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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历史上,日本曾经与英国、德国结盟,远交近攻,中国首当其冲,深受其害。二战后,日本与美国结盟,远交近防,曾经造成中日关系的疏远和紧张。21世纪初,伴随日本军事战略的调整,日美同盟出现一种“历史回归性变化”的趋势,这很可能引发和加深中日之间的战略矛盾。展望未来,如果日本能在美亚之间促进协调与合作,远交近和,中日关系也有可能与日美关系并行不悖地发展。
关键词 日美同盟 中日关系 日本军事
迄今,日本一直与强者为伍,惯于结盟。结盟是日本对外战略模式的常态,但结盟与战争之间似无绝对的必然联系。关键要看同盟的性质是进攻型的还是防御型的以及日本在同盟中的行为方式。21世纪初,日美同盟处于一种“历史回归性变化”的过程之中,很可能引发和加深中日之间的战略矛盾。也就是说,日本通过修改宪法等摆脱战后各种束缚,重新回归历史上那种可以对外联合作战的结盟模式。同时,日本正以中国为主要防御对象调整军事略和加强日美同盟。这必然会对中国的安全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一、日本的战略走向与日美同盟的转型
1. 日本在结盟史上迄今经历过三个时期:一是日英同盟时期,日本依仗英国的支持,进行了日俄战争;二是日本同德国、意大利结盟时期,日本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之一,发动了侵华战争;三是战后日美同盟时期,日本保持了本国战后60年的和平。如表1所示,在日本三次结盟的历史经历中,前两次是在帝国主义时代,日本仰仗盟国,采取进攻型战略,在海外发动了大规模战争,最终惨遭失败。相比之下,日美同盟既是美国冷战政策的产物,也是美国控制和利用日本的战略选择,有针对中国的一面。但是,日本与美国结盟同
前两次结盟后的战争政策不同,总体上采取的是防御型战略。这主要是出于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时代不同了,战后60年来日本基本上走了一条和平发展道路;第二,日美同盟主要是美国对日提供单方面保护,而日本不得派兵行使“集体自卫权”,与美军在日本海外联合作战;第三,日美同盟是在战后日本和平宪法体制下形成的同盟关系,日本必须遵守宪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得以国家权力发动战争。这一点非常重要。根据现行《日美安全条约》规定,当日本遭到攻击时美国有义务支援日本,而日本根据现行宪法第九条则不得在本土以外以武力阻止对盟国的攻击,直接参与美国发动的军事攻击。日本为使这种单方面接受保护的同盟能够得以维系,同意美军可以使用日本的军事设施和基地。从日本国力明显增强的20世纪70年代初到80年代末,美国以对付苏联军事威胁为名,要求日本增强军事力量,分担美国在远东的防务负担。但日本国内和平主义思潮占主导地位,政府不得不采取相对慎重的态度。
2. 冷战后,日本依靠美国军事保护的需求下降,但日美同盟仍将是日本外交的基轴。这是因为日本认为:首先,在可预见的未来,美国仍将是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对日本来说,美国是最重要国家,维护日本安全的现实手段非日美安全体制莫属。[ 1 ]日本由于受到经济和政治条件的制约,不可能只靠本国单独的能力去万无一失地应付包括核战争及常规战争等各种威胁,保卫国家安全,所以必须同基本价值观相同并拥有最强大军事力量的美国结盟。其次,日美同盟对维持日本周边安全环境是至关重要的。冷战虽已结束,但亚太地区形势复杂,朝鲜半岛问题、台海问题、北方领土等问题悬而未决。日本为维持在亚太地区的实力地位,加强同周边各国的关系,也需要以日美同盟关系为后盾。再次,《日美安全条约》不仅限于军事安全领域,还是日美政治、经济、社会等广泛领域友好关系的基础。
