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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阳县副局长赴云南贩毒一审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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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1:3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社昆明六月一日电 (记者 甘娜) 记者今日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四川省金阳县旅游局副局长罗布窝杰请假赴云南贩毒一案作出判决,罗布窝杰被判处死刑。
  被告人罗布窝杰现年四十二岁,去年三月,他调任四川省金阳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一职。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罗布窝杰通过补休假到西昌市看病,期间通过高中同学认识了同案的比曲拉布等人。七月二十二日,罗布窝杰及同伙到达瑞丽后,在中缅边境购得六块毒品。从瑞丽市出发,欲将毒品运往攀枝花市,后在楚雄州永仁县途经收费站检查时,罗布窝杰被当场抓获。警方在罗布窝杰等租乘的轿车上,查获六块毒品海洛因,合计重二点一五九公斤。

  二00八年八月九日,永仁县警方对罗布窝杰刑事拘留。在讯问中,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自己公务员的身份进行了隐瞒。最终,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交代了自己的身份。二00八年九月十一日,经永仁县检察院批准,警方对其宣布了逮捕决定。随后,罗布窝杰的同案犯比曲拉布和比曲色呷被四川警方抓获,该案告破。
  今年四月七日,楚雄州中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罗布窝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比曲拉布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毒品海洛因二点一五九公斤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罗布窝杰、比曲拉布均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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