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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实习生 赵振江)中国和越南的两名农村妇女“强强联手”,那边送这边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组织六次10余越南人偷渡进入广东务工……昨日上午,谢某梅(越南籍)、曹某珍(中国籍)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在广州市中院出庭受审。
据介绍,今年42岁的谢某梅系越南夏龙市的一名农村妇女,2005年第一次来中国,在澳门打工一年多。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7年5月至2008年3月间,谢某梅、曹某珍伙同中国的吴某,越南的阿贤、阿信(均为女性)等人,非法组织10多名越南籍人分六次入境中国,并介绍他们到广州番禺区、花都区的工厂工作,从中收取每人100美元至400美元不等的中介费。对不懂汉语的非法入境者,她们还帮助办理假身份证。由于谢、曹二人在广州越秀南汽车站、珠海拱北车站,直接将偷渡者接进工厂,因此被指控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据谢某梅交代,他们的分工是由越南人阿贤、阿信负责介绍熟客来华务工,吴某则负责联系广州的工厂接收工人,而她和曹某珍负责在车站接人,然后代收酬金,最后从中收取劳务费。谢某梅称,六次偷渡她只参加了三次,且只是负责去车站接人和收钱转交,所得收入也是最少的。曹某珍表示,自己也只参与了两次,仅得到一次的中介费175美元,并非主谋。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直击
农村寡妇当庭跪泣
昨日庭上,来自越南的谢某梅一度情绪激动,她自称家境贫穷,老公又早已去世,只好只身来到中国澳门打工。后来她想利用周末休息时赚点外快。2007年,经阿贤、阿信介绍,她开始接收进入中国广东的越南民工,从中赚取劳务费。阿贤、阿信告知她介绍的人都是熟客,她们不好意思收酬金,故委托她收酬金,然后分给谢某梅25美元。
“我承认我去接了人,但只接了三批,只拿到75美元的劳务费,”谢某梅说着说着便开始抽泣,“我不懂中国的法律,也不知道这些人是非法越境的,我真的不知道。”哭着哭着,谢某梅当庭跪倒在地,请求法官轻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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