梅尔瑟的作品。初步统计,周长城《经济社会学》第243-244页有约580字抄自斯梅尔塞著,方明、折晓叶译的《经济社会学》的第76-79页,而且同样是没有标明出处。
4、篡改原著,混淆视听
周书第243页第3段这样写道:“斯密尔塞对11个国家罢工情况的研究表明,罢工与工业行业有较大关系,也就是说,某些行业的工人比其他行业的工人更容易发生罢工事件。一般来说,煤矿工人和码头工人罢工的倾向性最强烈;其次是木材行业和纺织行业;再次是化学、印刷、制革、一般制造、建筑和食品业;然后就是制衣业、公共事业、服务业等;最不太可能发生罢工的是铁路、农业和商业。②同页脚注②:“参见〔美〕斯梅尔塞:《经济社会学》,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但是斯梅尔塞的《经济社会学》书中却明确说“对11个国家的罢工情况研究”是克尔和西格尔做的,不是斯梅尔塞做的。原书是这样写的:“克尔和西格尔对11个国家罢工情况的研究,试图探讨某些工业行业是否比其他行业更容易发生罢工事件。他们发现煤矿工人和码头工罢工的倾向性最强烈;其次是木材行业和纺织行业;再其次是化学、印刷、制革、一般制造、建筑和食品业;再就是成衣、公共事业、服务业等;最弱的是铁路、农业和商业。(斯梅尔瑟1989,第76页)”
本来是克尔和西格尔的研究,周长城的书中,却变成了斯梅尔塞的研究。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般来说,像这种情况一种可能就是作者本人没有读过斯梅尔塞的《经济社会学》原书,而是转引他人的二手资料。但如上所述,他前面已经原封不动地抄了好几段斯梅尔塞的《经济社会学》,显然这本书他是有的。那么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故意篡改原文,张冠李戴,混淆视听。
二 《经济社会学》一书的抄袭特点
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全书共12章,约40万字,竟在10章、115页、436个段落发现抄袭他人著作,总字数接近10万字。以下是其抄袭来源及目前查出的抄袭字数清单:约47640字抄自斯梅尔瑟(Neil Smelser)和斯威德伯格(Richard Swedberg)合编的《经济社会学手册》英文版(见Neil
Smelser and Richard Swedberg(eds.).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 约6300字抄自斯威德伯格的《经济社会学主要传统》(见Swedberg,Richard. 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pp251-276.1991);约6000字抄自John Lie的《交换模式的概念》(见John
Lie. The Concept of Mode of Exchange.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92,
Vol.57(August:508-523));约6000字抄自浅野克已著、单东译的《企业理论的新发展》(载《浙江社会科学。1995年第2期、第3期》;约4800字抄自肖鸿的《试析当代社会网研究的若干进展》(载《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3期);约4000字抄自朱国宏主编的《经济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约4000字抄自乔纳森·特纳著、邱泽奇译的《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约4000字抄自高云庆的《现代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载《甘肃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约3500字抄自方壮志的《社会网研究的基本概念和方法》(载《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年版》;约3000字抄自余光胜的《一种全新的企业理论:企业知识理论》(载《外国经济与管理》,2000年第2期);约2000字抄自米达尔(D.Midaiel)的《社会网络与社会学》(见
Davern, Midaiel. Social Network and Sociology: A Proposed Research Agenda For a
More Complete Social Science.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Vol.56,
No3(July,1997), pp287-302);约1750字抄自阿斯贝斯(Aspers)的《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社会学思想》(见Aspers, Parik,“The Economics Sociology of Alfred Marshall”,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Vol.58. NO.4(October, 1999),
pp251-276);约1410字抄自谢立中主编的《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约900字抄自斯梅尔瑟著,方明、折晓叶译的《经济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约690字抄自伯恩斯的《结构主义的视野:经济与社会的变迁》中文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约400字抄自W.Zimmerer和M.Scarborough著的《小企业管理与企业家精神精要》(见Thomas W.Zimmerer
and Norma M.Scarborough.,Essentials of Entrepreneurship and Small Business
Management. Pearson Education, Inc.);约350字抄自张道根的《美、日企业制度的比较与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载《江淮论坛》1991年第1期)。
根据周长城在《经济社会学》一书的抄袭方式和抄袭特点,笔者认为可以用“开门见抄”、“目标集中”、“肆无忌惮”、“移花接木”、“移形幻影”和“寡廉鲜耻”来形容。
1、开门见抄
一般人抄袭时往往遮遮掩掩,至少会在作品的开头处假装正经地写一点自己的东西。理由很简单,一本书不管好坏,只要读者挑中了,只要读者决定去读,标题肯定是要看的,第1页、第1段也肯定是要看的。如果从头就开始抄袭别人的东西,岂不是马上就原形毕露,不打自招?因此,开门见抄应该是一切学术剽窃者的大忌。
然而,周长城显然不是一般的抄袭者。从《经济社会学》一书的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段的第1行开始,周教授就抄上了,而且一抄就是2000多字。《经济社会学》第一章第一节第1段(见第1-2页)这样写道:
经济学家中的经济社会学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从古希腊到1790年,亚里士多德、坎梯伦和斯密对经济社会学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从一定程度上讲,亚里士多德注重对奴隶、财富和国家的研究;坎梯伦在考察经济现象时试图把阶级斗争引入经济分析,用阶级斗争的方法分析市场在现代城市产生中所扮演的作用;斯密过于夸大劳动分工的重要性,可以说,斯密的《国富论》是“经济生活的历史社会学”的开端,但斯密没有进一步阐述和发展“经济生活的历史社会学”。
我们再看看斯威德伯格的《经济社会学主要传统》是怎么写的:
Schumpeter’s book on the history of the economic analysis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all of which cover fairly long time periods. The first part begins, for
example, with the Greeks and ends in 1790; and Schumpeter here discusses
the contributions to economic sociology by such people as Aristotle, Cantillon, and
Adam Smith. Aristotle, Schumpeter says, looked at slavery, property, and the
