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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8 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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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薪酬不透明饱受诟病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其实很多金融企业的员工是从报纸上才知道高管的具体年薪,而其中的差别自然是天壤之别。以国有上市银行为例,其基层员工年薪3万~5万元,经济好的地方8万~10万元,而银行行长动辄近200万。广东金融学院教授钟远表示,凡是国有控股企业都应该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和标准,比如规定高管人员收入不高于职工平均收入的3倍到4倍,但显然国内金融企业高管远远超出了这一限制,同时,薪酬体系的不透明甚至连内部员工都无从知晓更是怨言积深的原因所在。
中山大学金融学教授黄伟指出,科学的考核,首先是薪酬体系必须透明,其次是国企高管在其间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大家都不明白你干了什么,当然也就不会明白你为什么要拿那么多钱,即便是该金融企业实现了较多的利润。因此,高管薪酬改革措施最关键在于推行透明化过程。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发展部研究员易宪容也指出,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在于是垄断性行业,准入很严,如果在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高管凭业绩赚得多没有问题。但在当前情况下,效益不是纯能力、竞争力问题,而是由社会政府授权获得,国家应该严格限制股东分红,特别是要对国有控股类金融企业的高管薪酬严加管理。
此外,广东科德证券分析师王泽辉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对于公众普遍关注国企高管薪酬如何确定,并未涉及。合理确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之所以难以在法律中作出具体规定,症结就在于国企高管的“两栖身份”。只有打破“两栖身份”,才能建立真正合理的国企薪酬体系。
股权激励终止冲击高管收入
尽管限薪政策得到了广大股民的拍手叫好,甚至有很多人认为,280万“封顶”仍显过高,但是有专家认为,国家部门在薪酬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更应避免“矫枉过正”的短视行为。如一度被提上日程的股权激励计划如烫手山芋般被企业弃之如敝履。近几个月来,已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取消或中止股权激励计划。
2008年10月30日,宝钢股份、中集集团、中工国际以及大连国际4家上市公司宣布,中止公司高管的激励计划,而资本市场的变化无疑是最主要的原因。相比自降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的中止对上市公司高管的收入带来更大的冲击。
财经评论员马光远也指出,在规范薪酬制度上不能矫枉过正,简单为某种版本的‘限薪令’而叫好。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激励仍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激励如果缺乏制约,或者将激励建立在任命制和考核残缺的公司治理机制下,这种“伪激励”无论对公司股东,还是整个社会,都意味着对公平和正义的戕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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