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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长谈许霆案重审经过:改判并非迫于舆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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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5 18:0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央视《新闻调查》栏目9月13日晚播出《许霆的罪与罚》,以下为节目文字实录。

  解说:许霆案发生在两年前,当事人许霆持广州市商业银行的工资卡到柜员机取款,因为柜员机系统出现异常,许霆用只有174元钱的工资卡取出了17万。一年后,许霆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2007年12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无期徒刑,也是从那时起,许霆案被舆论所关注,成为一起公众事件。

  舆论普遍认为对于许霆的量刑过重,一些法律界的人士也参与到了这场讨论之中。

  同期:17万到了无期徒刑这样一种刑法看起来是过分的严厉了一点。

  同期:重要的是量刑上人让很多人接受不了。

  解说:2008年的1月,案件由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回广州中院重审。经过再审开庭,法院做出了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在审判决后,新闻调查记者对许霆进行了独家访问。

  记者:当庭宣判那一瞬间说五年的时候,你什么反应?

  许霆:当时,当时就是想流泪,老天给了我一个机会,没有一棒把我打死,五年真的是可以承受得了。

  解说:虽然许霆对再审的结果较为满意,但是他的父亲自始至终认为,儿子只是有错并没有罪。

  许霆父亲:他从头到尾就犯了一个眼贪的错误,现在说这个道德罪,我根本我承受不了。

  解说:有人说,许霆的命运经历了一个蹦极式的改变。但从无期到五年,舆论的关注并没有随着许霆的被轻判而平息。

  同期:为什么刚开始判成了无期徒刑,后来又改成了五年?我就更奇怪了,为什么两回判不同呢?因为是舆论压力,对不对?那是不是舆论压力下,法律是可以改变呢?

  记者:你很不理解这个改变?

  同期:对呀,我很不理解。

  记者:为什么那么多的案子,大家会对许霆这样的案子特别关心呢?

  同期:这个事情是比较特殊,或者说因为这个是银行与人们之间,银行有一种政府性的这种,它是一个政府支持的后边,对不对?人们更关心这些。

  记者:大的机构。

  同期:对呀。而且就是说,判得也太狠了吧。如果这事摊在我身上呢。

  解说:同一家法院,对于同一个犯罪嫌疑人,以同样的罪名,但是两次判决结果却相距甚远,如何解读这样的判决和许霆案的方方面面,《新闻调查》记者独家访问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甘正培。

  记者:从一审到重审,做出了两份比较悬殊的判决,那么究竟是什么改变了?

  甘正培:第一就考虑到许霆的犯意是偶发的,是在自动柜员机出现异常的情况下引发的他的行为。第二个是考虑到他是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卡超余额取款盗窃的方法,和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是有一定区别的。

  记者:我们也听到有一种议论说,那么重审这样的一个判决是否是迫于舆论压力才做的?

  甘正培:不是这样的。那么我觉得呢,法官对这个许霆案件做了很深的思考,而且呢也做了选择。做了选择什么?就是在法律意义上进行了一个综合考量,综合来认定许霆这个案件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究竟到什么层面。

  解说:甘庭长介绍,法院两次审判,对于认定许霆犯盗窃罪及适用法条并无改变,都是依据的刑法第264条。而一审判决对于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也并无不当,因为依照264条规定,盗窃金融机构、且金额特别巨大的,起步刑就是无期徒刑。而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盗窃金融机构10万元以上就已经构成数额特别巨大。改判的作出,是跟据许霆案的特殊情况,审判委员会多用了刑法的第63条,即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下量刑。

  甘正培:这是刑法上对特殊减刑一种规定,我们认为它是一种司法的补救手段,补救过于僵硬的法定刑。

  记者:那许霆案的特殊特殊在哪儿?

  甘正培:罪责性不相一致,这是它的一个特殊。主要一点特殊呢,它是一个基于自动柜员机出错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发生的盗窃行为,这非常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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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5 18:05:22 | 只看该作者
 解说:2008年3月,再审判决后,许霆又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5月,广东高院维持了五年的判决,并于近日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这起曾经引发巨大争议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那么,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为什么会引发如此持续的争论,许霆案究竟是一起怎样的案件,而许霆的命运又经历了怎样的变迁呢?

