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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拟常年实行奥运期间安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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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8 16:26: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北京市日前发布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拟将城市轨道交通建立安检制度、禁止乞讨卖艺等一系列奥运期间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立法形式确定下来,成为今后保障轨道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

  与现行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相比,修订草案中专门增加了“城市轨道交通实行安全检查制度。禁止乘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易燃易爆以及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进站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内容。
  根据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绝安检或携带违禁品进站,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修订草案中还新增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站厅、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杂物、乞讨、卖艺,以及擅自摆摊设点等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乞讨、卖艺、摆摊设点的行为,在北京地铁运营中也是首次立法明文禁止。
  《北京日报》18日的报道说,在奥运期间,同样的车次、同样的时间,乞讨卖艺者确实是不见了踪影。现在法规还在酝酿征求意见,这些即将被禁止的不文明现象就已经有所抬头了。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表示,为实现“平安奥运”所采取的一些管理措施,有必要通过立法确立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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