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8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最高40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30 17:1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年限;购房首付款不低于管委会规定的比例;信誉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关手续;提供担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即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可贷款额度必须在职工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70%(首次购房80%)以内;不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首次购房80%);月还款本息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以上条件就低不就高。

    目前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目前的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按年利率3.33%执行,5年以上按年利率3.87%执行。

    (来源: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王键)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3 00:28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