  许霆:我来广州这是四个多月,出了这样的事情,我也没想到。

  记者:你干吗跑这么大老远来这儿啊?

  许霆:我在高中追了一个女朋友,她来广州白天鹅宾馆实习,我呢,想过来照顾照顾她。

  记者:你是为了女朋友才来广州的?

  许霆:可以这样讲吧,也想过来看一看广州这个大城市,了解了解,没见过世面。

  解说:出生于山西的许霆,两年多前来到广州,那是他第一次出远门,如今留在他记忆当中的,除了这个都市的繁华新鲜之外,还有许多的心酸碎片。

  许霆:……身上还剩两块钱,然后我就坐公交,结果坐反了,不知道坐哪里去了,后来就在街上找商铺,帮忙,给我两块钱,我坐回去,没有找到,没有人给。后来我就打了一个摩的,我就很诚实,我就说我身上没钱了,你给我送到天鹅城。

  记者:说起这段经历还是挺心酸的,是吧?

  许霆:没什么,就是一个经历吧。

  记者:那你为什么这么难过?

  许霆:难过就是说的是从广州来了以后,短短的四个多月,整个,整个后来因为一直很痛苦,很痛苦。

  解说:来广州一个多月后,许霆终于在一家物业公司找到一份做保安的工作,但仅仅是两个多月后,他遭遇到人生的一个转折。

  2006年4月21日的晚上的9点多钟,下班后的许霆和同事郭安山,拿着广州市商业银行的工资卡,到位于平云路上的一台柜员机取款。

  记者:那天晚上去,本来是想取多少钱?

  许霆:取100,我就170多块钱。

  记者:你怎么操作的?

  许霆:把卡插进去,然后输入了密码,然后取了100,点了100,点100,点不出来嘛,那个屏幕上就显示出一个10,我还以为那个“0”那个键不灵了,我就按了底下的那个双0键,一按它就蹦出来1000那个数字。这个机子我也不会取消,但那个取款,吐出来1000块钱,就是个情况当时。

  记者:你看到那个情况有什么反应?

  许霆:当时看了也不知道咋回事,就查了一下余额好像,余额不变。我就又取了一下,又出来了一下。这时候我就知道这机子坏了。

  解说:2006年4月21日的那个晚上,许霆究竟经历了怎样的传奇,我们找到了当时柜员机的监控录像,

  许霆:当时呢我穿了个休闲裤,松紧也很松,那个休闲衣服,刚开始取的时候,钱包装完就没了,几百块钱都没有,一千一千一千装,装到七八千,快一万的时候,我合不住了钱包,鼓得合不了了,装在身上鼓得裤子拉得穿不上,就掉下来,我就把衣服塞到裤子里,钱给拿出来,又塞到衣服里,就开始取一千,塞一千,取一千,塞一千,也挺新鲜的,取一千,塞一千,就这么的,慢慢在取。

  解说:此时,在路边等待的同伴郭安山来找许霆。

  许霆:他说你小子可发财了,我说发什么财,这又不是自己赚的钱,明天交给部长的。他说你为啥要交给部长,他说。不交行吗?有资料的,找过来你再交啊。他说是,这个机子坏了,你怎么知道它有资料的。隔了一会儿,他就说,用我的卡试一试?这样取了几千,他那个卡就退出来了,就不能取了。

  记者:你当时知道你俩人的表情一直在笑吗?

  许霆:有可能吧。

  解说:很快,钱装满了钱包,装满了衣服,许霆和郭安山决定先回住处送钱。

  记者:你们俩回到屋里之后干的第一件事是干什么?

  许霆:就把钱掏出来数嘛。

  记者:你数当时有多少钱?

  许霆:当时数了,如果郭安山没藏的话,就是6.5万块钱,我记得。

  记者:从小到大,你自己经手过这么大量的现金吗?

