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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状告学生网上侵犯名誉权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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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20:55: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校园本是一方净土,教师传道授业,学生求知问学,藉此形成良性互动,以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但是,一场侵权官司却将一所高校搅进了诉讼的漩涡之中。教师不依不饶,誓将官司进行到底;学生则情绪低落,无心向学。

  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对上海外贸学院教师冯娟(化名)诉胡奇(化名)侵犯名誉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胡奇在网络日志上与网友之间的辩论,虽有不当之处,但只是个人看法,并未对原告的社会评价造成影响。

  5月10日,被告代理人、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富敏荣告诉记者,本案是上海首例高校教师诉学生侵犯名誉权案,此案的判决将对今后此类争议起到示范作用。

  两个跆拳道团体间的竞争

  2007年9月,身为上海外贸学院跆拳道社社长,胡奇在纳新活动时遇到了一个意外情况:同一时间竟然有另外一个跆拳道组织也在纳新。

  多方打听下,胡奇才弄明白:原来,校方新组建了一个跆拳道品势队(校队)和兴趣班,由体育部冯娟老师全权管理,聘请上海宁宇博力跆拳道馆的教练出任教练。

  胡奇说:“有些选修冯老师体育课的学生说,冯老师在课上为兴趣班做了宣传,推荐大家去参加,并许诺在体育成绩里加分。”

  “这也太不公平了!”在胡奇和跆拳道社的社友们看来,这个兴趣班的出现无疑影响了跆拳道社的发展。“与以往相比,招新人数下降了三成。”

  之后,经过一番调查,胡奇认为兴趣班在管理上“很混乱”。“我和社友们发现,报名培训的学生没有收到任何发票、收据或者上课凭证。”

  去年3月,胡奇和社友们陆续走访学校相关部门“讨说法”。他们向校团委领导求助,被告之无权干涉;他们又向一位副校长联名上书,但也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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