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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对甲型流感瞒报者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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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2 11:4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快报讯 (辛华) 记者昨日了解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据相关规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给予该市第14例患者何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次对甲流患者进行处罚。
  患者何某,24岁,四川南充人,目前就读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一所大学。乘CA982航班从纽约起飞,于5月31日到达北京,但入境时并未申报自己曾与甲流患者同屋居住。随后,何某在北京一家宾馆住宿。6月1日,他曾出现咽痛、咳嗽等症状,但仍未就诊或自我隔离观察,也没有按要求主动与疾控部门联系。仅向宾馆前台索要了“白加黑”、VC银翘片等药物。当日中午,他约同学聚餐。直到6月3日,何某才前往第二炮兵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随即由120救护车转入地坛医院隔离治疗。在卫生部门对何某进行流调的过程中,他承认自己回国前夕曾在美国近距离接触过流感样症状的病人,他的美国房东和一位室友都曾出现流感样症状。

  据介绍,由于何某在北京的4天时间频繁出门会友、聚餐,与他所乘航班前后三排乘客、宾馆工作人员、会见的朋友、餐馆工作人员等总共88人都被确定为密切接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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