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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入伍将优先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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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3 06:3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记者刘玉蕾)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40分报道,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天(12日)将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把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作为今年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提出优先原则。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主要体现出两大“优先”战略: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青年优先;同等学历下,应届毕业生优先。会议还强调,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将优先得到批准,即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各地兵役部门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今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公安部等部门以空前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投身军营。政策上主要有四大亮点:
  第一,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相当于免费上大学。国家为服兵役的毕业生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这样每人一次性最多可获得2万4千元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全部由中央财政来拨付。

  第二,服役表现优秀,可直接提干。
  第三,服役期满可享受更多的升学优惠。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ren本科;报考普通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享受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按计划数录取的优惠政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四,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和户档迁转。
  同时,教育部提醒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于11月初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未参加预征但仍有意向应征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并向原就读高校申请办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手续。
  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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