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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月17日)上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常委会将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保险法修订草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今天(2月17日)召开,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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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今年将代发2000亿地方债券代发不代还
由中央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这一经济刺激政策已箭在弦上,只待3月全国人大的最后审议。最新一期的《瞭望新闻周刊》刊发题为《走好发地方债钢丝绳》的文章,文中透露,2009年中央可能将代发2000亿元左右的地方债,据知情人士透露,这一举措本身已基本没有悬念,但具体额度、采用什么样的方式仍在讨论之中,这将成为全国两会期间的关注焦点。详情>>>
全国财政赤字预算 将达8000亿元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讨论决定,2009年安排财政赤字5000亿元。而此后财政部还在酝酿提高赤字预算,有消息称将提高至6000亿元甚至是6500亿元。照此计算,今年递交给全国人大的财政预算方案的赤字包括两部分,其中中央财政赤字预算为6000亿元左右,地方财政赤字预算为2000亿元左右,总计8000亿元左右。详情>>>
延伸阅读:
什么是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是政府债券的形式之一,在我国建国初期就已经存在。如早在1950年,东北人民政府就发行过东北生产建设折实公债,但l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却从未发行过地方政府债券。由于我国1995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因此,我国目前的政府债券仅限于中央政府债券。但地方政府在诸如桥梁、公路、隧道、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又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于是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券,即以企业债券的形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如l999年上海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发行5亿元浦东建设债券,名义上是公司债券,但所筹资金则是用于上海地铁建设;济南自来水公司发行1.5亿元供水建设债券,名义上是公司债券,而所筹资金则用于济南自来水设施建设。近几年,国债发行总规模中有少量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其中2001年为400亿元,2002年为250亿元,2003年为250亿元,2004年为150亿元,2005年为1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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