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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为**念经做法事需用人血、人头骨和人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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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 12:37: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发表的披露,在旧西藏,为**念经做法事要用人血、人头骨和人皮,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残忍和血腥由此可见一斑。

    现存的20世纪50年代初西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致热布典头目的一封信件内称:“为****念经祝寿,下密院全体人员需要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为切实完成此次佛事,需于当日抛食,急需湿肠一副、头颅两个、多种血、人皮一整张,望立即送来。”

    白皮书说,旧西藏的寺庙和贵族都有监狱或私牢,可以自备刑具,私设公堂,惩罚农奴和奴隶,甘丹寺就有许多手铐、脚镣、棍棒和用来剜目、抽筋等残酷的刑具。

    白皮书提供的数字显示,十四世****的副经师赤江在德庆宗设立的私人寺庙管理机构赤江拉让就曾经打死打伤农奴和贫苦僧人500多人,有121人被关进监狱,89人被流放,538人被逼迫当奴隶,1025人被逼迫逃亡,有72人被拆散婚姻,484名妇女被强奸。

    在旧西藏,不同等级的人触犯同一刑律,其量刑标准和处置方法也大不相同。当时西藏的法典规定:凡仆人反抗主人,而主人受伤较重的,要砍掉仆人手和脚;如果主人打伤仆人,医疗即可;如打伤**,则犯了重罪,要挖眼、剁脚、断手或处以各种各样的极刑。英国人大卫·麦唐纳在《西藏之写真》中写道:“断肢之外,又有一种剜眼之凶刑,或用凹形之煨铁,置于眼内,或用滚油,或开水,倒于眼内,均足使其眼球失去视力,然后将其眼球用铁钩攫出”。 (责任编辑:张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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