  许霆:经手的是没有。

  解说:回到出租屋后的许霆和郭安山又取了一个塑料袋,再一次回到了柜员机。

  记者:你知道最高的取款额度是多少?

  许霆:五千嘛。

  记者:那你为什么没试着取五千。

  许霆:我觉得取一千就合适,就慢慢取吧。

  记者:保险是吧?

  许霆:看到一千一千能出多少,最后它出完了就行了,也不是两千,也不急,哪知道后来取得确实急了,取了三个多小时。

  记者:取了多少次,你记得吗?

  许霆:哪还能记得。

  记者:你的手指头什么感觉?

  许霆:手指头没感觉,就是困了想睡觉。嘎嘎嘎一直在那儿按,按的人像傻了似的。

  记者:那几个小时体脑子想什么呢?

  许霆:取呗,取完,还说。

  解说:从晚上的近十点到第二天的凌晨,许霆在柜员机前站了三个多小时,共取款171次。

  记者:你那170多次到最后一次是怎么停下来的?

  许霆:就是说是袋子满了。

  记者:你当时查你账户余额了吗?

  许霆:最后一次查好像还有十几块钱,再取了几次就走了,就没查。这个记不清了,这个记不清了,反正知道这个卡里没啥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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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5 18:05:36 | 只看该作者
解说:生活当中,人难免会碰到各种巧合、诱惑或者选择,许霆在2006年的4月21日,遭遇一台吐一千扣一块的柜员机,他自己也称那是个奇遇。

  记者:那你当时用你的卡去取不属于你的钱,你不认为这是犯罪吗?

  许霆:当时没想过是偷。

  许霆:我从来就看不起偷东西的人,从来就看不起,我也没偷过任何一个橡皮,我什么西都没偷过。

  记者:在你看来,什么叫偷?

  许霆:我拿人东西,我给你留一个名字、留一个相片,你完全可以找到我,完全有可能给你还,这个行为应该不是偷,是不是?

  记者:你认为ATM机这个行为不算偷,是因为你觉得你把你的名字什么都留下来了,是这样吗?

  解说:不仅仅是许霆本人,舆论对于许霆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也众说纷纭,甚至在法学界也有争议。

  同期:如果银行要掌握的话,所有的数据都可以掌握,这种情况我觉得我们很少听说有这样的盗窃。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一种盗窃。

  同期:固然许霆的身份通过他的工资卡,可以清楚无疑地向银行的有关系统,有关设置直接地表明出来,事后可以查知,但是在他行为的当时,自动取款机的设置人是否知道?我认为是不知道的,是符合盗窃罪秘密秘密窃取的要件。

  解说:那么,广州中院认定许霆盗窃的依据是什么呢?

  记者:对于盗窃,外界有很多的争论,认为盗窃是秘密窃取,可是许霆呢是公开场合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在用卡的方式来提取这一部分的钱,这样叫盗窃吗?

  法官:关于这个秘密窃取确实有一些争论,我们国家的刑法理论上就把这个秘密窃取就有一个通说的界定,叫行为人采取主观上自认为不被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经手者发掘的方法,暗中窃取财务的行为,这个概念里头强调的是主观上自认为。

  记者:也就是说对于秘密的界定,最重要的是当事人自己主观上认为,在当时当地,不被知晓,就可以被认定是秘密窃取?

  法官:对。

  记者:你当时去拿这个钱的时候,你认为银行知道吗,在当时?

  许霆:当时银行不知道。它这个机器它肯定不知道,如果它是个人,它肯定知道,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

  解说:许霆的父亲则一直认为,儿子的行为不应该用刑法来惩罚。

  许霆父亲:他知道出了故障,多拿钱这个想法,犯不犯罪,我后来看了刑法,他这个想法是不犯罪的,关键是他的动作。当然他的动作还是合法的,是你自己给了我,不是我在你兜里掏的吧,就是这么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记者:许亭的父亲有这么一个观点,他说刑法不能以人的主观动机来定罪。比如说许亭是不是想恶意占有,而是说我这170多次我重复都是同样的动作,是一个合理的正常的动作,那怎么能够又算是刑事犯罪呢?