state, while Cantillon tried to introduce the class struggle into economic analysis
as well as to analyze the role that markets have played in the emergence of the
modern city. Schumpeter was not particularly impressed by Adam Smith’s analysis
of economic institution. As a matter of fact, he clearly preferred the works by
the scholastics, especially their analysis of property. Adam Smith had in
Schumpeter’s opinion unduly exaggerated the importance of the division of
labor. BookIII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Of the Different Progress of Opulence
in Different Nations”) could have become a starting point for a “historical
sociology of economic life”; but for some reason Smith chose not to develop his
ideas on this topic (Schumpeter1954c: 186-870). (见Swedberg, 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17: pp253.1991)
从斯威德伯格的论文中,我们得知: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第一章第一节开篇第1段的内容原是德国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观点,而对熊彼特的观点进行提炼则是斯威德伯格。而在周长城的书中,既没标明这些观点是熊彼特的,也没讲清这段话的原文出自斯威德伯格的论文。从这段话的内容来看,作者对“经济学中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简史的概括是相当精辟的。问题在于,真正的作者是熊彼特先生,而不是周长城。倘若没看过原著,也没看过斯威德伯格的论文,读者岂不是从开始就被蒙骗了?搞不好哪天有哪位学人要写有关“经济社会学思想”的论文,而一不小心从《经济社会学》里引用了这段话,而且很规范地注明这段话是周长城教授说的,那岂不是要贻笑大方?经查,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第1页第2段至第3页第3段抄自斯威德伯格《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第253-257页及第267页,共抄袭2000多字。
2、目标集中
这里的目标集中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其抄袭对象的集中;二是指其抄袭内容的集中。就其抄袭对象而言,国外的主要是斯威德伯格(Richard Swedberg)、斯梅尔瑟(Neil Smelser)、科尔曼(James S. Coleman)、迪马吉奥(Paul DiMaggio)、鲍威尔(Walter W. Powell)、多尔(Laurel Smith-Doerr)、浅野克已、里耶(John Lie)、乔纳森·特纳(Jonathan H. Turner)等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作品,仅在上述9位作者的作品中,周长城就剽窃了近7万字。国内的则集中在朱国宏、谢立中、高云庆、余光胜、方壮志、肖鸿等人的作品,仅在上述6位作者的作品中,周长城就剽窃了2万多字。就其抄袭内容而言,仅斯梅尔瑟和斯威德伯格合编的《经济社会学手册》(英文版)一书,就被周长城剽窃了近5万字,为《经济社会学》贡献了近1/8的内容。人家辛辛苦苦编写的一本书,就这样被他毫不客气地“拿”了过来。
再以该书第七章“交换与交换模式”(第180-204页)为例,这一章分为三节,分别是“不同视野下的交换行为”、“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和“交换模式”。这三节,周长城每节各主抄一部著作,竟一共抄了114000字。其中:第一节主要抄自特纳的《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共抄了约4000字;第二节抄自朱国宏的《经济社会学》,共抄了约4000字;第三节抄自John Lie的《交换模式的概念》,共抄了6000字。上述三部著作各组成一节,便组成了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的第七章。此外,该书第三章“理性选择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第二、三节(第73-85页)、第五章“市场”第二、三节(第132-149页)均与第七章的成书方式如出一辙。其中,第73-85页基本上是由科尔曼的《理性选择视野下的经济社会学》(A Rational Choice Perspective on Economic Sociology,收录于《经济社会学手册》(英文版)第166-180页)一文堆砌而成;第132-149页基本上是由斯威德伯格的《作为社会结构的市场》(Markets as Social Structures,收录于《经济社会学手册》第255-282页)拼凑而成。
3、肆无忌惮
一般人做坏事都会偷偷摸摸的,生怕让别人知道,而周长城显然不是一般的抄袭者。稍微对照着一看,笔者毫不费劲的就找到了周长城抄袭、剽窃的证据。之所以能这么顺利,因为他在整段、整页甚至整节、整章抄袭了他人的作品之后,居然还煞有介事地把被剽窃的文章、著作列在每章的推荐阅读书目或参考文献里面。如该书第4页第2段至第6页第2段约1750字抄袭自阿斯贝斯(Aspers)的《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经济社会学思想》一文;该书第第18页至19页第3段抄袭自谢立中主编的《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周长城居然明目张胆地把被抄过的文献来源摆在第一章的参考文献里(见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第30页)。
更不可思议的是,该第12章第三节“文化与经济过程”(见347-360页),自第349页到本节结束,有约9600字全抄自迪马吉奥的《文化与经济》(英文版,收录于《经济社会学手册》)一文,周长城居然冠冕堂皇的在本节标题的脚注下写出:“本节参考了迪马吉奥的《经济与文化》”(见第347页)。事实上,周长城是从标题到结构、从段落到字句,几乎一字不落地“参考”了迪马吉奥的大作。正如谓“挂羊头,卖狗肉”,借“参考”之名,行抄袭剽窃之实。
一般人抄袭往往是找一些影响不太大的或是时代较远的作品,因为这些作品不太容易被人重视,读的人也不会太多,这样就可以尽量地降低被发现的风险。但周长城显然也不属于这类抄袭者。看看被周长城抄袭的作者名单,国外的如斯梅尔瑟、斯威德伯格、科尔曼、迪马吉奥等,都是世界知名的经济社会学家,其著作如斯梅尔瑟的《经济社会学》、被周长城大抄而特抄的《经济社会学手册》,被不少高校当成是经济社会学专业研究生的必读书目。国内的学者,如朱国宏、谢立中也是经济社会学领域享有盛誉的学者,朱国宏的《经济社会学》不仅是经济社会学专业研究生的必读书目,而且是不少高校本科生的首选教材,至于谢立中教授的《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更是社会学专业的必读之书。因此,读过上述著作或教材的学生、学者绝不在少数。一般人抄袭的时候往往东藏西掖、掐头去尾,以免让人一眼看出抄袭的出处,但这位周长城教授仍不属于这一类抄袭者。在该书“第四章 网络与经济生活”中,从第一节第一句(见第96页)到第三节结束(见第119页),共23000来字,居然有21860字是以“剪刀加浆糊”的方式从《当代社会网研究的若干进展》《社会网研究的基本概念和方法》、Social Network and Sociology: A Proposed Research Agenda For a More Complete
