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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过天际的翅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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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 17:3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并不是所有的初恋都是纯洁的。我固执地认为,是他毁了我的一生。尽管他只是在短短的三年之内勾引了我,并在他发现了自以为是秘密的一种状况之后,用一个轻描淡写的借口甩掉了我。
  同时毁我的还有一个她。我不愿意在文字上用母亲来称呼她。我认为母亲是一个非常神圣的词汇。而她对我做出了非神圣的指令,在毁我的工程上打下了很坚实的基础。
  简单地说,在我初中毕业之前,我妈就下达了不让我继续学业的命令。那时的我绝没有现在反叛,否则也不会沦落至此。其实我很不甘心用沦落二字。我很享受现在这种状态,简单,快乐,无拘无束,随心所欲。有时候我会很真心地双手合十,感谢远方的老妈当初的英明抉择。要不我现在绝对是个四眼,傻拉叭叽地只知道啃书本。而现在的我非常鄙视这样的生活。
 老妈把我从学校里拉出来之后,又很负责任地把我塞进了城里的一家棉纺厂。这样,我这个农民的后代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城里人,或者会嫁给一个城里人,然后我的孩子就理所当然地是个名正言顺的城里人了。再然后她也有可能过来给我带孩子,成为一个伪城里人,喝自来水,穿丝光袜。
  但是我看穿了她的如意算盘。我本来也想按照她的规划如此活下去,可是他来了,接了我妈的班。
  他勾引我的方法很简单,只是在毕业的最后一天,悄悄地递给了我一个笔记本。这其实不算勾引哈,但是我个举动确实勾住了我的心,并引导它走近了他。这个笔记本值得描绘一番——银色封皮,中间一幅不大的画,一个着红衣黑裤高跟鞋的女孩,站在高高的台阶上,双脚前后交叠,双手在身后反握,一头黑亮的短发遮住了低垂的眼帘。在幸福的时候看这幅画,她是快乐的。在悲伤的时候看这幅画,她是落寞的。
  这幅图非常打动人心,更让人心动的,是笔记本内页的插图。全都是成双成对的人儿,从小孩到老人,非常温馨的画面。我觉得他的用意很明显,他想和我好,并想和我白头到老。尽管他只是在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祝我学业更上一层楼的话。
  他的字体刚劲有力,有行楷的意思。这让从没有留意过他的我一下子好感丛生。人说字如其人,其字体其举动也说明了他是一个很沉稳很有心计的男人,呃不,应该说男孩子,那时候我们都不过十四五岁。
  他没有想到我缀学了,但他还是和我好了。好的程度就是每隔十天半个月我们就到城外走走,连手都没有拉过,直至分手。

               二、
  我不喜欢回忆过去,我觉得痛苦。每个人是不是都会有一个相对固定的人生观?我就觉得在我正确的人生观树立的关键时刻,这两个人给了我沉重的打击。我从来没有渴求过一帆风顺,万事如意等等,只是我觉得自己总是在被人利用,被人抛弃。孤独感常伴左右。
  每当我站在蜂鸣的厂房里,看着一排排的棉条重重加捻,我就觉得人生亦如棉条,你得有均匀的速度,均匀的力度让它成为一根有一定韧度的棉线。一不小心,捻度不够,它就散了,或者捻急了,也会绷断。我可以迅速地将断掉的棉条接上,让它看不出一点接痕,却无法抹平我心中的疙瘩。
  我只能尽量不去触碰过去。不回家,不见老同学,甚至连同宿舍的女孩们,我也很少与之交谈。我在进厂的第一天,就目睹了一场无谓的争吵。我将头蒙在被子里,悲观地接受了这样的生活环境。
  当我渐渐有了些积蓄,我也没有搬离这个杂乱的窝。我在别人嘈杂的声音里,思想更容易麻木。除了睡觉,我更喜欢在喧闹而拥挤的小城里穿行。在别人的喜怒笑骂中,挥霍掉我生命中的每一分钟。
  我不是一个时尚的女孩。我只穿白衬衫,牛仔裤。每次上街,我的眼睛只被白蓝色所吸引。我没有想到我也会将别人吸引,准确地说,是我的钱包。在我买饮料的时候,钱包里面几张蓝色的百元大钞晃了一个人的眼。
  在我的手伸向一排牛仔裤的时候,我感觉我的裤兜一下子空了。我回过身来,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已经转身迅速离开。摊主在身后用很轻的语气喊他:“老五啊,我还没有开张呢!”
