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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体制的内化性与中东和平进程——兼论哈马斯的政治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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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09:51: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容提要 加强国际问题的政治学研究,始终是国际关系学科研究的重要方向。本文试以中东问题为例,考察作为国内政治制度的议会制与地区局势之间的互动,并认为议会体制的内化性会促使各党派与国家倾向于采取和平与对话的手段来解决彼此间的争端与分歧。哈马斯此次选举获胜,对于中东和平进程的推进是一个良好的信号。相关各方应做出积极反应,促其早日完成由武装派别向政治派别及现代政党的角色转变。同时还应重视其中的一些制障因素。

关 键 词 议会体制;内化性;中东和平;哈马斯;政治前途

全球化时代,国内与国际政治间截然分明的界限已在相当程度上被销蚀,国内政治制度架构会影响其对外关系,进而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地区与国际局势的发展与演变。本文试以中东问题为例,考察作为民主制度核心之一的国内议会制,是如何影响、塑造并内化该区域内各主要党派的性格,从而进一步考察它对该地区和平进程的影响。

一、议会体制及其内化性

一般而言,民主制度有两种形式,一是古希腊、罗马实行的,由全体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直接民主制,另一种是近现代实行的,由公民通过选举代表(或议员)组成代议机关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间接民主制(亦即代议制度或议会制度)。议会,又称国会,产生于西方“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使之彼此牵制、协调前进”[1]的“三权分立”基础上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议会制源于英国。它从 13 世纪中叶开始建立国会,先是封建贵族的代表机关,后成为等级代表机关。14 世纪中叶,国会开始分为贵族院(上议院)和平民院(下议院)。在随后爆发的资产阶级革命中,国会不断扩大自己的权力,先后通过《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等文件,最终确认其最高立法机关的地位,随后又逐步取得确认内阁人选、监督内阁施政、决定内阁去留等权力。在经历了长期的王权和民权的争斗之后,英国终于在 17 世纪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制度框架。随着公民参政意识的不断增强,议会制度先后为世界多数国家所借鉴,成为各党派实现本阶级意志国家化的主要手段。

议会制的确立及其实施表明,它不仅是社会内部不同价值观的体现,更是国家政治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它虽然掩盖了不同类型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但各阶级可利用社会民主的方式检测自己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同时利用议会选举的机会向人民积极宣传本阶级的施政纲领以争取民众支持。恩格斯甚至赞扬它为“最锐利的武器中的一件武器”[2];另一方面,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及其对国内、国际问题截然分明界限的销蚀,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地区与国际局势的发展与演变,尤其表现为议会的内化性效应促使各党派倾向于采取和平与对话的手段来解决彼此间的争端与分歧。具体表现为:

第一,各党派既然采取了议会斗争的方式与对手竞争,无论其初衷如何,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议会内和平竞争文化的影响。尤其随着议会斗争的不断深入,此种文化会逐步内化为各党派多数成员的基本观念。

对参与议会斗争的党派来说,虽然当初的功利性与目的性都很强,但进入议会后,由于更多的选票和席位也意味着有更多的机会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意图和改革计划,因此进入议会后的党派自然会把争取更多的选票和席位作为新的政治目标方式;由于选择了议会斗争的方式,该党派也由体制外进入体制内,一切活动就必须遵循体制内和平竞争的规则。随着议会斗争的深入开展,该党派也因新的斗争环境的影响被塑造成新的政治品格。鉴此,凡是采取议会斗争方式且取得了经久成功的国家(如西欧),由于不同于战争的制度文化的影响,便促使参与斗争者改变战争行为方式而采取和平竞争的斗争策略,革命也最终被议会所取代。

第二,与武装斗争相比,议会斗争可取得更大的成效与更小的伤害(尤其是生命伤害),这就使熟悉议会操作的政治家的意见更易获取人们的同情与支持。尤其重要的是,这种同情与支持也会随着议会斗争所取得成效的增加而增强,最终占据支配地位。这一点就突出表现在目前议会党团在世界各国议会中地位与作用的日趋加强上。

议会党团由属于同一政党的议员所组成,以统一本党议员在议会中的行动为目的,严格控制本党在议会内的决策权,任命议院中最重要的职位等。可以说,议会党团领导层的中心任务就是促使党的决策通过特定的程序转变为国家法律,议员必须服从本党团的决定,不得采取相反的立场。各党派成员不仅在组织上受到党团的制约,同时也因为个人前途发展的需要而会主动趋同于议会文化;随着议会取得的成效越大而伤害愈小,议会党团及其活动家们的意见也会逐渐变为主流意见。

