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教育部:任何人剽窃别人学术研究成果将终身处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3-24 10:3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教育部出台《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根据办法,今后教育部将对那些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进行奖励。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将每三年评选一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包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著作奖(人文社会科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奖(人文社会科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研究报告奖(人文社会科学)。另外,为了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还特地设立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普及奖(人文社会科学)。所有奖项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教育部强调,评选将通过公开的方式,任何剽窃别人学术研究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都将终身受到处分。 (责任编辑:王键)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4 15:47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