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福建: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三级甲等以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4-7 11:26: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福建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将从5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福建省将执行普通话水平“三级六等”制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按照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对象主要是师范类专业学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广电系统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其中师范类专业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要求三级甲等以上;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普通话水平要求一级乙等以上,省级以上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一级甲等。 (责任编辑:张少雷)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6 17:05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