  我几步追过去,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他没有反抗,停住脚步,双手插在裤兜里。周围有几个人看着我们,有的见怪不怪地继续行走,有的继续吆喝着生意。我将手伸进他的怀里,从他夹克里掏出我的钱包。我松开了抓着他胳膊的手,他笑了笑,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我站在原地呆了一呆,然后跟上了他。
  他穿过重重的衣服架子,走过了电影完,又走向了邮局。他发现了我在相跟。于是站住了,将身体靠向一个邮筒,然后悠闲地掏出烟,点上,眯着眼睛,一声不吭地望着我,脸上依然带着微笑。
  我也有些累了,走近他,靠在街边的栏杆上,对他说:“给我点一支。”他没有惊奇,也没有表示异议。我们俩人象老朋友一样没有距离,又在彼此的烟雾中打量对方,熟悉对方。
  他很年轻,比我年长不了几岁。他的穿着与我的简直就如情侣装,只是他的外套是长袖的,而我是一件小背心。他的手臂很长,腿也很长。我喜欢这样的长腿。这样想着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很色。
  “烟味真好闻。”我说。
  “吸烟有害健康。”
  “那我下次只看你自残,我旁观。”
  “最毒妇人心。”
  我们两个人哈哈大笑,最后一起扔掉烟头,手拉着手回到了他的家。


                 三、
  如果说我和老五抽了一支烟就和他回了家上了床,是不太准确的,也是不严肃的。女孩子不能如此随便,我在心里告诫自己。可是这个男人让我一见如故,没有办法。于是我和他在回家之前吃了一顿饭。
  就餐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彼此打探,好象知根知底的朋友,只是说这菜好吃那菜难吃之类的话。老五提出喝一点小酒,我说:“怎么,想用酒精来给此后的罪行打掩护?”老五曲起指关节,敲了敲我的脑门:“你这个丫头啊,怎么那么......那么......”
  “世故?老成?直白?无耻?”我从来没有如此无耻过,可是我喜欢,喜欢这样无耻的我。
  我们还是喝了酒,只是没有喝到烂醉如泥。
  老五的家,不对,也该说是窝。没有女人的男人的窝就和狗窝差不多。我们就在老五狗窝般的床上滚来滚去,直至精疲力尽。
  老五看到我身下的红,这才有了本该早就有的惊奇表情。
  我用手轻轻推开他的脸:“看什么看,以为我是风尘女子才带我回家的吗?”
  “还真是这样。那我岂不是毁了你?”
  “说什么毁?我还怕自己至死都没被男人毁过。”
  “这么说我毁对了?”
  “随你怎么想。别吵我,我要睡觉了。”我侧过身,趴在老五的胸膛上沉沉睡去。
  遇到老五的这一年,我十九岁。我已经成年,有权利决定自己的行为。实际上我对自己没有太多的约束。我觉得自己压抑得太久,又不知道自己哪一天死去,所以我就尽可能地随心所欲。
  和老五在一起我并不觉得堕落。多年以后再回想,这一年仍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
  我们最常约会的地点是溜冰场。老五拉着我的手让我体会了飞翔的快乐。我喜欢飞翔的感觉。
  我们相处很久以后,也没有彼此打探过。我不收他贵重的礼物,因为害怕自己罪孽深重。老五也从不在我面前说那个字,只是说,明天我工作,后天陪你玩。
  伤痛的记忆就象缠绕在滚筒上的散乱的棉纱,老五就象那只钩针,轻轻地勾去了那些记忆。我用大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捻,接上了曾经的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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