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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核供应国解除对印核出口限制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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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8 12:3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就核供应国集团解除对印核出口限制答记者问

  问:9月6日,核供应国集团通过了“与印度民用核合作声明”,决定解除对印度的核出口限制。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方一贯认为,各国有权和平利用核能,并为此开展国际合作。同时,有关合作应有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中方一直以负责任的建设性态度参加核供应国集团有关会议。9月6日,核供应国集团经过讨论,协商一致通过了“与印度民用核合作声明”,决定解除对印度的核出口限制。

  中方希望,上述决定将有助于和平利用核能和防止核扩散领域的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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