第三,由于议会民主首先是程序民主,而程序的繁琐性使得各党派要保持政治纲领与政治目标的纯洁性日益困难,且更多又被内化为国家化、中性化与官僚化。

议会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委托代议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但人民选举自己的代表、人民代表开展政治活动以及行使自己的权利等就是权力运作的程序问题。因此,“复杂社会中的政治共同性取决于该社会中政治组织和程序的力量”[3]。

体制外各党派进入议会的初衷是想与对手争夺民心,最终在力量上占据优势。但获胜的党派进入议会并开展长期的政治活动,议会内斗争的复杂性又迫其不得不改变先前的纲领与目标。这是因为:首先,一概否定对方有时会严重伤害到自身利益,为避免因投否决票而遭大多数民众的反对,需要与对手暂时握手言欢;其次,有时为了反对主要对手也需要与其他政党或派别结盟,但“一涉及联盟问题就很难划清必要的妥协和丧失原则的界限”[4];最后,以议会活动为中心的合法斗争会使议会中的组织结构、职能及规模等日趋复杂和庞大,在逐渐发展的过程中,事业的本来目标便退居其次,维持“大公司”本身的存在显得愈加重要,自然也变得越来越官僚化了。[5]

第四,随着各国交往的日益加深,议会外交成为各国外交工作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使得议会内各党派本身的政治纲领及其目标有被国际惯例与他国政策所内化的趋势。

为最大限度地追求和维护本国利益,就需要加强与他国议会的交往,加强议会党派之间的互动,各党派的许多治国方案与行动策略就会有逐渐被国际化的趋势;交往中别国议会会最大限度地对本国议会施加影响,而本国议会中的党派有时为了更利于国内的政治斗争,又会把斗争的策略从国内转向国外,积极争取他国对本党派的支持。为达此目的,本党派的政治纲领及其目标就会程度不同地被他国改变。

二、议会体制的内化性对中东和平进程的影响

以色列的政治制度承袭了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是中东地区实行议会民主制比较成功的国家。1948 年 11 月以色列颁布了临时选举法令,1951年议会又通过了新的选举法。后经多次实践与修改,于 1958 年通过了《议会法》,标志着其议会选举制度的正式建立。[6]以政党按照对巴勒斯坦问题的态度不同而大致分为两类,即坚持寸土不让的利库德集团等鹰派和坚持“全部或部分归还侵占领土”、“以土地换和平”的工党、统一工人党等鸽派。由于以色列议会选举的突出特点为单一比例代表制[7],因此造成以政坛党派林立,建国以来参加其议会选举的政党和集团多达数百个。

为能在议会中取得更多的席位,众多党派之间合并、***时有发生,小党新党不断涌现。在逐渐壮大的发展中,各党派常将先前的政治纲领及其目标置于次要位置,而将维持与增强在议会内的地位视为首要因素。如 2001 年利库德集团执政后,沙龙出人意料地宣布了从加沙等地撤离的单边行动计划,而这正是工党一贯所坚持的政治纲领及其目标,留在议会与利库德集团合作有利于实现工党的政治理想。但看到利库德集团内部已因沙龙的妥协而***,且利库德集团在议会 120席中仅占 40 席,离开工党合作的沙龙政府只能解散议会提前大选,此时的选举无疑对工党有利。因此工党于 2005 年 11 月 20 决定退出沙龙政府。由于以色列实行的比例代表制是由选民投政党而非投个人票,议员当选必须得到政党的支持,而政党要想取得对国家政策的决定权,也得利用本党的议员。这种互动的议会体制防止了军人干政的可能性。最后,由于比例代表制使议席分散,使任何党派都无法单独组阁,因此以色列历届政府都是联合政府。党派之间不得不在政策和组织上相互妥协与让步,这在历届议会通过的政策法令上都有反映。这虽不利于国内进行重大的政治改革,但也防止了国家重大政策上的极左或极右倾向,兼顾各党派的主张。如这次赢得选举的前进党获得 29 席,紧随其后的工党占 19 席。按照以色列法律,组建新政府需在议会中占有 61 个席位。因此,前进党除了要与工党联合外,还必须与其他政党联合。前进党主席获选后表示,已做好了同巴勒斯坦展开新一轮的和平谈判,并愿意在谈判中做出“痛苦的妥协”,但表示也做好单边行动的准备,这表明前进党出于联合组阁的考虑在巴勒斯坦问题上在尽量向中间政策的靠拢。

