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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仲”出台全国首家网上仲裁规则 5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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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30 15:0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贸易流程,也催生了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纠纷解决方式。今年5月1日之后,远隔千里的当事人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就解决掉商事纠纷将成为可能。

    今天(2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将于5月1日实施的《网上仲裁规则》。据悉,这是继美国仲裁协会之后全球第二个《网上仲裁规则》。

    “贸仲”《网上仲裁规则》共6章55条。根据该规则,有关仲裁的一切文书、通知、材料等,仲裁委秘书局采用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传真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可以是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存储的电子证据;开庭采用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在网上进行。一句话,网上仲裁为原则,现场开庭为例外。能在网上进行的仲裁活动,就不再现场开庭。


    金银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网上仲裁对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来讲是一个利好消息。市场价格瞬息万变,电子商务产生纠纷,解决得越快越好。网络仲裁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薛虹说,该规则对网络知识产权纠纷也很适用,如网站歌曲下载涉及的知识产权,证据几乎全在网上。

    据了解,网上仲裁收费略低于常规仲裁,而且省去了当事人的差旅费用。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实际上是大大降低了。(万学忠) (责任编辑: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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