3. 21世纪初,日美同盟开始转型,出现“历史回归性变化”的征兆,只不过现阶段主要是加强防御性威慑能力而尚不具有进攻性。日本已从单方面受美国保护转向对美军作战提供后勤支援,军事行动范围扩大到印度洋和中东地区。1997年日美制订新防卫合作指针,1999年国会通过《周边事态法》,自卫队从法律上突破战后禁区,得以针对所谓“周边事态”在公海为美军作战提供后勤、情报支援。同时,据日本对“周边事态”定义的解释,日本有可能军事介入周边国家发生的内战或内乱。“9•11”事件后,日本国会通过《反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自卫队首次派军舰赴印度洋为美军战时提供后勤支援, 2005年决定继续实施该法,保持对美支援。2001年12月首次在中国海上专署经济区击沉所谓“可疑船只”。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后,日本向伊拉克派出自卫队,一方面是满足美国需要,同时也是在为长期驻军海外开先河。
4. 日本宪法第九条倘若被修改,日本有可能成为可以出兵支援美军作战或在海外行使武力的国家。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鹰派势力竭力敦促日本修宪,日本一些人也借助来自美国的外压,以维护日美关系和为国际和平做贡献为口实,积极主张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在国际上发挥军事作用,协助美国介入国际冲突或在日本领土、领海以外对美国提供军事支援,并把它作为所谓“普通国家”的一个标志。而2005年9月大选结果,自民党和公明党执政联盟议席在众议院已过三分之二,修宪的阻力大为减少。2005年11月22日,自民党在纪念成立50周年大会上正式提出“新宪法草案”。这是战后以来的第一次。“新宪法草案”中删除了现行宪法前言中关于“决心消除因政府行为而再次发生的战争惨祸”。[ 2 ]与此相关联,对宪法第九条也作出以下明显修改:
现行宪法第九条有两项内容:一是“日本国民诚恳地祈求以正义和秩序为基调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冲突的手段”。二是“为达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
(1) 自民党新宪法草案维持现行宪法第九条第一项内容暂时不变,删除第二条内容,将其修改为:“第九条之二(自卫军)为确保我国的和平和独立以及国家及国民的安全,保持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最高指挥者的自卫军”。
(2) 自卫军从事为执行上述任务的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遵从国会的认可和其他统制。
(3) 自卫军除为执行第一项规定任务的活动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事为确保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而通过国际协调进行的活动,以及紧急事态下维持公共秩序或为保护国民的生命、自由的活动。
(4) 除第二项规定以外,自卫军的组织及统制相关事项,由法律规定。
尽管“新宪法草案”没有写进日本可以行使与美军联合作战的“集体自卫权”,但从发展趋势看,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因为草案已经为日本“自卫军”参与多国部队行动开了绿灯。一旦日本宪法第九条按上述自民党草案被修改,日美两国下一步便可能重新修改《日美安全条约》,使日本在全球范围对美军提供战斗支援。这实际上是行使隐形的“集体自卫权”。如果日本的结盟政策继续朝这种“历史回归”的方向发展,将意味着战后日美同盟赖以形成的日本国内法律体制发生质变。届时,日本可能重新获得战前那种结盟作战的权利,但将失去对美国战争政策说“不”的权利。另外,在国际上以确保日本国民生命和自由为名使用军事力量,也将是十分危险的,因为日本在历史上发动侵华战争时也曾打出过同样的旗号。
5. 日本将变相突破“无核三原则”。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起宣布实行“不拥有、不制造、不运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1968年自民党还提出“无核四政策”:一是以彻底销毁核武器为目标,推进切实可行的核裁军;二是坚持无核三原则;三是继续依靠美国的核遏制力;四是积极推进和平利用核能。然而,近年来,日本一些政客却宣称日本可以拥有核武器。日本早就有“拥核”的念头和制造核武器的物质、技术与资金。但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美国将继续为日本提供核保护伞,且不会允许日本发展核武器,搞核武装对日本弊多利少,实不足取。