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是巴解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它的立法机构,行使立法等议会职能。据 1995 年 9 月巴以签署的关于扩大巴自治范围的协议,1996 年 1 月 20 日,巴勒斯坦举行了历史上的首次大选。巴勒斯坦现在的主要党派除哈马斯外还有: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简称“法塔赫”)、巴勒斯坦人民阵线(简称“人阵”)等。

成立于 1957 年的法塔赫,是巴勒斯坦抵抗组织中实力最强的一支,其武装力量占巴各派力量的 95%,坚持“武装斗争是巴勒斯坦获得解放的唯一道路”[8],并长期从事反抗以色列的游击战争;而实力仅次于法塔赫的“人阵”,成立于 1967 年,斗争目标为“不仅要反对犹太复国主义(以色列),而且还要反对帝国主义(特别是美国)和阿拉伯反对派(沙特和约旦)”[9],并在进入议会前多次进行激进活动,其中包括劫持美国、英国和瑞士等国的飞机,并炸毁了三架被劫持飞机[10]等。

由于经过长期武装斗争后仍未恢复民族权利,巴解组织开始调整斗争策略。为寻求政治解决的途径,并获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巴解组织于 1988 年 11 月取了比较务实的“建国换取和平”的战略,宣布接受联合国的“分治决议”和安理会 242 号、338 号决议,承认以色列的存在、谴责并放弃恐怖主义等。1993 年 9 月巴以签订《奥斯陆协议》后,1996 年 1 月 20 日巴勒斯坦举行了首次大选,法塔赫赢取选举后主导议会并组成政府,使政治解决巴以冲突成为巴以和平进程中的基调。国际社会也及时予以支持。克林顿总统于 1998 年 12 月 14 日开始了美国总统对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的首次访问,以见证人的身份出席了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就删除《巴勒斯坦国民宪章》中反以条款举行的表决[11],为政治解决巴以问题打下了基础。

三、哈马斯及其进入议会后的政治前途

哈马斯是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的简称,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14 日,早期领导人是亚辛,现为马沙勒,拥有正式成员2万多。主张用《古兰经》来引导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生活;通过“圣战”把以色列人赶入大海,建立巴勒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通过抵抗运动消灭犹太复国主义,反对和平解决巴以问题。因拒绝承认《奥斯陆协议》而DIZHI 1996 年的巴首次议会选举,长期游离于巴解组织以及巴自治政权之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体制外派别。

哈马斯成立后,多次制造针对以色列的自杀式爆炸事件,以色列也对等其高级领导人亚辛、兰提西先后实施了“定点清除”。9·11 后,美、欧和澳大利亚等国先后宣布哈马斯为“恐怖组织”,并冻结其资产。迫于形势,哈马斯在不放弃武装斗争的同时,也开始调整立场。2005 年 3 月,哈马斯首次宣布参加巴地方立法委员会选举,并在今年 1 月 25 日的选举中,获得立法委员会 132席中的 76 席。[12]据巴勒斯坦相关法律规定,由总统授权其组成新政府,这标志着长期游离于体制外,被西方视为“恐怖主义组织”的哈马斯正式进入体制内,开始利用全新的议会、政府舞台进行斗争。

目前,关于哈马斯上台后的中东局势以及哈马斯的政治前途均引起世界的广泛关注。以色列、美国持DIZHI态度,欧盟基本追随美国,但还在等国观望,俄罗斯持承认态度。据观察,议会体制对哈马斯的内化性效应已初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哈马斯明白进入议会开展斗争,须接受议会体制文化。在本次竞选过程中,哈马斯一直试图弱化自己武装派别的形象。2006 年 1 月 11日,哈马斯公布以“变化与改革”为口号的竞选纲领,主要包括内政改革、政府职责与打击腐败等,绝口不提要摧毁以色列,只要求“平衡”巴勒斯坦和国际社会的关系。投票当日,6000 名哈马斯武装分子均未扛枪上街。同时,它坚持打“民生牌”,积极创办社会福利机构、修建学校,扶贫助困等。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哈马斯本次选举不是以“哈马斯”的名义,而是以“变革与改革”为旗帜参选。这表明,议会的和平竞争文化已开始影响哈马斯成员的思维观念并重新建构其行动方式。