  法官:刑法上面我们讲到是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就是说你光有客观行为,你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是不可能构罪的。你光有占有的故意但没有实施行为也是不可能构成。这样的行为,170次的取款行为,取了三个多小时,这一系列客观行为呢,都可以印证他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已经非常严重了,非常明显了。

  解说:但在民间,对于许霆的行为,舆论还是有很多同情的声音。

  记者:我觉得在场也有很多人,大家一块来聊一聊,就是如果你去一个自动取款机上取钱,你本来帐户上只有一百块钱,但是取了出来一千块钱,更多,你要不要这个钱?

  群众:我想90%人都会去(取)的。

  记者:都会要?

  群众:都会要,这跟道德扯不上层面,跟法律也扯不到。

  记者:但是如果你拿到第一笔一千块钱之后,你会不会还再去试?还再想拿更多的钱出来?

  群众:取钱就没有头了,会继续去试。

  记者:会吗?

  群众:会,会继续试的,那样的取钱本身不是恶意的。

  记者:如果说继续取、继续出来更多的钱,你会不会拿走?

  群众:钱我不拿走,是不是扔在那里,别人会捡呢。

  记者:你会不会试点?

  群众:我会试。

  记者:很多普通人对这个案子之所以会有一个很强的情绪反应,是因为他们觉得许庭贪婪是不对的,可是呢好像很多人体都有可能在相同情况下采取他这样的做法,这是普遍的人性弱点,您也是一个普通人,您是否理解这样的说法?

  甘正培:我很能理解,因为这个许霆,这个事情跟我们的生活太近了,我们都是银行的固定客户,现在谁都有卡,谁都面临一个以后站在自动柜员机前一下子出那么多钱,该不该拿?会不会被判刑?会不会弄一无期?谁都会考虑这个问题。同时大家又想了,我不是圣人,面对这样的诱惑,谁能不动心呢?这样一个情况呢牵扯到刑法上期待可能性的问题。期待可能性的概念我就不讲了,我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了,比如说父亲杀人,儿子应不应当去举报?这在外国刑法当中,特别是日本刑法当中,这个是不属于犯罪的。因为它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你期望父亲去举报儿子,这个可能性是很低的,就是期待发生的可能性很低,就是因为这种期待可能性使得许庭的责任性减轻。

  记者:那为什么不能以这样的期待可能性为前提而免予处罚呢?

  甘正培:那是不一样的。所谓期待可能写就是一旦,免除的场合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场合,就毫无选择的。但是面对出了这么多钱,许霆有没有选择性呢?是不是完全不可抗拒的?这个恐怕还不是。

  解说:那么,面对突如其来的财富,许霆是如何选择的呢?

  记者:你在意识到ATM机坏了之后,第一反应是什么?

  许霆:取出来就交给单位领导,就是这么想的。当时还是想交的。

  记者:真的?

  许霆:真的。

  解说:再审开庭时,许霆甚至为自己做了这样的辩护

  许霆:我是处于好意,保护的一种想法,我并不是恶意地索取。

  解说:许霆这样的辩解曾一度遭到网友的强烈质疑,甚至包括他的父亲也直指儿子在撒谎。

  许霆:事都做了,你现在还说那些能行吗?不是法院纪律的话,我真的想上去打他两下子,真的特别气愤。

  记者:你为什么气愤呢?

  许霆:虽然我是一个老百姓,但是我不惹事去。但事来了我根本就不怕事,什么事我也不会怕的。

  记者:已经判决结果已经出来了,大家在跟你坐在一起,是想听到你真实的想法。

  许霆:是。

  记者:所以你是否愿意……

  许霆:更改一下我的话吗?我不改,我知道外面都说不信任我,我也没办法。

  记者:你说你当时希望把这笔钱归还给银行?那么第一,你在当时有没有向银行通知过机器故障的事情?

  许霆:没。

  记者:第二有没有打电话向警方通报?

  许霆:没有。

  记者:第三,你有没有打电话给你的单位领导通知此事?