Social Science、《经济社会学手册》中抄袭而来。尤其让人叹服的是,高云庆所著《现代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文(见《甘肃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第80-81页),全文约4000字,居然被周长城一字不漏地抄进了《经济社会学》“企业理论与企业行为”一章。(见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第271页第4段至第273页第4段”、“第302页第5段”、“第303页第4段至本章结束”)
4、移花接木
所谓移花接木,是指将彼树之花、枝嫁接到此树上。周长城通过将某一作者的作品进行肢解后分成几块放在该书的不同地方。这样一来,别人的一份成果在他的书里变成了两份甚至三份。也就是说,他不仅抄袭、剽窃了别人的东西,而且让剽窃来的东西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效益。在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一书中,被肢解得最厉害的是斯威德伯格的《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一文。《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一文由三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题为“经济学家的经济社会学传统”,第二部分题为“经济社会学的社会学传统”,具体又分为三个部分,即1890-1930年德国的经济社会学传统、1890-1930法国的经济社会学传统、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经济与社会”传统;第三部分题为“新经济社会学”(20世纪70年代以来)。该文在探讨经济社会学相关传统的同时将经济社会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1890-1930德国与法国的经济社会学、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经济社会学和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新经济社会学。(见Richard Swedberg, 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1991. 17:251-76 )
在肢解《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一文的过程中,周长城教授的“移花接木”功夫发挥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第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经济社会学传统”被周长城移接到《经济社会学》第一章第一节——“经济学家的经济社会学思想”里,抄袭了约2000字;《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被周长城移接到《经济社会学》一书第一章第三节——“经济社会学的发展”里,抄袭了约2500字;《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第三部分再次周长城被移接到《经济社会学》第二章第二节——“当代美国经济社会学”,又抄袭了1000多字。以上述三次移接为基础,周长城在《经济社会学》第二章第四节——“中国经济社会学恢复发展的回顾与展望”中,再次对《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进行了移接,这次抄袭了800字,而且是重复抄袭。就这样一路移接下来,周长城便从《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一文中抄袭了6300字。
高云庆的《现代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一文(见《甘肃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是另一篇被严重肢解的论文。《现代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以下简称“高文”)共11段、约4000字,竟然被周长城一段不漏、几乎一字不差地移接进了自己的《经济社会学》中。其中,“高文”第1段被周长城移接到书中第302页第4段,第2-9段被周长城移接到书中第271页第4段至273页第4段、第10-11段被周长城移接到书中第303页第3段至本章结束。经过三番移接,“高文”4000字竟被抄得一个字不剩。
5、移形换影
移形换影是周长城抄袭的第五个特点。所谓移形换影,即在抄袭他人著作时,为了起到掩盖抄袭真相的目的,有时候也会搞一些伪注之类的伎俩。
在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一书中,移形换影主要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明明抄袭了某君的作品A,却在推荐阅读书目或参考文献中列出某君的作品B,让读者压根查觉不到他的抄袭行为。如,“第一章第1页最后一段至第3页倒数第2段”、“第一章第三节第23页至27页第1段”、“第28页第4段”均抄袭自斯威德伯格的《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为了掩饰其抄袭行为,他在第一章的参考文献里列出的却是斯威德伯格的另一部著作:Swedberg, Richard. Economic Sociology: past and
Present. Bristol: Sage Publications, 1987.(见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第30页)。二是明明是在A处大量抄袭了别人的作品,却故意在B处明确标明参考了别人的作品,而在这些明确标明出处的地方,他根本就没有引用别人任何实质性的资料,让读者误以为他治学有多么严谨。如,周长城的《经济社会学》第302页第3段这样写道:
我国理论界也从产权关系这个国有企业的焦点出发,提出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理论。围绕这一理论,提出了一系列国有企业的实现形式与经营方式、国企内部“新三会”与“老三会”、国企中的“内部人控制”及国企与市场的相容性等问题及其相应的解决思路。特别是为了实现产权关系明晰化,使国有企业摆脱行政的不适当控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理论界又提出了国有资产的多层次授权经营及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战略等一系列企业制度创新理论,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和范式,使我国国有企业理论的研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本节将运用现代企业理论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高云庆,2000)。
周长城在此段结尾处标明文献出处,应该是指他这一段话是对高云庆2000年发表的《现代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以下简称“高文”)一文的综述或借鉴。可翻遍高文,笔者除了在内容提要里找到“本文运用现代企业理论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这样一句话外,没有找到任何与上述段落相关的内容。这就让笔者百思不得其解了:现代企业理论和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并不是高云庆先生的专利,大家应该都可以研究。因此,谁都可以说“运用现代企业理论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问题进行了探讨”,只要你探讨的内容是你自己的。笔者认为,说这句话时,大可不必在文后郑重其事地注明这句话高云庆先生曾写过。但仔细一想,这不正好体现周教授剽窃手段的高明?这似乎在向读者标榜:你看,连25个字与别人的作品相同我都注明出处,你说我做研究有多严谨!是啊,如果我们不知道周教授已经在三个不同的地方(“第271页第4段至第273页第4段”、“第302页第5段”、“第303页第4段至本章结束”)将“高文”抄了个底朝天,有谁能不对周教授“治学严谨”的为学精神肃然起敬?