其次,要进入议会开展斗争,哈马斯得有一批熟悉议会操作的政治活动家,他们与军事家同等重要。且会随着议会斗争的深入及取得成效的增大而愈加凸显。选举之初,哈马斯重金雇佣公关公司助选,将许多专家教授列入候选人名单,聘请熟悉西方竞选活动的纳沙特·阿克塔什教授指导如何用“现代政治的语言”进行选举。[13]此后,哈马斯推出了首份专家型政府名单,这也意在淡化内阁的“哈马斯”色彩。

再次,议会民主的繁琐程序使哈马斯开始深入复杂的国内政治斗争之中,其施政纲领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其他党派的影响。哈马斯因长期游离于巴政治体制之外,缺乏执政经验和与国际社会联系的渠道,这使哈马斯不得不提出与国内其他党派,尤其与有着长期执政经验的法塔赫进行合作。出于内政外交的需要,哈马斯还作出让步以争取阿巴斯的留任。[14]最近,巴勒斯坦政府已就内部分工做出决定,哈马斯领导的政府将集中精力处理巴内部行政和经济事务,与以色列和美国的谈判以及与国际社会的联系仍由阿巴斯负责。[15]出于在议会内得与其他力量合作的需要,也促使哈马斯在一定程度上向其他力量的政策倾斜,从而使它保持其自身纲领与目标变得越来越难,最后是否会修改它“消灭以色列”的对抗性纲领,为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做出某种妥协,已成为人们的关注点。

最后,从哈马斯获选后所展开的一系列外交活动可看出,它试图通过有限的让步以消除国际社会的疑虑并欲融入其中的愿望十分强烈。哈马斯领导人马沙勒已先后访问了埃及和叙利亚等国,并于 3 月 3~5 日,对俄罗斯进行为期 3 天的访问,计划访问委内瑞拉与南非等国。可以预计,随着哈马斯与国际社会交往的不断加深,它的纲领与目标等越来越会被国际社会的惯例所内化为消除国际社会对其“另类”的恐惧,其领导人已表示进入议会后将更加“开明”[16],为取得国际社会的支持,哈马斯也有可能根据国际社会的需要逐步修改自己较为极端的政治纲领及其目标等。哈马斯正逐渐适应政治派别的角色,态度也趋于软化。

客观地看,哈马斯选举获胜,对推进中东和平进程是一个信号。国际社会理应作出积极反应,一味打压不利于它完成由武装组织向政治派别以及现代政党的角色转变。由于巴勒斯坦政党与议会体制的现代化水平不高,再加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决定了其议会体制的内化性效应不会象西方国家那样明显,目前仍存在以下一些制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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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巴勒斯坦内部,哈马斯领导人多次表示不愿意修改章程,要求成为拥有武装的成熟政治力量,而并非单独的武装组织或纯粹的政党,这引起了国内其他党派的不满:对长期执政、政党现代化程度较高并拥有巴 95%以上军事力量的法塔赫来讲,如果采取孤立、对立甚至敌视哈马斯的态度,那么巴勒斯坦有“阿尔及利亚化”[17]的可能;对其他武装派别来说,作为体制内派别的哈马斯如何整合体制外其他武装派别,同时又不被同化(如避免采取暴力手段),仍有待观察。哈马斯执政后,提出要巴勒斯坦各武装派别并入巴内政部管辖的民兵组织,但在巴安全形势混乱情况下它们出于自保实力的考量均拒绝合并。哈马斯内部也存在不同派别,但缺乏一个能超越各派别的核心人物。哈马斯内部组织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其议会体制内化中的长期性与曲折性。

第二,处理与以色列的关系也直接影响到哈马斯能否被议会体制内化为现代政党。在政治方面,由于以色列的高压政策,哈马斯领导人无法开展正常的工作。哈马斯 3 月 29 号宣誓就职时,有 14 名内阁成员由于以色列的阻挠不能出席,就职仪式只能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在经济方面,以色列用经济制裁的方式迫使哈马斯下台。 以色列燃料公司于 2 月 27 日发表声明:因巴勒斯坦政府未支付费用,决定停止对巴的燃料供应。[18]而后又冻结代巴收的税款。以色列采取的强硬措施,正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挫伤哈马斯逐步政治化的积极性。更严重的是,哈马斯一旦因经济危机下台,重新走上激进路线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这将从根本上背离中东和平进程的方向。