日本不会轻易放弃“无核三原则”,但2005年10月27日小泉内阁却突然宣布允许美国核动力航空母舰2008年起常驻日本神奈川的横须贺港口。对此,日本防卫厅解释说,核动力航母只是使用核动力,并不等于运进核武器;美国军方也表示,航母进港时将关闭核动力系统。但是,实际上没有任何日本国民或国际组织可以对常驻日本港口的核动力航母进行核查。日本是能否真正严守无核三原则早就令人生疑。现在,日本政府允许美国核动力航母进港,事实上是对无核三原则的变相突破。美国在日本获得核动力航母基地,将谋求强化在亚太地区的制海权与制空权,增大对朝鲜的海上威胁,钳制俄罗斯海军的出海口,确保从日本、台湾海峡、马六甲海峡到波斯湾的所谓“不稳定弧”地带的远程作战与运兵能力。
6. 日本近期内难以复活战前的那种军国主义,但军事实力将不断增强。至于日本是否会成为军事大国,至少有四个标准:一是看是否拥有核武器;二是看是否具备军事力量的远程投送能力;三是看军费开支;四是看军备质量与规模。因财政拮据,日本未来5 年的新“中期防卫业务装备计划”军费总额比上一个5年减少9 200亿日元,为24. 24万亿日元。2005年防卫开支相应减少1% ,为4. 85万亿日元(约合450亿美元) 。陆上自卫队人员比原大纲减少5000人,为15. 5万人。尽管如此,目前日本是世界第二军费大国,除核武器以外,在常规武器方面日本已堪称是仅次于美、俄的世界军事强国。日本在削减坦克、大炮、护卫舰的同时,增强海空机动能力、海外远程投放能力和导弹攻防能力。根据新《防卫计划大纲》和2010年以前中期装备计划,日本将努力提高“远洋攻防”能力、反潜能力和信息战能力;建立独立的卫星情报系统;购置空中加油机和建造大型运输船,逐步具有向海外派兵所需的军事远程投放能力。日本计划从2006年起与美国联手在东亚部署导弹防御系统。这种宙斯盾级舰载海上战区导弹防御系统机动性强、覆盖面大,拦截纵深可达中国境内1300公里。若部署在八重山群岛,其活动半径将覆盖台湾并可对中国导弹实施境内拦截。
二、日本对中国的潜在威胁在滋长
1. 日本外相鼓吹“中国威胁论”是贼喊捉贼,别有用心。苏联解体后,日本右翼反华势力一直企图把中国设定为取代苏联的战略威胁,指责中国搞“霸权”。然而,类似的言论出自日本外相之口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前所未闻的。2005年12月,日本外相麻生太郎公然宣称中国“有10亿人、原*子DAN、军费连续17年两位数增长,内容极不透明,正成为威胁”,并表示民主党代表前原诚司所说的中国的“现实威胁”是确实的。[ 3 ]这立即遭到中方和日本国内人士的谴责,小泉首相也表示自己没说过这种话,而强调中国的发展对日本是机遇。这说明日本政府目前对华战略判断具有的两重性:在经济方面视中国发展为机遇;在安全方面视中国强大为威胁。通常在国际上感到或指责对方为“威胁”有四种情况:一是由于缺乏交流形成先入为主的战略误判;二是确实受到对方战略意图和军事实力的威胁;三是为达到自身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贼喊捉贼;四是对对方采取敌视政策的一种表现。日本政府高官的“中国威胁论”基本上属于第一种或第三种。因为中国根本没有进攻日本的意图,而日本依靠日美同盟,实际上并没把中国的军事力量放在眼里。另外,日本目前尚未形成全面敌视中国的政策。所以,除了同中国缺乏日美之间那种交流造成的误解外,日本政客宣扬“中国威胁论”似有以下目的:一是给美国做样子,促使美国更加重视日本;二是迎合国内民族主义情绪,博得部分选民支持,以利修改宪法;三是给自身增强军事力量,在海外扩大军事活动范围找依据;四是为在领土纠纷、台湾问题上对中国形成威慑;五是妖魔化中国,以牵制和抵消中国在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上对日本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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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本防卫厅把中国视为超过俄罗斯的“假想敌”。2004年12月10日,日本政府公布新《防卫计划大纲》。新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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