6、寡廉鲜耻
在《经济社会学》一书中,周长城教授不仅抄别人的东西,而且敢把抄来的东西公然叫卖,甚至还敢堂而皇之地把本属别人的东西说成是自己的原创。前面已经交待过,《经济社会学》第一章第三节“经济社会学的发展”(第23-28页)原本抄袭自斯威德伯格的《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一文。周长城抄了这篇论文不说,居然还把“经济社会学发展三阶段论”说成是自己的首创,并在第二章第四节“中国经济社会学恢复发展的回顾与展望”中这样写道:“周长城(1995)根据西方社会学的发展,将经济社会学的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即1890-1930年为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为第二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为第三阶段。”(见第55页)“经济社会学发展的三个阶段”明明是斯威德伯格于1991年在发表于美国《社会学年刊》的《经济社会学的主要传统》一文中划分出来的。由于周长城抄袭了该文,“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就变成是由周长城在1995年提出来的了。真可谓大言不惭!
如前所述,其著作被周长城抄袭的作者大多数国内外知名的经济学家或社会学家。上述学者虽成就卓著,却依然能保持谦虚谨慎的低调作风。遗憾的是,周长城在大量“吸取”他人劳动成果的时候,却没有吸收别人的学术精神,即严谨的治学作风。《经济社会学》第七章第二节——“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第192-196页),整节共4000来字,全部抄自朱国宏主编的《经济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六章第三节——“社会交换与经济交换的关系”(第222-227页)。明明是全文照抄,周长城居然还煞有介事地192页和194页标出两个脚注,说是“参见朱国宏:《经济社会学》,222-224页”、“参见朱国宏:《经济社会学》,225-227页”。我们不妨看看周长城是如何“参见”朱国宏的著作的。
先看朱国宏主编《经济社会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3页第1段原文:
第二,交换对象的范围不同。经济交换对象的范围较窄,它主要是以商品或服务形式体现的具有经济效用的东西,如电视机、汽车或理发、按mo等服务。而社会交换对象的范围则广泛得多,物品、身体乃至个人感情,都可成为交换对象,真可以说是无所不包。朋友间互赠礼物,这构成了交换;而在恋爱与婚姻中,美貌少女向富翁奉献爱情,而富翁则给予她财富,这种感情与财富的交换也是社会交换。有时候,个人的行动本身也构成了交换的对象。例如中国人的“报恩”便是如此,如果你从小便不断受到某人帮助,那社会交换的规则便要求你长大以后通过各种行动来回报这种帮助。
再看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93页第2段:
(2)交换对象的范围不同。经济交换对象的范围较窄,它主要是以商品或服务形式体现的具有经济效用的东西,如电视机、汽车或理发、按mo等。而社会交换对象的范围则广泛得多,物品、身体乃至个人感情,都可成为交换对象,真可以说是无所不包。朋友间互赠礼物,这构成了交换;而在恋爱与婚姻中,美貌少女向富翁奉献爱情,而富翁则给予她财富,这种感情与财富的交换也是社会交换。有时候,个人的行动本身也构成了交换的对象。例如中国人的“报恩”便是如此,如果你从小便不断受到某人帮助,那社会交换的规则便要求你长大以后通过各种行动来回报这种帮助。
对比两段文字,我们看出,周长城在自己的书中将原文中的“第二”改成了“(2)”,将“按mo等服务”中的“服务”删去了,其他文字一个没变。就连文中举的例子“如电视机、汽车或理发、按mo等”都一个没动。从“一、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的区别”这一标题开始至本节结束,所有的文字都和朱国宏主编的相关部分几乎一模一样。这种做法居然敢叫“参见”!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朱国宏教授原创性的东西倘且只署以主编,没有署以编著,更没有署为专著,而周长城抄了别人近10万字居然还说是独著[1],简直是咄咄怪事。
三 “天下文章一大抄”可以休矣
周长城教授的著作和论文抄袭剽窃[2]在学术批评网被披露出来之后,大多数人都对这种严重的剽窃行为进行了谴责,要求有关方面严肃处理,但为其开脱、辩解者也不乏其人。其策略有三,一是质疑笔者揭露周长城学术违规行为的动机,二是强调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为教材,借鉴他人著作不算抄,但都对他论文抄袭问题闭口不提,三是借口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说抄抄没什么。鉴于这种情况,笔者觉得光是摆出周长城剽窃的事实恐怕还不够,还得就其抄袭与剽窃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讲一讲道理,以正视听。
1、为什么要有学术规范
周长城的简历上“社会兼职”一栏里长长地列着这么一大串头衔:联合国开发署(UNDP)项目技术顾问(20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2003- )湖北省第九届政协委员(2003- )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2003- )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2003-2008)武汉市社会学会副会长(2003- )九三学社湖北省政法经济委员会主任(2002- )九三学社湖北省委员会委员(2002- )九三学社武汉大学委员会文理支社主委(2002-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客座教授(2003-2005)荣誉不可谓不多,头衔不可谓不大。如果我们暂且不论其中是不是有通过不正当途径得来的,那么所有这些荣誉应该还是代表了别人对他作为一名学者所取得的学术成就的肯定。在学者圈子里也有人曾不止一次地说过:无论他这个人怎么样,他至少这几年出了不少东西。可见学术成果对于一个学者学术声望的重要性。学界之外的人评价一个学者主要也是通过了解此人的学术声望,并不会也不可能去仔细阅读他的每一篇东西。
