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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6-10-28 14: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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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 size="3">二<br /><br />在西方哲学史上,古希腊的米利都学派开创了本体论研究的先河。早期,本体论的意义限制在两个方面:一是那些研究和探讨世界的本原或始基问题的理论或学问被认为即是本体论,二是对所谓永远同一、唯一不变的“存在”即世界本体的研究。应该说,在哲学研究领域有关本体论的研究源远流长,然而作为一个正式的概念,“本体论”一词首先是由德国的经院派学者郭克兰纽(1547—1628)使用的,他将这一术语作为形而上学的同义词加以运用。在他之后,在FaGuo哲学家杜阿姆尔似的著作中也出现过这个词汇。18世纪初,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C·沃尔夫在其哲学著作中正式采用了“本体论”的概念。在近代,笛卡尔、莱布尼茨、康德和黑格尔等人建立过自己的本体论哲学体系。笛卡尔认为,本体论是研究事物和世界本体或实体的第一哲学,即“形而上学本体论”。康德认为,本体论研究的是事物的普遍性质以及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的区别。黑格尔在客观唯心主义基础上提出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一致的原则,这其中包含了辩证法的合理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中间,很多人是在世界本原这个意义上使用“本体”一词的,在世界观意义上使用“本体论”概念的。<br /><br />一般来讲,本体论是探讨有关事物和世界的“大本大源”问题的。它的本义是关于事物和世界存在的理论,它以事物和世界的存在及其本质和规律为研究对象,所要回答的是事物和世界的存在和构成形式是什么,即事物和世界本体是什么这样的问题。简言之,它是关于“存在者之存在”的学问。[7]事物的存在和构成形式、世界的存在和构成形式就是事物和世界本体。就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本体论而言,它要回答国际关系的存在和构成要素是什么的问题,回答无政府状态的实体形式是什么的问题。某些西方学者认为,“这些是存在于它们(指国际关系-作者注)自身之中、属于它们自身并且就如同它们自身的东西;这就是本体论”。[8]具体讲,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本体论所需回答的乃是到底存在权力本体、制度本体、法制本体还是社会本体或观念本体的问题。<br /><br />因此,恰恰是在回答无政府状态的性质、后果和作用的问题上,特别是在无政府状态的本体构成上,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和各自的理论阐释。现实主义以权力作为国际秩序的主要支柱,并强调均势的本体属性。理想主义以国际组织、国际法作为国际秩序的所在,并以世界政府为目标,从而强调了与现实主义不同的国际关系本体存在。新现实主义以体系结构解释国际秩序的形成,在保留权力这一硬核的同时,其对国际关系本体的解释比传统现实主义更具有灵活性。新自由主义以国际制度和国际规范来解释国际关系的本体存在,反对过分强调权力本体的立场;这样,它扩大了在理论上对国际关系本体的解释空间。建构主义则以认同、观念的变迁作为国际关系的本体,由于强调非物质性本体的观点,对以物质本体为基础的国际关系主流理论(包括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对国际关系本体构成的理论研究和解释,构成了国际关系基本理论发展和演变的脉络,也一直是国际关系理论所要回答核心问题。可以说,所有对无政府状态和对无政府状态对立面的研究,包括均势、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制度的研究都是对国际关系本体论问题的探讨,花费了理论家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br /><br />从国际关系主流理论的发展看,第三次和第四次论战直接与本体论有关。这两场论战被认为是国际关系学界最大的理论反思和本体思辨。[9]虽然这场论战也涉及到后实证主义与实证主义的认识论之争,但它主要探讨的问题是“有关国际关系的组成要素的”。[10]应该说,对现实主义基本假定的探讨和批判,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间的论战,以及建构主义对主流理论的挑战,均涉及到本体论的问题,并把有关本体论的探讨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例如,它们在理论争论中所提到的无政府与有秩序的关系、权力与利益、权力与制度、权力、利益与观念等,都是对国际关系本体的深入探讨。<br /><br />三<br /><br />三从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脉络看,有关国际关系本体论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从另外一个方面凸显了本体论问题的重要性。新现实主义主张物质本体,体现为权力本体或体系结构的本体,它们反过来物化了无政府状态。而它所强调的主权国家是国际关系的基本行为体,则窄化了无政府状态。