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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实名制不能少了隐私保护 立法工作不能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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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5 16:07: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近日透露,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手机实名登记制度的法律规范,正等待国务院审批。(6月4日《广州日报》)

    在手机短信和电话骚扰、诈骗泛滥的今天,推行手机实名制是大势所趋。有资料表明,全国约有70%手机用户未进行实名登记,这给手机行骗提供了极大的空间。手机实名制可以用来遏制种种骚扰和诈骗,符合公众的期待;但实名制会不会损害手机用户的隐私权益,如何用法律规范保障用户的隐私权不被侵犯,也是应当重点关注的内容。


     2005年,600名内地明星手机号码被曝光于网络;2008年,150位明星的身份证号码被曝光。如此大规模的隐私泄露,凸显出保护公民隐私权已经迫在眉睫。更让人担忧的是,买卖用户资料的这种不合法、不道德行为,已呈产业化趋势。在一些网站,售卖用户资料的广告随处可见。这些资料是如何泄露的?泄露方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手机实名制不应当只是强调公众有实名登记的义务,更要有严厉的惩处手段以防止用户信息被泄露。

    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地方已经实行了手机实名制,笔者的手机号码也是实名办理的。但目前的实名制其实并不规范,在保障用户隐私方面做得也不够好。在手机缴费处,随意报一个号码,都可以很容易地看到这个号码的用户姓名、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如果你愿意为这位用户埋单,甚至还可以得到该用户某个月的通话记录。与手机捆绑在一起的个人信息如此容易泄漏,岂不让人忧心忡忡。

    手机实名制不等于手机登记实名制。如果仅仅出于管理的方便,强调用户实名登记的义务,却闭口不谈服务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改进服务的必要性,这样的实名制其实只是伪实名制。我们应当看到,西方一些国家的手机实名制是建立在《隐私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的。在国内,要让手机实名制真正成为遏制手机骚扰、诈骗的利器,隐私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千万不能落后。 (责任编辑:张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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