既然是这样,学者们自己就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关于什么样的东西叫学术成果,什么样的学术成果算是有价值。因为这关系到什么样的学者会得到普遍承认,什么样的学者将代表学界向社会说话。周长城事件展示给我们的是一条非常清晰的因果链:成果多,声望高,获得的荣誉和头衔多,四处说话和发表意见的机会也多,他的意见和愿望得以影响领导者决策的可能性就大。学术成果在这个意义上不仅仅是一个学者学术水平的体现,更重要的是它成了评价一个学者各方面的价值和可信度的指标。周长城这次被揭露出书和论文抄袭剽窃十多万字,有关各方如果暗地里大呼上当,恐怕也绝非夸张。因为事实摆在那里,如果这个人在学术上是这样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谁知道他在别的事情上是不是一贯如此。学界推出个骗子代表大家去参政议政,恐怕于情于理都交待不过去吧?从这个角度来说,所有让他在学术上蒙混过关的人,所有明知他的学术成果有水分却知情不报的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一个重大进步就是国家和社会在越来越多的重大决策上越来越重视专家和学者的意见,这从开始的“摸着石头过河”到现在强调科学发展观就足以说明。那么这些专家和学者是些什么人呢?除了极少数是在政府部门外,大部分都在学界,以教学和科研为生。决策者认识他们主要就是根据他们在学界已经取得的学术成就,已经获得同行认可的程度。他们说话的份量在很大程度上也同样是取决于他们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地位。
学术声望从这个意义上讲就相当于一个学者的品牌,决策者和公众认的也就是这个品牌。这品牌是谁授予的呢?学界的同行们。所以如果我们自己把关不严,学术规范松驰,学术标准太低,后果就是让周长城这种人,连抄带编,迅速地出“成果”,迅速地出名,然后就打着“知名学者”的金字招牌招摇撞骗。
笔者注意到他还是什么“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也不知道他参与其事的市政府决策有多少,又有多少是采纳了他的所谓“专家意见和建议”。武汉市民们如果知道与他们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的政府措施是由像周长城这样的学术人品败坏的“政府参事”参谋制定的,恐怕不会完全无动于衷吧。如果他的“参事人品”也像他的学术人品这样惯于弄虚作假、经不起推敲,以致于某些政策的制定因为听信他的一面之辞而导致严重的后果,恐怕我们所有的人都难逃其绺。
回顾历史,今天社会上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来之不易。一方面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这也是无数优秀学者毕生耕耘,为学术、为社会无私奉献换来的。作为学者,我们自己如果不能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同时对一切学术违规行为疾恶如仇、坚决揭露、严肃处理,听任像周长城这样的伪学者胡作非为,被他毁掉的将不止是一所大学、一个学科的声望,而是整个学术共同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从这一点上讲,严格的学术规范是我们大家共同的生命线,我们必须像捍卫自己的生命那样捍卫学术规范和学术尊严。
2、什么叫借鉴,什么叫剽窃
任何学术规范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能弄虚作假,不能捏造事实,不能把别人的学术成果据为己有。教材、专著、论文在这个基本准则面前是一样的。照理说教材更应该做恪守学术规范的典范,因为教材是面向广大学生的,有着重要的示范效应。
参加网上讨论的不乏周长城的弟子,他们如果为周长城辩护多半就是强调其《经济社会学》是教材,教材中间有别人的东西不算抄袭,况且他在参考文献中也列了。可见一个坏的例子如果不纠正过来,在学生中影响是很坏的。
中国的文人写东西、讲课、甚至讲话是有引经据典的爱好,这不足为奇。笔者前不久读到一则小故事,说胡适当年讲课的时候旁征博引,讲到孔孟学说便在黑板上写:“孔说:”、“孟说:”,接下来说自己的观点,于是写上“胡说:”,学生大笑,传为美谈。
周长城编教材如果有胡适讲课一半的严谨,恐怕也不会有今天的这许多麻烦。问题是不管“孔说”、“孟说”、还是“胡说”,只要被他发现就都成了他周长城一个人说,他所过之处比那吝啬鬼泼留希金走过的地方还干净,这就太过分了。他书中和论文中抄袭的严重程度已经不能再是“借鉴”二字可以搪塞得过去的了。瓜熟蒂落掉在地上的果子被你偶尔路过捡到了聊以充饥叫“捡”,明火执仗的拿着家伙往别人树上乱打一气,然后一骨脑地兜回去叫卖就只能叫偷,甚至叫抢了吧。
是他不懂得引用别人的著作要标明出处吗?笔者在前文中作过仔细的分析,发现他道理和规则显然是懂的。其书中双引号不少,但都是用在短短的一两句引文上,大段大段地抄的地方就全都是采取瞒天过海的做法,偷得干净彻底、无声无息。这显然是知法犯法,情节更严重。
既然不是不懂规则,看起来也不像是疏忽,那么到底是为什么呢?笔者以为最可能的解释就是贪婪。一本充其量只能算是编译的书,硬是想要把它拔高成所谓“独著”—在学术市场上“独著”显然比编译值钱—满纸双引号总归是说不过去吧。因为如果按照严格的引用规范,他全书有四分之一的部分要打上双引号,就算他坚持要说是“独著”,恐怕出版社也不愿意吧。怎么办呢?只能瞒天过海,希望不要被人发现吧。
3、结语
问题的症结还是前面所说的学术规范。学界和社会评价一个学者的主要依据在于他的成果,而学术成果的评价和把关责任在于学者们自身。如果我们自己不统一规范并且严格执行,就会有像周长城这样投机取巧的人,文章和书都是东拼西凑,把剽窃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然后以次充优,四处兜售,名利双收。这无异于让弄虚作假者在学术市场上赚取超额利润,获取学术暴利,成为学术暴发户。
这种现象的负面影响是很严重的。一个学科如果充斥了这样的学术暴发户,甚至整个被这些学术暴发户们所把持,那些甘坐冷板凳,想要做一点扎实的学问的人就会被挤得无法生存。近几年来各大高校都在进行所谓的人事制度改革,目的是要建立更好的学术激励机制,引诱甚至强迫学者们多出成果。从整体增强学术竞争力的角度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个好事情。但是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激励和多出成果,不同时严格学术规范,提高学术标准,结果只会是奖励了善于投机取巧的人,惩罚了埋头苦干真正做学问的人。造成的结果将是学术领域的“逆淘汰”——整个学术圈子里周长城这种人如鱼得水,潜心做学问的人反被嘲弄为不识时务。
在网上为周长城开脱的人不止一次地说,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笔者颇为不解。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是说所有人的文章都是抄的,所以周长城抄抄也就没什么?我想应该不至于吧,难道学术风气败坏到这种程度,每个人的文章都是抄的?有人甚至在网上公开挑战,问谁敢说自己的文章一点抄的问题都没有,这就更奇怪了。难道整个学界真的如此不堪,竟让周长城之流嚣张到这种程度吗?
