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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副局级干部泄露司考内容获刑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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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09:5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 司法部监察局监察二室原主任林建东泄露司法考试题[/url],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23日由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建东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为了能让已连续两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都未能通过的女儿石玉丹能够顺利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深圳某单位的石某夫妇找到老朋友林建东帮忙。
  同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东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在现场监督时,获取了存放试卷密码箱的密码,后用该密码打开了自己负责监管的密码箱,摘抄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校对稿和过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试题和答案。
  同年9月初,林建东到深圳出差,在一家酒店内,采用自己口述并由石玉丹记录的方式,将获取的司法考试一至四卷的试题和答案泄露给了石玉丹。
  之后,石玉丹又将这些试题和答案给了自己以前的男朋友李晓亮,李晓亮又给了专门从事考试作弊活动的于树泉。于树泉在考试前将这些资料用QQ等方式传递给了宁波、金华、唐山、临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
  除此之外,林建东还将部分司法考题泄露给多人,并且收取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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