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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明日起全部二级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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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0 14:3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 韩慧英 谢丹 实习生 陈杰) 2009年2月21日零时起,我省全部120个二级公路收费站将停止收费。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我省全部120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从2009年2月21日零时起停止收费。而泉州刺桐大桥和泉州梅花岭隧道属于经营性公路,仍将按原政策继续收取通行费。

  据介绍,福建是全国首批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的省份之一,全省这次撤销的120 个收费站中包括了80多个主收费站和30多个分站。从21日开始,福建省普通公路上的政府还贷性质收费 站则全部撤销。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和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逐步有序取 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精神,我省此次取消收费的公路,是指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省政 府明确,依法经省政府批准收费的经营性公路、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仍按原定政策继续收取通行费,这些继续收费的站点除了泉州刺桐大桥和泉州梅花岭隧道(包括连坑和官桥两个分站)外,还包括:我省境内所有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厦门大桥、厦门海沧大桥等经营性公路收费站,厦门集美特大桥、厦门 杏林特大桥等2个一级公路收费站。
  关于取消收费站后涉及人员的安置问题,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根据国家部委制定的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多渠道解决涉及改革人员的分流安置,力争在3年内完成相关人员安置工作。
  省政府特别强调,各级交通、物价、财政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和 个人,以任何理由、名义在2009年2月21日零时以后在省政府公告取消收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 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公路通行费,确保省政府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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