  许霆:还没有。

  记者:第四个就是说目前有没有你的能够提交出来的,你的某种证据能够证明你当时确实有这种动机?

  许霆:这个提交不出来。

  记者:所以你知道,在目前这些证据都没有的情况下,从你事后100多次的连续取款,包括后来离开广州的一个行为当中,会从常理上被推断为你是有恶意取款的占有倾向的。

  许霆:是。

  记者:这个推论你接受吗?

  许霆:接受。但是我说信不信是你们的事,我说不说是我的事。

  解说:人的内心,外人很难做出猜测。直至今天,许霆依然坚持最初取钱时并没有想据为己有的说法。

  记者:在什么时候想法改变了?

  许霆:这个想法是第二天,第二天早上。

  解说:许霆的工作单位就离柜员机不远,甚至他在岗位上能看到柜员机前的人来人往。

  许霆:我看了那个取款机,这下心里就有变化了。我就想,真的是像郭安山说的没资料了,找不过来,有了贪念了,决定了,等它找出来再退。

  解说:但不久,许霆的内心开始变得微妙和复杂。

  许霆:快下班的那时候,那会儿我就觉得害怕了。

  记者:你那会儿怕什么?

  许霆:怕什么呢,我怕人家找过来,找过来以后,我说我把钱给你,我把钱给你,我就取了这么多。他说后面的钱是不是你取的?当时我并不知道后面有多少钱,你知道吧。我也怕在这里,一个人我也不认识啥人,就是想回家了。

  解说:然而,想一走了之的许霆又依然矛盾重重。

  记者:星期六晚上已经有主意了,你星期天怎么没走?

  许霆:我想再等一天吧,那人再不找过来,我就……

  记者:你这再等是等什么?

  许霆:就是看命吧,看能不能找回来,再等等。当时其实特别担心,特别害怕。

  解说:又是一天的等待,依然没有银行的人来,许霆在取钱两天后登上了回山西老家的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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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5 18:05:51 | 只看该作者
甘正培:逃跑是我们衡量刑事案件的一个关键点,尽管许霆的盗窃行为已经完成了,构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逃跑使这个案件性质变得更加严峻了。

  解说:170块钱的银行卡取出了17万,两天后,许霆带着这笔并不属于他的钱离开了广州,一桩离奇的盗窃案从此开始了不可逆转的方向。

  甘正培:就是如果银行及时发现,如果去找到许霆,可能不会形成一个刑事案件。

  解说:就在许霆回家当天,商业银行发现了柜员机的异常,然而寻找许霆未果,于是向警方报案。

  记者:因为许霆使用的是自己真实的身份资料和家庭住址,应该也不难找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有权利去选择民事这种诉讼的行为来追回这笔款项吧?

  甘正培:如果形成了刑事案件,按照构成要件的框定,他已经构成犯罪了,在个案上头恐怕这种选择是很难得到认同的。

  记者:你是说银行自己也没有选择权。

  甘正培:对,因为你已经报了案,已经报了案了,已经形成了刑事案件了。

  解说:银行没有及时发现交易异常,使得一起原本可以以其它方式解决的纠纷走上了刑事解决的道路。逃跑,也让许霆丧失了免于刑责的机会。在事件当中,银行是否有过错,一直是舆论热议的焦点。

  同期:我说许霆这个案子,就是说我一直在关注这个事儿,现在许霆取款法院要追究责任,它银行出了错谁追究这个责任,有没有人追究这个责任?

  同期:关键是安全系统这个问题,假如说今天是银行维权了,我们承担责任,明天我们的钱突然间没了,我找谁去?找银行银行承认吗?

  同期:我觉得银行太霸道了。

  记者:您为什么觉得银行太霸道了?

