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9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当局规定大陆配偶首次到台须查梅毒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9-24 15:3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当局规定大陆配偶首次到台须查梅毒明年起大陆配偶首次赴台将做梅毒检验,这一规定引发争议。图为大陆新娘抗议台官方欲延长取得身份证期限。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30:55 | 只看该作者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连田报道 海基会网站23日公布台湾“卫生署”9月11日修改“大陆地区人民首次申请团聚健康管理要点”,要求从2009年元旦起,首次来台团聚的大陆配偶都要接受梅毒检查。大陆配偶及人权团体批评,这项做法明显歧视,“太过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15:31:02 | 只看该作者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长期争取大陆配偶平等权利的“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会长锺锦明不满地表示,马英九先前宣称反对歧视大陆配偶,但台当局这项新规定“基本上就是把大陆人士认定为有性病”,不把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一视同仁,就是歧视。锺锦明认为,当局对婚姻移民应采取一致措施,马英九当局没有经过学者及民间讨论就推出这个非常歧视性的措施,“令人遗憾”。


“中国人权协会理事长”李永然表示,当局对境外移入的配偶不能有差别待遇,梅毒并不是大陆人才有,当局如果认为“有疾病管制方面的需要”,就应要求“所有外籍配偶都接受检查”。目前担任海基会财经法律顾问的李永然说,事先并不知道这项改变,否则他一定会提醒不能这样做。



来台近8年的大陆配偶唐章琴痛批,这个规定“完全不合理,是对大陆配偶的侮辱”,为何其他外籍配偶不用检查梅毒,“难道只有大陆配偶有这方面的问题?提出这一条规定的人是何居心?”她说,“我们对新当局有很大的期望”,但没想到还是出台这种不合理的措施。



台“卫生署”疾病管制局发言人辩解称,这是比照先进地区的做法,大陆和东南亚籍配偶均需提出梅毒检测和麻疹疫苗接种证明,并非仅针对大陆配偶,东南亚籍配偶相关规定近日也将公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3 07:29 , Processed in 0.125000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