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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署“两岸和平协定”的研究状况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先生在接受印度英文战略学术季刊《印度暨全球事务》2008年第4期专访时表示,他愿意努力在任内尽量完成与大陆当局签署两岸和平协定。这样一来,“两岸和平协定”就成为台湾地区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问题。
据报道称,熟悉台湾高层决策的国安高层也表示,两岸和平协定是马政府大陆政策的既定目标。
但是,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副干事管碧玲女士表示反对两岸签署和平协定;她指出,反对是因为这意味台湾是中国的附庸,台湾将从实质独立迈向实质统一。另一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先生则认为,马英九在陈云林访台前夕抛出议题是示弱的表现,是给陈云林的大礼,代价都是牺牲台湾人民。
总之,台湾**马英九先生在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访台前夕,抛出“在期内尽量完成与北京签署和平协定”的重大讯息,引发朝野不同意见。
众所周知,如果台海两岸能够签署两岸和平协定,从此可以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从此可以结束两岸的军备战、外交战、口水战,这是为两岸人民谋福祉,这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这是维护台海和平的最好办法。而且大陆方面也愿意与台湾方面签署和平协定。
因此,问题不在于要不要签署两岸和平协定,而是怎样签署两岸和平协定?
笔者对海峡两岸签署两岸和平协定问题进行过深入研究,兹将有些研究状况介绍如下,可能会有助于两岸签署两岸和平协定。
(1)两岸至今不能举行政治谈判的原因。
对于大陆而言,他们是为了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目的而想要签署两岸和平协定,因此他们设计了这样的“政治谈判路线图”:先要求对方承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要求台湾承诺放弃“台\独”主张→然后举行两岸政治谈判→签署两岸和平协定→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目的(即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对于台湾而言,他们是为了实现“+++国成为正常国家,加入联合国”的目的而想要签署两岸和平协定,因此他们设计了这样的“政治谈判路线图”:先要求对方承认“+++国在台湾”(或“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然后举行两岸政治谈判→签署两岸和平协定→实现“+++国成为正常国家,加入联合国”或“台湾成为正常国家,加入联合国”的目的。
从大陆和台湾设计的两种“政治谈判路线图”中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结论:在举行政治谈判之前,大陆要求对方承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要求台湾承诺放弃“台 独”主张)和台湾要求对方承认“+++国在台湾”,都是违反了政治谈判程序,在事实上是设置了举行政治谈判的障碍。其实,要求台湾放弃“台 独”主张和要求大陆承认“+++国在台湾”(或“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都是在政治谈判中的议题,在经过政治谈判之后,有关方面才能作出承诺,不应该是政治谈判的“前置条件”。试问,正是因为台湾有“+++国在台湾”或“**”的主张,所以才要谈判,如果台湾没有“+++国在台湾”或“台 独”的主张,还需要谈些什么呢,最大的争议不就已经不存在了吗?
(2)关于消除政治谈判障碍的办法。
笔者认为,两岸只要使用下面的“政治谈判路线图”,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政治谈判中的障碍:
大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特命全权代表团”的名义派出代表团,台湾以“+++国台湾地区特命全权代表团”的名义派出代表团,在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地点举行两岸政治谈判→在政治谈判中,大陆说服台湾接受“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政治方案,台湾说服大陆接受“+++国成为正常国家(或台湾成为正常国家),加入联合国”政治方案,双方争取达成协商一致的谈判结果→在对“两岸和平协定”的文本达成协商一致后,签署两岸和平协定→最后,大陆通过政治谈判和签署“两岸和平协定”而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目的,台湾通过政治谈判和签署“两岸和平协定”而实现“+++国成为正常国家(或台湾成为正常国家),加入联合国”的目的,取得“两岸共赢”,从此结束两岸敌对状态,从此结束两岸军备战、外交战、口水战,从此奠定中国和平统一的政治基础,从此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拓了一条新的政治合作道路。当然,能不能成功就要看双方的政治智慧了。
(3)关于两岸参与政治谈判的人员素质问题。
众所周知,人类之所以要举行政治谈判,因为存在政治分歧,想通过政治谈判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如果相互的政治分歧不大,比较容易消除分歧,政治谈判的难度不大,对参与政治谈判的人员素质要求不高。
遗憾的是,大陆与台湾的政治分歧很大,大陆的底线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而台湾的底线是“+++国在台湾”或“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显而易见,在这样“两根底线”中寻找一个平衡点,需要参与政治谈判的人员具有很高的素质,否则无法消除政治分歧而达成共识,不能达成共识就无法签署两岸和平协定。但是,如果两岸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话,唯一的办法是只能在“两根底线”中寻找到一个平衡点,即两岸参与政治谈判的人员非要设计出一份既能够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又能够实现“+++国在台湾”或“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的“两岸和平协定”不可!否则,两岸政党和两岸人民都不会“批准”这份“两岸和平协定”的!