  同期:我觉得它单方面的,这个事情这个责任不在许霆一个人,我是这样人为地,我总觉得这个错不是许霆一个人的错,人没有贪心是不可能的事情,那谁没有贪心呢?看见这个便宜,谁不想捡呢?这一时犯了错误是可以,应该可以原谅一下。

  同期:关键是银行承担什么责任,这是最关键的。

  同期:他取不取款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但是银行放在一个很严重的法律的问题上。

  解说:不可回避的是,银行的柜员机出错是引发该案的因素之一。那么,许霆取款的柜员机究竟出现了什么样的错误,在许霆取出钱后的两天时间里,银行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了柜员机的异常呢?我们了解到,自动柜员机通常是由设备的生产厂商和银行共同维护的,我们首先找到了柜员机的运营商广州市无线电集团进行采访。

  詹经理:这进事全世界再碰到第二次的可能性几乎没有。炒到了真的可以说是中了六和彩的概率都没有。

  解说:詹经理介绍,就在许霆取款的当天,程序员刚刚对这台柜员机的系统进行了升级。

  记者:系统升级出什么问题了?

  詹经理:调用某一个函数的时候,调用出错。

  记者:也就是说这是程序员的一个人为错误导致的?

  詹经理:对。

  记者:从系统升级的操作来讲,那么当他完成之后,你们是否按程序需要对这次升级过程进行检验或者试取款?

  詹经理:都有的。而且非常都是严格的试取款。但是遗憾的是,它只取了几百块钱,没有错误,正常。

  解说:但根据我们的了解,由于ATM机是银行的一个终端设备,在对ATM机进行维护时,通常是由运营商和银行工作人员共同在场的。那么,当时在运营商对ATM机进行系统升级后,银行又是否同样进行了现场检测呢?

  记者:在这个系统升级发生错误之后的检测,银行是否也有责任需要去做检测?

  詹经理:因为这个方面的问题要我说出来你不觉得很为难吗?

  解说:出于和银行之间的商业客户关系,运营商没有就当天银行是否做现场检测作出回答。而有关许霆取款后,为什么两天都没有发现柜员机异常的问题,詹经理介绍,一旦ATM机在运行状态下,他们就无权对机器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只有银行的后台能够监控到柜员机的交易状况。

  记者:我们看商业银行的解释是说他们对ATM机的最低要求是一次是一百块钱。

  詹经理:对。木

  记者:那么如果按照许霆当庭的取法的话,他每取一千块钱,他的帐户扣一块钱,对吧,那就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系统里显示只扣了一块钱,这就属于异常了,通常的取款最低都要一百块钱,他这个人只取了一块钱,这应该是有很明显察觉的。

  詹经理:这应该是一个异常,你问得很专业。

  串场:ATM机生产厂商承认在软件运行过程当中出现了人为的程序编写错误,不过任何一个软件启用之前,银行都是需要经过验证与检测的,来保证准确与安全。那么这样的验证与检测做了没有?第二当错误的软件运行过程当中,导致许霆每取一千块钱,他的账户只扣除一块钱。可是按照我们了解广州市商业银行ATM规定最低的取款限额是一百元,也就是说从账户来看已经出现了明显异常,而三个小时之内,这样的异常连续出现171次,为什么银行在三天之内都没有察觉呢?我们希望能够向他们了解。

  解说:在大堂,我们遇到了一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同期:他们都出去了,我也没有办法。

  记者:我们来了几天了,通过各种途径跟银行联系,好像都拒绝见我们。我觉得这样也容易给观众一些误解,您觉得呢?

  同期:不是,我是没有办法代表我们银行,我只能知道我们银行的领导都出去了,出去办事情了。

  解说:最终我们没有获得允许进入银行。有关事件的发展状况和细节,我们无法得知银行的说法。

  记者:我们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不同的人都在重复同一个问题,这样的事件由于银行的过错引发,那么许霆判了,银行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甘正培:法律责任呢,一般分为三种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基于被告人的责任,银行在本案当中它是受害单位,应当来讲它是没有刑事责任的。那么特有没有行政责任呢?它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因为你许霆还可以取钱嘛。另外也不存在侵权,一句话来讲呢,银行在这件事情上,你要说它有法律上的责任,恐怕还缺失,比较难讲这个话。但是呢,我们认为银行也确实应该注意提高服务质素。

  记者:你为什么这么认为?

