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国南方九省区将联手打击传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6-5 15:3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 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日前会聚广州,将启动联手打击传销的行动。
  九省(区)在此间共同签署了《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省(区)工商部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及其《实施办法》。
  据了解,现有的打击传销模式通常是以省份为治理单位,各省份分别开展打击行动造成传销分子从一地流入另一地,使打击传销工作始终屡禁不止。
  根据《合作协议》,九省(区)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方将共同立案查处跨省传销活动,联合打击跨省大规模传销组织,对一方在登记资料查询、调查取证、抓捕头目、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协作和帮助。
  据悉,九省(区)工商部门将在每年的上半年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春雷”宣传活动,每年下半年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进校园活动,同时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各成员方将依托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及时录入各自清查的传销人员基本情况,相互通报有关省(区)交界地区重大传销活动情报,及时提供各自查处的传销及违法直销典型案例,提供各自查处的重大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分子的情况,做到情报共享。

  各成员方在必要时还将统一时间,开展两方或多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进人才交流市场活动,着重抓好出租屋主、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复退军人、失业、下岗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4-28 21:46 , Processed in 0.750000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