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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京外籍人员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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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6 11:3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透露,近日一外籍人员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被查获。目前,外籍人员提姆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6月13日晚,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名群众的电话举报,在八达岭长城滑雪场附近的一辆吉普车上载有2把长枪。

    接警后,延庆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正要离去的嫌疑车辆拦下。民警在吉普车的后备厢内查获2把气枪,铁质,枪身长70厘米,带有瞄准镜。同时,在车上起获气枪用5.5毫米铅弹70余发。经鉴定,2把气枪均有杀伤力。

    经询问,持有人提姆供述:2006年,出于爱好,他在美国以3000余美元的价格购买了2把气枪,随枪购买了1000余发专用铅弹,2008年11月非法将枪支偷运至我国境内。6月13日,提姆携带气枪到八达岭长城滑雪场参加网友聚会。期间,提姆欲用气枪打山鸡未果。酒后,提姆拿出气枪供网友打空瓶子娱乐,聚会结束时被警方查获。提姆供认自己持有枪支的目的只是为到近郊山中打猎用。


    警方提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私自持有枪支弹药属于违法行为。外籍人员在我国亦应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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