第三,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国家仍拒绝与哈马斯接触,这可能会影响到议会体制内化性的正相关效应。在哈马斯宣誓就职的同一天,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科马克在新闻发布会上重申,美依然视哈马斯为恐怖组织,不管该组织成员更换何种身份。美禁止美国外交官以及相关人员与哈马斯有任何接触。[19]3 月 29 日加拿大外长麦凯也宣布,加拿大将终止与巴勒斯坦的一切往来。由于没有得到西方大国的承认,哈马斯政府就无法派员前往美国和欧盟,难以开展正常的外交活动。同时,阿拉伯各国的态度对哈马斯的政治前途也有一定的影响。哈马斯创始人亚辛是埃及“穆斯林兄弟会”的成员,哈马斯原是“穆斯林兄弟会”在加沙的分支机构。哈马斯的上台乃至成功执政无疑会给其他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兄弟会组织以极大鼓舞。各国对此均心怀戒惧。

总之,无论美国、以色列,还是阿拉伯国家甚至法塔赫都必须面对哈马斯当选的现实,在政策、立场等方面做出应有的调整。巴内部各派别则应共同利用议会这一架构,在和平竞争中逐渐使各武装力量政党化。议会的和平竞争文化已开始影响哈马斯成员的思维观念并重新建构其行动方式。如哈马斯能像十多年前的法塔赫那样,在议会体制的内化性中逐步完成角色转变,那它就将为中东和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注释:

[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 1961 年版,第 163~164 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2 卷,人民出版社 1972 年版,第 603 页。

[3]【美】塞缪尔· 亨廷顿:《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张岱云等译),上海泽文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13~14 页。

[4]殷叙彝:《议会斗争与第二国际的策略》,载《世界历史》1989 年第 4 期,第 8 页。

[5]张光明:《布尔什维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历史分野》,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8~34 页。

[6]陈德成主编:《中东政治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探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504 页。

[7]比例代表制,相对于多数制,是三权分立体制中议会选举中分配议席的两种方法之一。比例代表制以每一参选组别所得选票占全部票数目的百分比分配议席。

[8]钟冬主编:《中东问题 80 年》,新华出版社 1984 年版,第62 页。

[9]王京烈主编:《动荡中东多世交分析》,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 年版,第 107~108 页。

[10]刘竞主编:《中东手册》,宁夏人民出版社 1989 年版,第454~455 页。

[11]赵国忠主编:《1999——2000 年中东非洲发展报告》,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39 页。

[12]金姬:《哈马斯:从刺客到政客》,载《新民周刊》2006年第 6 期,第 22 页。

[13]同上,第 23 页。

[14]“ 哈马斯希望阿巴斯继续留任”,http://world.people.com.cn/GB/1029/42361/4144700.html。

[15]“ 哈马斯只管内政不管外交”,http://world.people.com.cn/GB/1029/42361/4259387.html。

[16]金姬:《哈马斯:从刺客到政客》,载《新民周刊》2006年第 6 期,第 23 页。

[17]1990 年 6 月,在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竞争的新型政治体制下,阿尔及利亚举行了独立后的首次民主选举。被西方定为恐怖组织的“伊斯兰拯救阵线”获得 55.42%选票。1991年 12 月,伊斯兰拯救阵线参加议会选举,取得人民议会 430个议席中的 188 席,超过原先执政的解放阵线 15 席。然而1992 年 3 月 4 日,当时阿尔及利亚的执政当局以其为“恐怖主义”组织为名,宣布其为非法,阿军方并出面解散伊斯兰拯救阵线,引发了延续至今的阿尔及利亚内战。

[18]因为以色列控制着通向巴勒斯坦的电力和生活用水的供应,所有的食物及其他物品出入加沙地带也都必须要经过以色列设在那里的检查站。一旦以色列为制裁哈马斯而中断这些生活用品的供应,巴勒斯坦经济和生活必将受到很大影响。

[19]这是对美国“ 大中东计划” 的一个讽刺。伊战以来,布什政府把“ 大中东计划” 作为反恐的首要任务,要通过在大中东地区推动和帮助自由选举等方式来培育民主制度。哈马斯正是通过选举的民主方式上台,而结果得不到美国的支持,这显然与美的民主原则背道而驰。参阅王鸿刚:《美国“大中东计划”简介》,载《国际资料信息》2004 年第 4 期,第 18 页;李伟建:《美国推进中东民主的困境――从伊拉克民主实践和哈马斯当选谈起》,载《阿拉伯世界研究》2006 年第 2 期,第 3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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