新自由主义主张制度本体,同时认为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则在一定程度上倾向于认为无政府状态是可以改善和进化的,从而扩大了无政府状态的容量。但是,它在对待无政府状态时,没有很好地结合权力因素,即对权力本体的作用加以综合性的解释,并且缺乏对国家行为动机的核心洞见,因而也有失之偏颇的地方。建构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是观念本体,并以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来解说无政府状态,使之具有相当大的可变性。但过分强调观念和文化的意义,忽略了物质性因素的长期性价值,也属于另一种“深刻的片面”。当然,从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的观点看,无政府状态之所以可以改善、进化,是因为权力、国际制度、国际法和人类观念的不断积累和优化,使得国际秩序具有了再生产的能力。无论如何,正如有些学者指出的,“主流研究思路的本体论收窄了想象的地平线,让人们不可能去问:在现实的某些成分背后有什么东西”。[11]由此,从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到,在回答国际关系的本体是什么,国际政治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和如何得以构成这样的问题上,还存在着不少争议、可疑之处和悬而未决的问题。国际关系理论所面临的这种状况,在近来显得更为突出,因为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对国际关系的表面性解释,不再停留在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工具层次,也不再满足于所谓的“国际问题研究”。可以说,在经历第三次论战和第四次论战之后,许多有关本体论的问题更加突出,尖锐地摆在国际关系学者们面前,要求得到系统的回答和理论解释。例如,人们通常爱说,国际关系的中心问题或者主要问题,是战争与和平或者冲突与合作的问题(很多教科书就是这样写的,并且成为很多人做有关国际关系学问的开始)。但是,实际上,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问题是在无政府状态下,国际社会为什么既是无政府的,又是有秩序的,而不是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问题;尽管它们是国际关系中的最常态的问题,但它们不回答国际关系的基本存在和构成的问题,即不回答国际关系的本体是什么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讲,它们只是无政府状态的派生物和结果。这就在于,战争是无政府状态失序的结果,和平是无政府状态有序的结果。它们更依赖于无政府状态有序与无序这一基本课题的解决结果。当然,由无政府状态衍生的问题均可能是与本体论有关的问题,但它们如何沿着本体论的逻辑得到解释和分析却是一个始终需要解决的问题。<br /><br />四<br /><br />就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和建设来说,只有在本体论上取得突破,才能建构起中国学派。这倒不是说认识论和方法论不重要,而是说本体论是最为关系理论内核的部分;没有这个内核的形成,理论不具备实体,只是停留在认识途径和方法等“用”的层面上。在某种意义上讲,所谓“中国特色”或“中国学派”将出在本体论的突破上。这里,结合国内国际关系研究领域中的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提出若干不成熟的看法。<br /><br />第一,我们应该重视对无政府状态的研究。无论我们使用国际关系还是使用国际社会这样的概念(以及国际制度、国际格局等),都应该首先明确它们是在无政府的前提下存在的,都是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中的。世界政府和最高权威的缺位造成了一系列的后果,影响了国际关系的基本性质,这应该成为我们研究的起点。可是,国内学界在研究国际关系时往往忽视对无政府状态的系统研究,以至于对什么是无政府状态,其基本含义、性质和后果、作用是什么,都缺乏理论上的说明。这一现象不能不影响到我们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品质和水平,说的过分一点,它造成了本体论的“缺位”。因此,从现在起,应该高度重视对无政府状态的系统探讨,以为我们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确立根基。当然,在我们的理论研究中,对无政府状态的对立面还是给予了一定重视的,如对均势、权力、国际制度和国际法、国际组织等的研究,取得了相关的一些重要成果。但是,一般来讲,这些研究是零散的,仅仅与“国际问题”研究相关联,没有上升到系统理论的层面;而且对无政府状态本身,即最为本体的问题,却一直都停留在缺乏深度和价值弱化的研究水平上。因此,我们从现在起,应该重视对无政府状态的研究,以把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根基打牢。同时,需要把对无政府状态对立面的研究与对无政府状态本身的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以便完整和全面地建构和塑造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font><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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