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珠海规定性病广告不得在大众传媒发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5-20 11:1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快报讯(记者 周晶晶)近日,珠海市政府原则通过《珠海市医疗、药品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治疗性病、疑难杂症等医疗广告不得在珠海市大众传播媒介单位发布。

  据了解,低俗医疗广告目前在全国呈泛滥之势,尽管珠海于低俗医疗广告的管理上较为严格,但市民对少量的违规、低俗医疗广告反应强烈。根据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的要求,珠海市由工商部门牵头起草的《办法》重点规范了比较典型、常见的医疗、药品广告违法行为,并将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用语的食品、酒类、化妆品、消毒类产品纳入管理范围。《办法》中明确规定,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流内容的医疗广告禁止在珠海市大众传僠媒介单位发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18 08:35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