从其他大多数人的反应来看,我不相信当今学术腐败已经到了这步田地。但是如果这次像周长城这么严重的抄袭剽窃行为有关各方都还是不闻不问,那就又不容得我不相信了。所以我呼吁所有关心学术规范和学术发展前途的学界同仁以及社会各界的朋友都来关注这件事情的发展,敦促有关方面对周长城学术违规一事做出严肃处理。让我们一起以实际行动向世人宣告:“天下文章一大抄”可以休矣!
注释:
[1]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一书涉嫌抄袭剽窃清单:第一章 经济社会学思想渊源及其发展(约8460字系抄袭他人作品)1.1 第一节共10页,其中1-6页有22段、共约3750字抄袭与剽窃。明细如下:(1)“第1页第2段至第2页第3段”见“Swedberg, Richard.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 pp251-276. 1991第253页第2段2-8、12-17行、第3段4-12行、第254页第2段”;(2)“第2页第4段至第3页第1段”见“Swedberg,
Richard. 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
pp251-276. 1991 第254页第3段1-11行、17-22行、第255页第2段1-2行、4-10行、第3段1-2行、第15行至第256页第3行”;(3)“第3页第1-3段”见“Swedberg, Richard. 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 pp251-276. 1991 第256页第3段3-11行、第257页第2段9-22行、第267页第2段1-13行、15-31行”;(4)“第4页第2段”见” Aspers, Parik. The Economics Sociology of Alfred Marshall.”论文摘要2-4行;(5)“第4页第3段1-3行”见“ Aspers, Parik. The Economics Sociology of Alfred Marshall.第652页最后一行至653页第5行”;(6)“第4页第4段及脚注”见“ Aspers, Parik. The Economics Sociology of Alfred Marshall.第654页第4段、第5段1-3行、第655第1段12-16行”;(7)“第4页第5段至第5页第2段”见“ Aspers, Parik. The Economics Sociology of Alfred Marshall.第655页第3段1-4行和第9行、第656页第2-5行、第3段2-3行和8-10行、第4段第9行至第657页第4行、第657页第4段1-8行”;(8)“第5页第3段至第6页第1段”见“ Aspers, Parik. The Economics Sociology of Alfred
Marshall.第658页第2段、第3段第3行至段末、第659页1-5行、6-13行、16-17行、第2段2-14行及第16行、第3段至660页第5行”;(9)“第6页第2段第1行、3-4行、第2段”见“ Aspers, Parik. The Economics Sociology of Alfred Marshall.”第660页第2段1-2行、3-5行、第3段1-5行”;1.2第二节共12页,其中,有2页、7段、1410字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18页第1段”抄自“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倒数第2段”;(2)“第18页第2、3、4段”抄自“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3页1-3段”;(3)“第18页第5段”抄自“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第2段;(4)“第19页第2-3段”抄自“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页第3段至35页第1段”;1.2第三节共8页,其中,有5页、10段、2500字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23页第4段至第24页第4段”见“《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第258页第1段3-5行、第2段,第260页第2段、第3段14-18行、第4段2-6行,第261页第2段5—9行、18-23行”;(2)“第24页第5段至第25页第1段”见“《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第261页第3段1-5行、第7行至262页第1段”;(3)“第25页第3段至第26页第1段”见“《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第262页第2段第10行至段末、第3段1-6行及第8行至263页第5行、第263页第2段11-13行、第3段1-3行”;(4)“第26页第2段”见“《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第262页第2段1-6行”;(5)“第26页第3段第2行至第27页第1段”见“《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第264页第2段第2行至段末、第265页第2段至266页第1段”;(6)“第28页第4段”见“《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第268页第2段”。
第二章 经济社会学及其研究(约3990字系抄袭他人作品):2.1第一节共7页,其中有3页、6段、共2100字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39页第3-4段”抄自“Handbook第 5页第 3段1-10行、第4段1-9行及13-15行、第5段1-6行、12-15行、第6段1-3行、8-14行”;(2)“第39页第5段至40页第1段第2行”抄自“Handbook第6页第2段1-10行、第3段1-4行、8-14行”;(3)“第40页第2段”抄自“Handbook第7页(’The economy in relation to society’部分)第1段1-15行、第24行至本段结束”;(5)“第40页(‘分析目的’ 部分)第3段”抄自“Handbook第7页(Goal of analysis部分)第2段”;(6)“第40页(‘使用的方法’部分,包括41页的脚注①)第4段至41页第1段”抄自“Handbook第7页第3段、第4段(‘Methods employed’部分)”;(7)“第41页(‘知识传统’部分)第2-3段”抄自“Handbook(’Intellectual tradition’部分)第7页第5段至8页第2段”(段落及语句排序有所调整)。2.2第二节共4页,其中有2页、6段、共1200字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42页第2段”见“Handbook第18页第4段第1-11行”;(2)“第42页第3段至第43页第2段”见“《The 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第269页第2段至270页第1段”;(3)“第43页第3段”见“Handbook第19页第4段”;(4)“第43页第4段”见“《The major traditions of economic sociology》第270页第2段1-19行”。2.3第三节共6页,其中有2页、7段、共690字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48页倒数第3段至第49页第4段第2行、第5段第1行”摘自“《结构主义的视野》88-94页。2.4第四节有2页、约800字抄袭、剽窃。明细如下:“第55页第二段至56页第1段”抄自《Major Tradition of Economic Sociology》。