(4)关于“+++国在台湾”与“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的异同之处。
有位先生在《两岸问题摆脱不了民主》(“台海课题”编号【10900】,发表日期2008年10月20日)一文中提出:“坛上胡儒德先生提出要照顾到民进党的独立诉求,但这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此例一开,整个国家就会四分五裂。然而民主诉求则不得不照顾,这是共和国内的基本元素,中央最近不是也答应了让香港普选特首吗?”对此,笔者想解释一下,关于“**”的涵义其实非常含糊,可能是指“台湾成立台湾共和国后加入联合国”,也可能是指“+++国加入联合国”。其实,“**”、“台湾加入联合国”、“+++国加入联合国”、“**际空间”、“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国在台湾”等各种不同的文字表达方式,都有“文字不同、涵义相同”的共同之处,即“同义反复”而已。万变不离其宗,都是“独立”!马英九先生与国民党发现,“+++国重返联合国”似乎比“台湾共和国加入联合国”更加“合理合法”,因此马英九先生与国民党才以“返联公投”应对“入联公投”,也就是说,在实现“**”目的而使用的方法层面上,国民党反而比民进党更加高明!但愿那位先生能够正视现实!
笔者不是只照顾民进党的“独立”诉求(其实马英九先生和国民党也有“独立”诉求,只是文字表述的不同,不然那个“国际空间”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政治体才会要求和拥有“国际空间”),因此不照顾共产党的“统一”诉求,其实笔者是既照顾民进党的“独立”诉求(含国民党)又照顾共产党的“统一”诉求,所以,即使“此例一开,国家也不会四分五裂”,反而是真正可以“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了。
(5)关于共和国内不能“和平共处”的主要原因。
中国在废除帝王制度后,建立了共和国制度——即建立了共和国。所谓“共和”,就是大家“和平共处”。但是,在+++国成立以后,中国人并不是从此生活在“和平共处”状态中,反而是生活在“矛盾、冲突、战争”的状态中。例如,在民国初期,北洋军人和官员与南方的革命军人发生严重冲突。在袁世凯倒台后,北洋军人和各地军阀卷入“军阀混战”中。在1927年,“国共两党”因为“政见不同”的矛盾而发生冲突,引发十年“国共内战”。从1937年开始,因为中日两国不能“和平共处”而爆发“中日战争”。(当然,性质完全不同,中日战争是日本对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在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两党”再一次卷入更大规模的“三年国共内战”中。从1949年开始,两岸政治***后一直保持着敌对状态,迄今为止,约60年来,一直处在“冷战”状态中。
为什么中国人从+++国建立以来一直不能“和平共处”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国人不能通过政治谈判解决政治矛盾和政治冲突,因此,各党各派只能使用武力发动战争来解决政治矛盾和政治冲突。
有人可能会反对笔者提出的这个论点,认为+++国建立以来,举行过多次政治谈判,像民国初期的“南北议和”和著名的“国共会谈”等,但是,它们都是以失败告终的。关于“南北议和”和“国共会谈”都没有取得成功,笔者认为,其原因与参与谈判的人员素质偏低问题有关。
至于中国参与谈判的人员素质为什么会有偏低问题呢?这与中国人的语言非常混乱有关,语言混乱会使思维混乱。如果在政治谈判中出现“语言混乱”和“思维混乱”的问题,就无法消除政治分歧,这是造成“中国政治谈判几乎都失败”的原因。例如,关于“台 独”与“不统、不独、不武”的“短语”,都存在着“含糊不清”的“语言混乱”状况。
笔者关于签署“两岸和平协定”的研究状况,限于篇幅,只能作如上介绍。目前,许多人表示,签署两岸和平协定,即和平解决台湾问题,需要两岸人民的智慧,还需要两岸政党、政府、政治家有超越自身利益的眼光、胸怀和勇气,如果都能为中华民族的前途与命运着想,什么问题都好解决,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不过,笔者认为,从道理或理论上讲,“什么问题都好解决,什么问题都能解决”这种话并没有什么错,但是在事实上,并非如此。否则,为什么“国共两党”之间“政见不同”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解决?为什么台湾问题至今还是一个无法解决的台湾问题?
总而言之,中国只有设计出一份既能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又能实现“**”的“两岸和平协定”文本,两岸方能签署两岸和平协定,两岸政党和两岸人民才会“批准”这份“两岸和平协定”。
最后,笔者通过本文,想向两岸政府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如果两岸政府在设计“两岸和平协定”时遇到困难的话,笔者可以提供帮助,当然,需不需要是由两岸政府决定的事情。
祝愿台湾问题早日和平解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早日实现!
胡儒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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