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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最大的对手是范冰冰!我有五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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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7 12:26: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刘翔最大的对手是范冰冰!我有五大理由!
  2008年8月4日,国际田联确认了罗伯斯在今年6月12日捷克俄斯特拉发田径大奖赛上以12秒87的成绩打破刘翔在2006年瑞士洛桑创下的12秒88的世界纪录,为刘翔的北京奥运卫冕之路造成不小悬念。不过,在风潇潇眼里,罗伯斯并非是刘翔的最大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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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回溯到7月下旬,范冰冰给刘翔送月饼一事,正在体育和娱乐界如火如荼地蔓延中。很多人认为其是炒作,但事实上这是新浪网和哈根达斯精心策划的“2008明月盛典”慈善拍卖活动。当天范冰冰,张铁林、刘璇、吴奇隆、罗海琼、孙镱菲、霍思燕等人都有做月饼,刘翔,国家体操队、张怡宁、王皓、何冲、杜丽等人都有接受月饼,月饼拍卖所得款项均是慈善专款。主办方把“范冰冰VS刘翔”作为当晚的压轴戏,也是明白这“娱乐一姐”VS“体育一哥”的巨大杀伤力,以至于舆论认定是“范冰冰抱刘翔大腿”!实事上,范冰冰也很明白这就是活动主办方想要的效果,也是全部体育和娱乐媒体众望所归之事,向来精明的范冰冰当然不会缺席如此好的做秀场。“走自己的路,让媒体去说吧!”
    因为,范冰冰明白,刘翔的最大对手,不是罗伯斯,而是范冰冰!
    这话听起来像是在YY、在炒作、搏眼球、搏点击,实则不然,且让风潇潇细细道来。
  一、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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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之所以娱乐和体育界要联手炒作“范冰冰VS刘翔”一事,是由于二人在娱乐和体育界的行业地位所决定的。范冰冰不用说了,相对于想嫁给1.65米但风流艳事多多的美国老公,而不得已签婚前协议导致身份跌价的章子怡,始终扎根于国内娱乐圈的范冰冰的一姐地位,不是其它人可以撼动的。娱记和博客中的“冰冰帮”数量最为庞大就是例证。
    刘翔更不用说了,相对于铁定拿不到男篮金牌的姚明,人气最旺者铁定是刘翔。风潇潇曾在里分析过,罗伯斯学会了刘翔的独门技术“剪刀腿”并依此招强夺5连冠一路走高,刘翔则是在受伤、抢跑、罚下的掩护下进行着低调准备,并偶而用“零阻力”新战袍来点虚虚实实的刺探。两个人的战斗,实际上是两处竞技或处世理哲学的周旋。无论是否可以拿下罗伯斯,刘翔的一哥位置都不会动摇。事实上刘翔也明白,能够战胜刘翔的就是他自己,罗伯斯就是刘翔的影子,而已。
    “娱乐一姐”VS“体育一哥”,谁与争锋!
    二、商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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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范冰冰以往是以“话题女王”为定位的,年度艺人满意度调查敬陪末座。事实上,当范冰冰在负面炒作下取得了需要的人气后,精明地开设“范冰冰工作室”,由穆小光操盘转型,从陪灾区孩子看升国旗、到赈灾落泪、召集募捐等,调整了范冰冰的商业形象。除了媒体有意识的拉其进负面新闻,范冰冰现在的形象很上档次。
    刘翔自从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夺金,就一跃成为NIKE、可口可乐、安利等的商业宠儿,同时通杀白沙文化、杉杉男士服装、千里马汽车、伊利、交通银行、联想、元太、奥康、中国邮政EMS、中国移动通信等,商业形象朴实清新自信健康,内容涉及健康食品、汽车、男士服装、运动、邮电通讯以及IT等诸多方面。罗伯斯?可以去问问李宁,应该有市场!
    “艳羡熟女”VS“阳光熟男”,有得一拼!
  三、代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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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范冰冰代言OLAY、海飞丝、网游《国度·RF Online》、意尔康、松下等产品品牌整体而言,比刘翔的代言品牌是差着档次的。但是,有了月饼之交的媒体自发炒作之后,如果我是穆小光,我肯定会借此力,好好让范冰冰把刘翔的代言品牌当作假想敌,进行贴身商业竞争。举例而言:
    1、NIKE。去寻找ADIDAS的女式运动鞋代言。女式运动鞋市场很大,但一直没有明星级代言出现。李宁有这个市场细分,也可以试试。
    2、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一向主打年轻牌,拿下范冰冰,对百事可乐百利无一害。
    3、安利。深入分析一下安利吧,省得外人说风潇潇就会胡绉,水平太次。安利“纽崔莱”用刘翔替下田亮,就是要打造健康的冠军形象,而旗下顶级化妆品“雅姿”用俞飞鸿也是需要中国传统美。这两点范冰冰都不合适。但作为国际直销巨头,在2008年直销行业整顿和发展年里,同样是拿了直销牌照的雅芳是签下了中国跳水队,但安利更大的两个对手——如新、康宝莱,都没有国内的顶级代言人。如新的顶级化妆品可以主打范冰冰的美貌牌,康宝莱的顶级减肥产品可以主打范冰冰的身材牌。加之上述两家直销公司在2007年都经了换帅之痛,2008年在无法等同于安利进行奥运营销的前提下,签下范冰冰,打一打PK刘翔的牌,一样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愚见如斯,供穆小光参考。
    不需要媒体去挑拔是非,保不准这些商家自己就会根据风潇潇这篇分析,主动寻找“范冰冰VS刘翔”的代言噱头!所以,这个时候,就不要想着罗伯斯了,当然,萝卜丝相关行业除外!
