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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王小姐家中的海信液晶电视,使用1年后出现屏幕色彩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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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发票显示彩电的价格为13500元。)
“1万多元的液晶电视,一年的时间里维修了5次,现在连个说法都没有。”日前,山东淄博网友王小姐向红网发帖,反映海信液晶电视屏幕色彩失真,经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观看,因此向厂家提出全额退款。
厂家海信表示,愿意为用户免费更换全新同型号产品,或者补差价换购其他型号产品,但拒绝用户退货退款。而律师认为,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或厂家提出退换货。
高档液晶电视屏幕色彩莫名失真
王小姐介绍,2008年夏天因为结婚,花了13500元买了一台47寸的海信液晶电视,型号为TLM47P69GT。“当时买的时候好高兴,想客厅里挂一个那么大的电视,看什么节目心情都会非常好。而且老公喜欢看体育节目,所以特意买了个47寸的。”
她在帖中称,当时海信大肆宣传120赫兹无拖尾,最适合看体育赛事。“为了将来不后悔,咬咬牙就买了。为了买这个电视,其他电器能省的都省了,客厅里连空调也没装,冰箱买的是1000多元的。”
花费万余元购买的高档液晶电视,带给她的好心情并未持续很久。2009年6月的一天,王小姐打开电视发现屏幕色彩突然严重失真,根本无法正常观看。她立即拨打了厂家售后服务电话,“噩梦从此开始,至今仍未结束。”
维修5次未查出故障原因
她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告诉红网记者,从6月开始的近3个月的时间里,厂家先后维修了5次。“第一次报修,海信售后人员上门维修,未查出色彩失真的故障原因。”之后,厂家又派了两批维修人员上门维修,故障原因同样没能检测出来。
面对此情况,海信售后只好将该问题彩电返厂维修。令用户感到惊讶的是,电视先后经历了2次返厂维修后,色彩失真的故障仍未解决,而且连故障的原因都没能查出来。
“这种没电视的日子我足足过了3个月,到现在连电视故障的说法都没有,我再也无法忍受了。”王小姐提出退货,但遭到了厂家的拒绝。为此,她向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投诉,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
海信:可为用户免费更换全新同型号产品
今日上午,红网记者通过海信售后电话4006111111,转交了王小姐反映的问题。工号为05的客服人员查询了保修记录,王小姐登记的保修记录有3次,其中2次上门维修、1次返厂维修。
“还有2次维修记录可能没有登记。”该客服称,海信愿意为用户免费更换一台全新同型号液晶电视,但用户王小姐坚持退款。记者指出根据《三包法》规定,保修期内同一问题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有权提出退货。
该客服表示,这一情况他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后,会在今天将处理结果告知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海信方面的处理结果。
律师:保内维修两次仍不能使用可退换货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李炎辉律师表示,根据《三包法》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规定收取折旧费。
“王小姐所购液晶电视色彩失真问题,三包期内维修5次未解决,厂家应该根据用户意愿进行换机或退货。”李律师称,现在用户选择退货,厂家可按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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