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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定未婚子女均可投靠父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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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14:0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 福建省公安厅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户口登记迁移的通知》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身边是否有子女等条件限制,父母可投靠其中任何一个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并办理落户手续。
  夫妻投靠落户一律开绿灯
  根据“通知”,对于夫妻投靠户口迁移,实行人性化服务,取消年龄、婚龄、职业、固定住所、户口类别等限制,一律准予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如果被投靠一方属于单位集体户的,还可在集体户地址上单独立家庭户,进一步方便了夫妻投靠落户。

  吴福顺介绍,针对身边无子女老人的照顾问题,“通知”提出,对父母在户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一个已婚子女及其家人户口一并迁到父母户籍地落户,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生活在城市市区、县城区的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照顾问题,使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未婚子女均可投靠父母落户
  “通知”放宽了子女投靠父母的年龄,只要是未婚子女,都可办理投靠父母落户手续。
  “通知”还规定了儿媳女婿特殊情况投靠公婆岳父母户口迁移政策,儿媳确与公婆、女婿确与岳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且公婆、岳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同意其投靠的,可以办理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迁移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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