  甘正培:因为银行你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这么一个机构,你就一定要管理跟上。此次讨论呢,我也注意到,那么对银行服务的不满,可能是导致这次讨论的一个因素。

  记者:也是一个积累。

  A:对,长期以来积累。

  解说:在许霆的事件被曝光后,广州市商业银行从没有正式接受过媒体的采访,只是曾经表达过银行也是受害者的说法。但是这样的表态一直不能被舆论所认同,他们认为许霆案中银行负有责任,除了ATM机出错在先之外,许霆在逃亡的过程中,也曾经向银行表达过还钱的想法,但没有被接纳。

  记者:给银行的什么人打的电话?

  许霆:可能就是卢经理。

  记者:是在你离开广州多长时间之后?

  许霆:如果没记错的话,是5月31号。

  记者:也就是一个月之后?

  许霆:一个多月。

  记者:你打电话你怎么说的?

  许霆:我说卢经理你好,我说我是许霆,我说我是取走那17万4的那个许霆。我说我现在钱丢了,我说我现在还有11万多,我先把10万给你汇过去,然后呢剩下的钱,一万多呢我做点小生意,这样讲的,我说我家房子也快开发了,这一开发我就能把后面的钱给你还了。

  解说:按照许霆的说法,当时他之所以说先还10万,是因为在回山西途中,他丢了5万块钱。

  记者:你当时想把这个钱留下来一部分自己投资用?

  许霆:自己还是想留一部分,留一万多。

  记者:你觉得这样合适吗?

  许霆:我不知道合适不合适,我就是这样说的,话就是这样说的。

  记者:他什么反应?

  许霆:卢经理就说,许霆啊,我们作为银行,我们也不想毁了你的一生。他就说你现在把钱汇过来也没人收,别说你汇十万,就是你全汇过来也得坐牢,你现在这个行为已经犯罪了。然后我听了,我也挺害怕,我说保持联系吧,就挂了电话。挂了电话,后边我就,我就考虑嘛,坐那儿想,想,想着想着,我就把卡扔了,没再用。

  解说:在广州采访期间,我们也试图联系这位卢经理,但他同样没有接受我们的采访。

  解说:而事实是,在广州市商业银行报案后不久,许霆就被公安机关列为了网上通缉的对象。在那之后,许霆再也没有和银行联系,而是将剩下的10万块钱投资网吧,最后也是血本无归。

  记者:你想过自首吗?

  许霆:我说我没想过自首,想过退钱,我没想过自首,我想过退钱。

  记者:那段生活有恐惧吗?

  许霆:无奈嘛,人等于说,你就是没有你任何选择的余地了,你只能活在逃亡里,你只能活在痛苦里,你已经错了,没有悔改的机会了,你的悔改的机会只能是坐牢,这点是铁定了的。

  解说:逃亡当中许霆也曾上网查询国际国内与他经历类似的案件,实际上此类事件并不少见,就在今年3月,英国东部约克郡赫尔市的多部ATM机,出现“储户取一赠一”的故障。当地居民迅速将ATM机内的钱取空。但是,资料显示,英国ATM机发生故障时,多数是由银行方面自行处理,警方很少介入。那么,在整个事件当中,银行究竟是如何高考虑的呢?我们再一次联系广州市商业银行。

  记者:在事发之后银行为什么选择报案,而不是用更温和的手段来解决。面对目前大众舆论的关切与争议,银行是否愿意做出回应,我们希望进一步联系广州市商业银行。

  记者:您好请问黄经理吗?

  黄经理:是,你是哪位。

  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的记者柴静。

  黄经理:哦,你好。

  记者:许霆案的事情,我们想采访一下商行和您,好吗?

  黄经理:我现在在外面,我……

  记者:为什么不接受访问呢?黄经理?喂?挂掉了。

  解说:2007年的5月,在逃亡一年后许霆在宝鸡火车站被抓获。随即他被押赴广州,并于2007年12月被判处无期徒刑。一起引发巨大争议的案件由此开始。

  记者:如果没有这次舆论的强烈关注,许霆案是否很难有重审的这样的一个结果?