    “ADIDAS+百事可乐+如新/康宝莱”VS“NIKE+可口可乐+安利”,堪比雅典娜的影子战术!
    四、交叉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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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所谓交叉合作,就是范冰冰进军体育界,刘翔进军娱乐界。范冰冰进军体育界太简单了,借着这月饼之缘,再拍上一组奥运宝贝的照片,就足够哗然了。再比如风潇潇曾在里分析过,刘翔刚刚发布了最新的“零阻力”战袍,范冰冰就可以借此机会更进一步,联系新战袍的生产商,来个刘翔“零阻力”新战袍的范冰冰刺绣版,云云,当又是联想无数……
    这里主要想说说刘翔进军娱乐界。
    有田亮在前的示范效应,刘翔在功成名就之后,走走泛娱乐化路线,并不是难事。何况在代言可口可乐的时候,就与潘玮柏、SHE等有过合作。而范冰冰自打从华谊出来自立门户之后,就成立了自己的娱乐公司,独立运作之下,范冰冰依然稳座一姐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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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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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所谓最大对手,并不非要求着眼于短期的完全对立,更要看重的是长线的斗争以吸引眼球,招揽利益,一如做长线股票一般,可以用4-5年做个大底,然后一朝连拉数十个涨停板。一个大胆的想象是,如果范冰冰的娱乐公司在这几年潜心铺垫,待到刘翔退役之后大手笔签进刘翔,这将是数年后何等轰炸的消息,其蕴含的当量该有多大?说不写未来还会有“老板范冰冰”VS“员工刘翔”版的姐弟恋炒作?Nothing is impossible!
    体育明星退役后进娱乐圈并不是坏事,关键看经纪人如何运作。反面典型如签在“艳照门”老窝英皇门下而被糟蹋的田亮,正面典型如刘璇,在娱乐圈混得很滋润!风潇潇的建议是,既然穆小光能够扭转范冰冰的负面形象,他也能够塑造刘翔的正面形象。这一点,刘翔背后的经纪人团队,想必比风潇潇更清楚,关键是看未来合作时的筹码问题了。
    “老板范冰冰”VS“员工刘翔”,好大的手笔!
  五、利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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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所谓最大对手,往往也是最大朋友。一如 Larry Bird 和 Ervin Johnson,或是 Michael Jordan VS Charles Barkley。

    娱乐+体育,本来就是最炸眼球的两大行业,范冰冰和刘翔身后的两大经纪人团队,从利益角度而言,肯定都有合作的愿望的,只是强烈程度取决于刘翔的比赛情况。总体说来,一线娱乐女星的商业寿命比一线体育男星的商业寿命长,所以随着刘翔运动员生涯的缩短,在远期开发刘翔的娱乐价值,当是刘翔团队需要考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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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所以,现在看来是“范冰冰抱刘翔大腿”,也许未来某天是“刘翔抱范冰冰大腿”,也说不准。这就是娱乐和体育商业价值规律的硬道理。但不管是谁抱谁的大腿,有了“范冰冰送月饼给刘翔”这么一个好的开端,和总会无中生有,或是火上浇油的媒体,包括像风潇潇这般没事只管煽风点火的人存在,两大利益团体更会研究,如何“在对立中寻找统一”的哲学命题的现实破解方法——其实破解方法很简单,利益共赢为最优解——有些默契是需要双方共同保持的。对于利益双方而言,朦胧更是一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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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罗伯斯?呵呵,四年之后,范冰冰和刘翔身后的两大经纪人团队,都会问,这是谁啊?
    “范冰冰的大腿”VS“刘翔的大腿”,都好粗啊!
    六、总结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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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17 14:34   
有个冠军的帅哥做一生的对手,范冰冰何乐而不为?体育,我要你!
    有个标致的美女做一生的对手,刘翔何乐而不为?娱乐,我要你!
    有个“娱乐一姐”和“体育一哥”玩PK,罗伯斯就去打酱油吧!俯卧撑也行!罗跑跑?罗不管?随你便!
    四年之后,谁抱谁的腿?谁又是谁的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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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7 12:26:19 | 只看该作者
哦哈哈
刘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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