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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马斯拟出台刑法小偷将被砍掉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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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7 00:0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12月25日讯,为维护社会治安和民族利益,控制巴勒斯坦加沙地区的哈马斯准备出台严厉刑法,通敌者要被处死,小偷将被砍掉左手。

  在伦敦出版的阿拉伯文报《生活报》今天报道说,尽管哈马斯只控制着加沙地区,但它在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中却是第一大党,在立法委132个席位中占74席。报道指出,哈马斯昨天在加沙主持召开了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会议,会议二读通过了由哈马斯起草的“伊斯兰法”。哈马斯在解释起草这一法律的原因时说,主要是为维护巴勒斯坦的民族利益和社会秩序。报道说,“伊斯兰法”第59条规定,犯下列罪行之一的巴勒斯坦人将被判处死刑:在战争期间携带武器为敌人利益服务反对巴勒斯坦者;授权与外国政府谈判但却有意危害巴勒斯坦的利益者;对向巴勒斯坦提供战争赔偿的外国政府进行敌对行动者;加入与巴勒斯坦交战的外国军队者;从事消弱巴勒斯坦人民抵抗士气活动的人;损害巴勒斯坦利益的间*。


  “伊斯兰法”第84条规定,“任何穆斯林,如果饮酒、拥有酒或制造酒者将处以鞭刑,最少要打40鞭,还要至少监禁3个月。”赌博、猥亵、违反公共道德、损害别人声誉、虐待和侮辱行为也要处以鞭刑。“伊斯兰法”还规定,“任何犯偷盗罪者将被砍掉左手。”(安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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