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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管局试点改革:城管将不再上街抄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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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4 12:03: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执法 “大队”升格为“监察局”顺义城管打响改制第一炮
  查游商城管不再上街抄摊
  今后,城管满街追游商、见摊就抄的情景在顺义区的街头将很少见到了。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顺义城管大队升格为 “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局”已经获批,不久将正式更名。今年顺义城管改变工作思路,将监察作为重点。据悉这也是北京市城管局的首个试点。

  升格之后,“顺义区城市管理监察局”对游商出现地区的乡镇政府部门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将具有更大的执行效力。游商、违建等城市顽疾治理不再是难事。
  突破
  监察为主督促政府行政作为
  顺义城管大队大队长周霆钧介绍,今年顺义城管改变工作思路,将监察作为重点。
  城管监察是对城市管理中属地政府等各管理层级主管人员履行职能的监察,由过去城管一家执法,变为建立属地为主、由属地政府部门负责牵头的联合执法方式。
  具体做法是,对问题进行拍照、录像,以城管监察的方式向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发送《告知书》。
  在《告知书》规定期限内未解决问题的,以城管监察的方式向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出现的问题。
  在《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内未改正问题的,根据出现问题的内容,城管监察部门主要领导或区政府主管领导约见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谈话,同时,对出现的问题给予通报、曝光。
  通过约见谈话、通报、曝光,仍未解决问题的,按行政不作为移交区监察局进行处理。据悉,由城管部门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纳入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信息系统,成为领导干部升迁、任用的重要依据。
  亮点
  出台规定不许给违建通水通气
  对于违法建设反弹严重的问题,顺义城管出台了《顺义区委顺义区政府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实施意见》。
  其中明确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的日常管控工作,负责监控本区域内的建设活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还对规划、国土、建委、城管、绿化办、水务局、公路局等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从而实现了查处违法建设无缝对接。《意见》要求:顺义公安分局、顺义工商分局、区文化委、区卫生局、区安监局等单位对不能提供规划部门许可证明的建筑物,不得办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手续。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等部门对不能提供规划部门许可证明的建筑物,不得提供服务。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切断了管理相对人通过违法建设盈利的渠道。
  新闻链接
  主要大街 半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
  为了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顺义城管实行了24小时不间断管控,规定主要大街每30分钟巡查不少于一次。
  发现问题后成立案件处理组,实行巡查和处理问题相分离,确保各类案件处理及时、高效。
  据悉,建立巡查制度在本市城管系统还是首次。
  文/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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