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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辛言)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原副局长孙岩,从事营利性活动和参与经商,近日被行政开除。此案共涉及5起民警严重违纪事件。
2007年12月,孙岩通过朋友与从事古玩生意的于某结识。此后,于某多次以买卖古玩为由,向孙岩借款4次,共计100多万元。
2008年4月,于某与孙岩商量,在香港注册公司做古玩生意。孙岩考虑到不便出面,便默许其弟弟孙涛参与注册事宜。
2008年4月至6月末,孙岩和弟弟筹款500多万元,其中孙岩筹到300多万元,以现金和存款转账方式汇给于某。2008年5月,孙岩兄弟二人与于某办理港澳通行证一同到香港。
当孙岩听说于某还向其他人借款,感觉事情不妥,就向于某索要投资。2008年9月,于某失踪。经过商议,孙涛出面以诈骗为由,向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报案。昌邑分局刑警大队立案侦查。
2008年9月26日,孙岩带一名干警和弟弟孙涛赴北京找到于某。于某当时打下欠条640万元,并附加“好处费”50万元。
随着案件侦破工作的进行,孙岩利用职务影响在社会上筹集巨额资金参与经商的行为也浮出水面。吉林市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孙岩作出了行政开除的决定。3月26日,吉林市纪检委、监察局作出批复,同意吉林市公安局党组关于对孙岩予以行政开除处分的意见。
此案中,另有多名警务人员投入资金参与于某的营利性活动,也分别被处以行政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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