第三章 理性选择理论在经济生活中的应用(约8410字系抄袭他人作品):3.2第二节共11页,其中有8页、25段、约5000字抄袭、剽窃。明细如下: (1)“第73页第3段至80页第1段”(经济社会学的理论选择理论),约5000字抄自“Handbook第166页第1段(‘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开始至第171页第3段”。3.3第三节共6页,其中有6页、20段、约3410字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80页第3段至85页”约3410字”抄自“Handbook第172页第6段至第176页第3段第9行”。其中,《经济社会学》一书将“Handbook”中“社会资本与经济发展”和“恐慌、狂热和泡沫”两部分内容的排版顺序进行了对调。
第四章 网络与经济生活(约24300字抄袭自他人作品):4.1第一节共2页,其中有1页、4段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95页第1段1-3行”见“《社会网研究的基本概念和方法》第111页1-2行”;(2)“第95页第2段、第3段1-5行”见“《试析当代社会网络研究的若干进展》第1页第2段第2行、6-9行,《社会网络研究的基本概念和方法》第111页第3段1-2行及《进展》一文第3段1-3行”;(3)“第95页第4段”见“《社会网络研究的基本概念和方法》第111页第3段5-11行”。4.2第二节11页全部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96页第2段、第3段1-8行”见“《社会网研究的基本概念和方法》第111页第4段至112页第3段”;(2)“第96页第4段至第99页第3段”见“ Social Network and sociology一文第288页第3段至292页第2段”;(3)“第99页第5段至103页”见“《试析当代社会网研究的若干进展》第2页最后一段至第6页第2行”;(4)“第104页至第105页第6段”见“《社会网研究的基本概念和方法》第114页第3段至115页第7段”;(5)“第105页第7段至107页第3段”见“Handbook第368页倒数第2段、最后1段,第369页第1-3段、第5段,第370页第1-5段”。4.3第三节12页全部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108页第3段至119页第3段”约9800字见“Handbook第372页第3段至391页第3段”(略有删节)。
第五章 市场(约13330字抄自他人作品):5.2第二节有7页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经济社会学》第132页至138页倒数第2段”见“Handbook第257页最后一段至264页第3段”(略有删节)。5.3第三节有11页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经济社会学》第139页第2段至第149页第2段”见“Handbook第264页第4段至274页”(段落排序略有变动、略有删节)。
第七章 交换与交换模式(约14000字抄自他人作品):7.1第一节有7页抄袭、剽窃。明细如下:(1)“第183页最后两段至184页第1段(即马林诺夫斯基部分)”见“特纳著:《社会理论的结构》(上)第262页第2段第3行至本段结束、第3段第8行至本段结束、第3段至第263页第2段”;(2)“第185-186页‘列维-斯特劳斯’部分”由特纳著“《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第264页第2段第5-8行、第3段2-3行、第4段及第265页第3段第2行至本段结束”构成;(3)“第186页‘经典社会学家的交换理论’部分第1段”由“特纳著《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第270页‘齐美尔的交换理论’部分第1段”构成;(4)“第189页至191页‘埃默森的交换网络理论’”见“特纳著《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第296页1-2段、第332页第2段、第333页及第354页第3段”构成。7.2第二节有5页抄袭、剽窃。明细如下:“第七章第二节‘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192-196页)”由“朱国宏主编《经济社会学》第六章第三节‘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的关系’(222-227页)”构成。7.3第三节有7页抄袭、剽窃。明细如下: “第七章第三节‘交换模式’(第196-202页)”抄自“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57,August,1992. (见第510-515页) ‘The Concept of Mode of Exchange’一文”。
第九章 劳资关系(约900字抄袭、剽窃):“第一节‘劳资关系的类型与表现形式’ (见第243-244页)约900字”由“斯密尔瑟著,方明、折晓叶译《经济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4页第2段2-10行、第76页第3段1-16行、第78页第3段”构成。其中,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第243页第3段“斯密尔瑟对11个国家罢工情况的研究”在斯密尔瑟著《经济社会学》一书中原文为“克尔和西格尔对11个国家罢工情况的研究”,因此,此处的脚注②是伪注。
第十章 企业理论与企业行为(约13350字抄自他人作品):10.1第一节明细:(1)“第272页第2段至273页第4段”见“《现代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2)“第274页第2段至276页第3段”见“《一种全新的理论(上):企业知识理论》”;10.2 第二节明细:(3)“第289页第2-3段”见“《现代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第81页第3段”;10.3第三节明细:(4)“第293页最后一段至294页第3行”见“《美、日企业制度与我国企业制度的改革》第19页最后1段1-2行、第20页第2优1-2行、第3段1-2行”;10.4第四节明细(5)“第294页第2段至300页第5段”见“《企业理论的新发展》”;10.5第五节明细(6)“第303页第4段至304页本章结束”见“《现代企业理论与国有企业改革》第81页第5-6段”。
第十一章 企业家与企业家精神(约400字抄自他人作品):“第310页第6段至311页第1段”见“Essentias of Entrepreneurship and Small Business Management第4页第5页第7段”(中间有删节)