  甘正培:我们案件是两审终审制,如果二审维持原判的,还有审监。应当来讲,法律上的救济呢并没有瓦解,还是有法律救济的途径的。

  我觉得许霆案件在司法过程中的是法律的成长。

  记者:您为什么说是法律的成长?

  甘正培:司法过程当中呢,因为有很多事情要考虑,很多利益要考量,对社会危害性的衡量也有一个过程。所以我觉得,是一个成长的过程。对许霆这个案件是一个特殊的案件,同时也是一个富于挑战的案件,这个案件就是今天不发生在广州中院,明天也会发生在深圳中院或者是北京中院。但是我经常这样想,我说是历史选择了我们广州中院,把这样一个富有争议的案件交给我们来审判,正因为它富有争议,才引起社会的关注,那我们在这个司法过程当中,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考量,做出一个最终我们认为合理、合情、合法的判决,我说本身已经,我认为是较好的完成了这个司法使命。

  记者:但是也有一种顾虑,说是担心民意或者舆论是否影响到司法的独立?

  甘正培:我倒个人认为,它是民意也好,社会舆论也好,说是社会进步。因为这么多人这么拼命地为许霆出来呼吁、呐喊、辩护,因为什么呢?我们究其这背后最深层的问题,因为我们都是银行的客户。以后你站在柜员机前,突然有这样的事情怎么办。所以对于许霆个案的讨论,已经上升对我们个人权利的一种保护,我觉得这是一个进步,这个是应当保护的。

  记者:您并不反感质疑?

  甘正培:也不能说反感,也不能说质疑,法官要有俯视众生的气魄,要有了解社会百态的能力,如果你连了解社会百态的能力你都没有,你怎么判案呢?

  记者:您认为最终重审的这样一个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吗?

  甘正培:我有这个司法的自信心。

  解说:许霆案引发的效应还在继续,因为许霆的经历并非个别,我们在广州期间,一对夫妇专门从云南赶来,旁听许霆的庭审,因为他们的儿子和许霆有着类似的经历。2000年,19岁的何鹏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被打入100万,他取出42万,事后,虽然全部返还,但还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如今,何鹏已经在监狱度过了7年的时间。

  同期:我觉得我儿子比许霆还轻,为什么不一样?我的儿子帐号上有钱,我的儿子又主动赔掉,没给国家造成一分钱的损失,我这一家老小简直是活不下去,我的儿子……

  记者:那你觉得许霆这次从无期改判到五年,能给你点希望吗?

  同期:对,我觉得有点希望了,……我们才看见了一小点光线。

  解说:何鹏的父母回云南后已经向当地法院递交了申诉的申请,目前还在等待着消息。相比之下,许霆觉得自己很幸运。

  记者:许霆,你认为这件事情,你自己认为自己应该被惩罚吗?

  许霆:说句我自己的心里话,这个事情我把钱拿走了,现在没退,法律是不能商量的,肯定应该坐牢,应该罚。我一直以来想给银行道一个歉,银行给过我机会,是我迟迟不退。

  记者:你并不指责他们?

  许霆:我没有说怪银行。其实这一类的事情,希望它更加对它重视一下,更加负责任一下,尽量少出这样的问题,尽量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

  记者:你女朋友没有再跟你联系过吗?

  许霆:没有。不说她了,过去的事了,以后希望她幸福就行,这里面我也有责任是不是,也没让她幸福。

  记者:会回忆4月21号那个晚上吗?

  许霆:当天晚上还是好好的一个人,不停地在取钱呢。第二天呢就马上一下子就就完了,就没办法了,一直就错了。我就一直想感谢一下所有关注、关心我命运的这些陌生人,我也希望你们遇到好事的时候想一想许霆,到底是个好事,还是能够损失了好多更值得珍惜的东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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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10-17 12:29:57 | 只看该作者
法治的人本主义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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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10-18 12:13:02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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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10-18 15:32:43 | 只看该作者
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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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10-19 08:55:14 | 只看该作者
这哥命不错啦,要是没有媒体炒来炒去,无期不也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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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10-20 11:57:27 | 只看该作者
理性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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