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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6类中考考生可获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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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 08:4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中招加分政策。市级三好学生、华侨子女等6类考生可享受加分待遇。
  今年享受加分的6类考生分别是: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1分;烈士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10分;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按招生考试总成绩加20分;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总成绩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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