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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裁决哥斯达黎加与尼加拉瓜界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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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4 14:51: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7月14日电 哥斯达黎加与尼加拉瓜之间有关圣胡安河(San Juan River)的航行权纠纷持续了200多年,国际诉讼也进行了4年多。随着国际法院7月13日下达的裁决,哥斯达黎加在这条河上的航行权得到了维护,航行的管制仍由这条河的主权国尼加拉瓜行使。
  据联合国网站报道,国际法院7月13日裁决,哥斯达黎加船只在圣胡安河上享有航行的权利,尼加拉瓜则有权管制航行。
  具体而言,哥斯达黎加可以为商业目的在圣胡安河上自由航行,圣胡安河南岸哥斯达黎加境内的居民可以按照惯例享有捕鱼的权利。法院同时裁定,尼加拉瓜有权对哥斯达黎加的船只设定航行时间表,要求哥斯达黎加船只悬挂尼加拉瓜旗帜,在尼加拉瓜警察站接受检查,以便确认船上乘客和游客的身份,但不能像以前一样要求乘客和游客获得尼加拉瓜签证,并收取旅行费用。

  圣胡安河由尼加拉瓜湖流入加勒比海,有相当一段是位于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之间的界河。两国曾在1858年签署条约规定,这条河除靠近哥斯达黎加岸边的部分,其余全部属于尼加拉瓜。2005年,哥斯达黎加将尼加拉瓜告上国际法院,指称尼加拉瓜对该国根据条约规定的航行权施加了不公正的限制。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六个主要机关之一。其裁决是具有约束力的终极裁决,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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