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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就业后生活困难大学生可享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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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19:1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商报讯(记者 郭富收 实习生 尹楠)年底前,要让80%以上的应届大学生找到工作;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大学生,可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昨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计划的意见》。
  9月份对就业情况进行督察
  省政府要求,集中力量在第三季度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战,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离校前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使更多的大学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
  同时,财政部门要根据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地、各部门要力争在2009年年底前,让80%以上的应届大学生实现就业,并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
  今年9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生活困难毕业生可获救助
  通知说,各地要将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残疾人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本地生源困难毕业生信息库,为困难毕业生提供“一对一”的就业帮扶。
  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优先推荐就业和见习岗位、帮助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力争使所有困难毕业生在2009年年底前实现就业。
  同时,对于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大学生,当地民政等部门要及时为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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