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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从分段监管向统一监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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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08:5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昨天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和新修订的《保险法》。其中,食品安全法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高票通过。该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针对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现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加强对各部门的协调、指导。同时,明确了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而质检、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对食品生产、流通、农产品源头、餐饮服务实施监管。《食品安全法》同时还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


    此外,在总结“三鹿事件”教训的基础上,食品安全法特别明确,要对食品添加剂加强监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严禁往食品里添加目录以外的物质。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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