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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规定劝驾驶人饮酒者将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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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14:1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拟规定劝驾驶人饮酒者将受处
  2009年08月17日06:30   
  据新华社南京8月16日电 记者从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大酒后驾驶打击力度,全市从8月15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同时,相关部门将联合出台长效机制严禁酒后驾车,其中同桌劝驾驶人饮酒或同车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不及时主动劝阻制止的,将通报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予以内部处理,情节严重的媒体公开曝光并追究连带责任。
  目前南京交管部门正会同市文明办、市廉政办,联合研究制订严禁酒后驾车宣传教育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落实长效措施。建立责任考核制度,把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单位内部管理考核,与全市文明单位评比和单位、个人评先评优挂钩,凡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醉酒驾驶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协调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凡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或醉酒驾车的,提高车辆保险费率,纳入银行个人不良记录。
  此外,南京还将建立酒后驾驶教育提醒制度。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黑名单”驾驶人等重点人群,在宾馆、饭店、酒吧等重点场所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督促提醒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设立禁酒举报热线,对举报查实的,视情予以适当奖励。此外,进一步加大重点场所、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定期组织联动整治行动,使禁酒驾车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和主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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