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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12名黑恶团伙成员受审获刑(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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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2:1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公判现场 记者 江洋 摄



西山区法院公审大会


  昨天,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3起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公判12名被告人。
  殴打摩的司机挑衅民警
  去年12月8日中午,包柱、梁开明等人在西山区前卫镇栗牙村看见肖某兄弟俩将摩托车停放在栗牙村拉客,便上前问价钱。当听到肖某的要价后,包柱、梁开明即认为要价不合自己的意,当即对肖某兄弟二人拳打脚踢长达约半小时之久,一顿暴打之后,包柱、梁开明等人威逼肖某当众下跪,还威胁围观群众不准报警。西山公安分局前卫派出所从监控录像上看见有人被打后,随即派出民警、保安赶到现场处置处理,包柱不听民警劝阻,继续追打肖某兄弟二人,打得肖某兄弟二人一直躲到现场执法民警吴警官背后。包柱随即又推搡、挑衅吴警官,并趁民警不注意时,扯开民警佩戴在武装带上的枪套;增援民警赶到后才控制住现场秩序。

  西山法院一审判决:包柱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总和刑期6年零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梁开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10余人大闹娱乐场所
  去年11月6日晚上8点,袁吉亮、王才贵、吴学春、何碧等10余人到昆明市西山区海狮酒店娱乐后,结账时与酒店的服务人员杨某某发生争吵,吴学春即先动手打了杨某某脸部一巴掌。之后吴学春等人又与酒店工作人员发生吵打,吵打中,袁吉亮用刀将酒店工作人员胡某刺伤,王才贵用木棒击打被害人胡某。胡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胸部、背部多处裂伤,右肩胛骨骨折、左肺裂伤、血气胸、肋间动脉断裂、腹部、腰背部、双侧臀部多处皮肤裂伤,综合评定构成重伤。
  西山法院一审判决:袁吉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王才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混混”打砸宾馆刺死保安
  去年10月17日,在西山区春苑宾馆,苏楷、何勇等几个“混混”因为消费打折的事情与宾馆服务员发生争吵。为“报仇”,第二天凌晨,苏楷纠集了数十人对春苑宾馆3楼的KTV吧台进行打砸。致使KTV吧台的玻璃台面、酒柜内的酒等物品被砸坏。砸完吧台后,他们跑到宾馆一楼时,看见西山公安分局棕树营派出所派驻在宾馆值勤的保安杨绍舜前来劝阻,苏楷指使同伙快速围攻、殴打杨绍舜。在殴打杨绍舜过程中,何勇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伤杨绍舜的腹部,致其因腹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随后,他们还殴打宾馆总台当班女服务员李某某。何勇于去年10月22日主动投案自首,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在羁押期间检举揭发了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经查证属实,亦属立功情节。
  西山法院一审判决:何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苏楷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另外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悉,西山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宣判,表明了西山区打黑除恶、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记者 柏立诚 左学佳(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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