第十二章 经济与文化(约9600字抄自他人作品):(1)“《经济社会学》第349页第2段(‘文化与生产’部分)”抄自“Handbook第30页第2段1-3行及第3段、第4段(‘Culture in production’部分)”;(2)“《经济社会学》第349页第3段”(‘组织文化’部分)抄自“Handbook第30页第6-7段(‘Organizational culture’部分)”;(3)“《经济社会学》第349页第4段至350页第1段(‘认知流派’部分)”抄自“Handbook第30页第8-9段(‘Cognitive approaches’部分)”;(4)“《经济社会学》第350页第2-3段(‘符号表达论和组织规范’部分)”抄自“Handbook第31页第2-3段(‘Expressive symbolism and organizational norms’部分)”;(5)“《经济社会学》第350页第4段(‘符号表达论和组织规范’部分)1-3行、3-4行、4-5行、5-6行、7-8行、9行、10-12行”分别抄自“Handbook第31页第4段、第5段1-4行、第5段10-13行、第6段1-3行、第7段1-5行、第8段1-3行、第32页第2段(‘Expressive symbolism and organizational norms’部分)”;(6)“《经济社会学》第351页第2段(‘符号表达论和组织规范’部分)”抄自“Handbook第32页第3-4段(‘Expressive symbolism and organizational norms’部分)”;(7)“《经济社会学》第351-352页(‘阶层文化’部分)”抄自“Handbook第32-33页的‘Class Culture and Economic Consequence’部分”;(8)“《经济社会学》第353页至354页第2段(‘文化交换’部分)”抄自“Handbook第35页第5段、第6段1-7行、第7段1-5行、第8段第3行至36页第5段结束(‘Culture and exchange)”。(9)“《经济社会学》第354页(‘交换的规范性限制’部分)”抄自“Handbook第37页第2-3段、第4段1-12行(‘The normative regulation of exchange’部分)”;(10)“《经济社会学》第355页最后一段至357页第2段(文化与消费中‘偏好与结构:贫困文化’部分)”抄自“Handbook第41页第5段4-7行、第6段1-16行、第42页1-3段、5-6段(‘Taste versus structure: The culture of poverty’部分)”;(11)“《经济社会学》第357页第3段至358页第3段(‘偏好问题’部分)”抄自“Handbook第43页第3-5段、第6段1-7行、第44页第2段1-3行、第4段1-10行、第20行至第45页第1段(‘The problem of tastes’部分)”;(12)“《经济社会学》第358页第6段至360页第2段(‘作为社会组织确定原则的消费’部分)”抄自“Handbook第45页第2段至第4段第7行、第5段至46页第2段(‘consumption as defining principle of social organization’部分)”。
[2]周长城论文涉嫌抄袭剽窃清单:(1)《中国经济社会学恢复发展的回顾与展望》,载《社会科学辑刊》1999年第4期,第31-36页,约800字;抄自Swedberg, Richard. Major Tradition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 pp251-276. 1991.该文曾获中国社会学年会(1999)优秀论文一等奖。(2)《社会学家中的经济社会学传统探源》,载《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第44-49页,约5530字;抄自Swedberg, Richard.
Major Tradition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 pp251-276.
1991.(3)《经济学家中的经济社会学思想》,载《学术研究》1994年第6期,第43-45页,约2080字;抄自Swedberg, Richard. Major Tradition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 pp251-276. 1991.(4)《谈经济社会学研究的新进展》,载《社会科学》1995年第11期,第73-75页,约1260字;抄自Swedberg, Richard. Major Tradition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 pp251-276. 1991.Neil Smelser
and Richard Swedberg(eds.). 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pp18-19.(5)《经济社会学发展的三个阶段》,载《国外社会科学》1995年第12期,第50-55页,约3600字;抄自Swedberg, Richard. Major Tradition
of Economic Sociology.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7: pp251-276. 1991.
和Neil Smelser and Richard Swedberg(eds.). 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4.pp18-19。(6)《主流经济学与经济社会学的比较》,载《社会科学研究》1995年第1期第46-50页,约5000字;抄自Neil N. Smelser
and Richard Swedberg. The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on Economy,N.Smelser and R.
Swedberg(eds.), 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3-26, 1994.(7)《理性选择理论:社会学研究的新视野》,载《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4期第224-229页,约5000字;抄自Coleman J.S. A Rational Choice Perspective
on Economic Sociology,N.Smelser and R.Swedberg(eds.), 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166-171,此两篇论文内容完全一样,属一稿多投,且《经济社会学》第73页-80页也译自“Handbook第166-171页”。(8)《理性选择理论:社会学与经济学的交汇》,载《广东社会科学》1997年第6期第122-127页,约5000字;抄自
Coleman J.S. A Rational Choice Perspective on Economic Sociology,N.Smelser
and R.Swedberg(eds.), 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166-171。(9)《理性选择理论与经济生活》,载《学术研究》1996年第5期第44-48页,约5800字;抄自Coleman J.S. A Rational Choice Perspective
on Economic Sociology,N.Smelser and R.Swedberg(eds.), The Handbook of
Economic Sociolog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172-177。合计 34070字。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5年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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