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4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万科遭遇中国房产史上最大罚单 额度高达6000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9-10 09:4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万科遭遇中国房产史上最大罚单 额度高达6000万
7月22日,南京市价格举报中心回函表示将处罚万科公司,由此引起各方对罚款具体数额的纷纷议论。在采访中,南京物价局及南京万科公司均表示无可奉告,本报记者从内部人士获悉,最终罚款可能高达6000万元,但双方都未予以证实。


  这意味着,万科公司将遭遇中国房产业历史上最大的一笔罚单。


  “光明城市”的尴尬


  万科楼价违反南京法规一切源于 “万科光明城市三期”,这是万科在南京的一个项目。


  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江苏省通过立法来约束房地产商的利润率,在南京,对房地产商利润率的上限为8%,在此基础上,房屋价格最多上浮5%。


  南京市物价局批复的“万科光明城市三期”基准价格为7360元/平米,加上5%的浮动率,不过7728元/平米。然而,南京去年房市火爆,该项目10幢楼的8幢销售一空,平均销售价格达到8450元/平米,这意味着,最后2幢“楼王”只有按3964元/平米销售,才能满足物价局的规定,这显然是万科无法接受的。


  恰在此时,一些已购“万科光明城市三期”的业主突然发难,认为万科违反了南京市物价局规定,认为自己“受到欺诈”,要求万科双倍退还超过物价局定价的房款,并公开道歉。在万科拒绝了这些业主的要求后,其中部分人向南京价格举报中心投诉了万科公司。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2#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09:45:43 | 只看该作者
应该罚多少?


  6000万少于规定罚款


  出乎意料的是,“价格门”迅速在媒体和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各方争论日趋激烈,其内涵已大大超越了这一事件本身。


  毫无疑问,万科确实违反了地方法规,但如何处理,处理的轻重,关系到所有关注此事的人的感受。


  按相关规定,万科可能遭遇8760万元的巨额罚款,这和万科退赔业主的差价房款差不多。南京物价局如果定出了6000万元的罚款数额,对于业主来说,这已经是巨额罚款了,对于开发商来说,比规定的罚款要少。


  万科在炒作


  杜猛 北京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裁、房地产经济学家


  “价格门”事件,我认为南京物价局的做法是正确的,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万科是家上市企业,但也不能乱来。


  在这场争执中,政府肯定是正确的,不可能平白无故来处罚万科公司。因为限制房地产商利润,这在江苏省已经立法,这个法根据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的联合文件精神而提案,通过江苏省人大批准的,既然是法律,就必须遵守。国内大部分省都有类似的规定,只是江苏形成了地方法律。作为开发商,万科对当地的法律怎么可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08-9-10 09:45:49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万科太傲慢,不把地方政府看在眼里,单方面强调市场经济,其动作可以说是顶风而上,我认为意在自我炒作。


  从拐点论,到8元钱,到价格门,都是在和行业、社会和政府进行撞击,通过撞击形成新闻点,制造轰动效应。江苏省的法律是1年半以前就制定的,过去房地产市场形势好,要坚持,现在不太好,更要坚持。


  我觉得万科一点都不冤,江苏政府的做法是正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3 08:46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