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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君创业对可口可乐声明的律师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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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9-13 13:1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针对可口可乐公司于2008年9月12日的声明,当事方和君创业认为,可口可乐公司对和君创业提出的三点要求,非但没有回应,反而提出诉讼威胁,和君创业总裁李肃认为这还是霸权心态。因此,和君创业再一次向可口可口可乐公司发出律师函。据介绍,该律师函9月12日下午已经送达可口可乐公司。

  律师函全文如下。

  
律 师 函


  可口可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指定本律师就贵公司损害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一事再次向贵公司郑重函告如下:

  2008年9月9日,本律师受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委托致函贵公司司,希望通过贵公司向可口可乐公司表达三点意见和要求:

  1、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钱卫清律师的委托与可口可乐公司对大成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的委托不存在冲突,希望可口可乐公司答复同意两项委托并存。

  2、钱卫清律师在新浪网发表的言论代表其本人及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研究的成果,希望可口可乐公司致电大成律师事务所与新浪网恢复钱卫清律师在2008年9月5日发表的所有言论的刊载。

  3、钱卫清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承担着参与对《反垄断法》研究、讨论的社会责任,希望可口可乐公司公开表态同意钱卫清律师继续其研究活动,并自由发表其个人言论。然而遗憾的是,可口可乐公司不仅未对上述三点合情合理的正当要求做出正面回应,更没有及时纠正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反而声称“将诉诸法律”试图对受害当事人施加压力,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只能理解为这是可口可乐公司侵权行为的继续和深化。在此,本律师代表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再次函告:希望可口可乐公司尽快正面回应上述三点要求。否则,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和公民的权利,将保留对侵权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

  吴辰 律师

  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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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9-14 12:34:12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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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10-1 10:05:52 | 只看该作者
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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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8-10-3 20:15:35 | 只看该作者
都是卖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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