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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门治理欠薪 工资保证金将扩至交通水利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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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0:4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依法保障职工劳有所得,维护社会稳定,经国务院同意,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13个成员单位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由建设领域逐步扩大到交通、水利等领域。

    针对企业欠薪问题,《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欠薪报告制度,企业确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须延期支付工资的,要争得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同时,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关键在于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通知》同时要求,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及时消除拖欠工资隐患。积极引导职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劳动权益,为当事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发挥行政司法联动作用,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行为。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记者 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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