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简称贸发会议。联合国常设机构之一。1964年12月30日由联合国大会决定正式成立。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之间、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贸易;制订国际贸易和有关经济发展的原则和政策,提出实施的措施和建议;谈判国际经济关系,主要是贸易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国和区域性经济集团的贸易及有关的经济发展政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地区广大发展中国家相继获得政治上的独立。它们在经济上也迫切要求独立,发展民族经济,要求改变国际经济关系、国际贸易长期为少数发达国家所控制的局面。在亚非拉地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要求下,1964年3月23日~6月16日在日内瓦召开了第1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国际贸易和经济关系的指导原则等决议。会议期间,77个发展中国家发表《七十七国联合宣言》,阐明发展中国家对贸发会议的立场,表示他们在贸发会议中应加强团结和协商。从此,该宣言签署国称为“七十七国集团”(随着亚非拉地区新独立国家的不断增加,该集团成员国已增至125个,但仍沿用“七十七国集团”名称)。每届贸发会议召开之前,“七十七国集团”都举行部长级会议,共同磋商对策,制定行动纲领,发表发展中国家对该届贸发会议具有立场性的文件。
第2届贸发会议(1968年2月1日~3月29日)在印度新德里、第 3届(1972年4月13日~5月21日)在智利圣地亚哥、第 4届(1976年5月5~31日)在肯尼亚内罗毕、第 5届(1979年5月7日~6月3日)在菲律宾马尼拉、第6 届(1983年6月6日~7月3日)在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召开。在历届会议上,发展中国家系统地阐述了它们在贸易和经济各个领域的立场和观点,提出了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主张和建议。经过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斗争,联合国贸发会议冲破发达国家种种阻挠,先后通过一些反映发展中国家合理要求的决议和决定,如普遍优惠制、商品综合方案、发展中国家经济合作等。70年代以来,作为联合国的一个国际经济方面的机构,贸发会议成为南北经济关系谈判的主要场所。
第3届贸发会议起草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经1974年第29届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有力地推动了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通常每 4年举行一次。其常设机构为贸易和发展理事会,每年举行两次会议。下设 7个专业委员会:初级产品委员会、制成品委员会、航运委员会、无形贸易和贸易资金委员会、技术转让委员会、优惠特别委员会和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合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日内瓦。截至1982年 9月止,成员国有167个。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从1972年第3届贸发会议起参加该组织的活动。
Qishiqi Guo jituan
七十七国集团
Group of 77
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Liu-wu Zhanzheng
六·五战争
June 5 War
见中东战争。
Fangzhi Hewu qi Kuosan Tiaoyue
《防止核武器扩散条约》
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或称《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简称《不扩散条约》。美两国为保持核垄断地位操纵联合国制定的国际条约。在1956年及1957年的十国裁军委员会上,苏、美首次提出防止扩散核武器问题。1968年3月11日,苏、美两国向十八国裁军委员会提出不扩散条约的联合修正案。6月12日,在联合国大会上以95票对4票,21票弃权通过。7月1日,在莫斯科、华盛顿和伦敦分别举行签字仪式。1970年3月5日批准国超过40个,条约开始生效。有效期为25年。
条约共11条,主要内容有:核国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把核武器转让给非核国家;不援助非核国家制造核武器;不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其他国家的核武器转让;不寻求或接受制造核武器的援助,也不向别国提供这种援助。中国和FaGuo没有参加这一条约。中国政府多次声明,美、苏企图借此维持其核霸权地位,中国人民坚决反对。但中国并不主张,也不鼓励核武器的扩散。
Su-Mei Xianzhi Zhanl□e Wuqi Huitan
苏美限制战略武器会谈
Strategic Arms Limitation Talks between Soviet
Union and United States
1982年6月改名为美苏减少战略武器会谈。从20世纪60年代始,苏美两个超级大国在谋求约束对方、同时又不损害自身战略地位的前提下,就一定范围内有限度地控制战略武器竞赛所进行的“马拉松”式谈判。1964年初,美国向苏联提出就限制战略武器问题举行谈判,1969年10月25日双方达成协议,于1969年11月17日在赫尔辛基开始会谈。
第一阶段谈判(1969年11月17日至1972年5月)此阶段谈判先后在赫尔辛基和维也纳举行,谈判的中心内容是“冻结”苏美战略武器数量。共举行7轮120余次全体会议,提出了草案。1972年5月26日,美苏两国首脑在莫斯科签署美苏《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和《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某些措施的临时协定》和一个补充议定书。1972年10月3日开始生效。
《条约》规定:在以各自首都为中心,半径150公里内,双方可以部署不超过100枚反弹道导弹及6部反弹道导弹雷达;在一个半径为 150公里的洲际导弹基地附近,可部署不超过100枚反弹道导弹、2部大型反弹道导弹雷达和18部较小的雷达;条约为无限期有效。
《临时协定》规定:双方把以地面为基地的洲际弹道导弹固定发射器冻结在1972年7月1日的水平上,即苏联为1618枚,美国为1054枚;潜艇发射的弹道导弹和导弹核潜艇冻结在1972年 5月26日实有和正在建造的水平上,即苏联为950枚、62艘;美国为710枚、44艘。对战略轰炸机未作限制规定。临时协定有效期为5年。
由于苏美双方都拥有大量战略武器,同时反弹道导弹耗资巨大,双方都不准备大量发展,因此所谓“限制”对双方均无多大实际意义。
第二阶段谈判(1972年11月21日至 1979年6月14日)谈判在日内瓦举行,中心内容是拟定一项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的“永久性条约”,以取代1977年10月到期的临时协定。1974年 7月,在R.M.尼克松访苏时,双方同意不再签订《永久性条约》,而改为签定一项有效期到1985年的《十年协定》。此后双方代表根据1974年G.R.福特和Л.И.勃列日涅夫在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签署的《关于进攻性战略武器问题的联合声明》进行了长时间的会谈。1979年 6月14日,双方代表完成限制战略核武器条约文字的起草工作,并在日内瓦草签。1979年6月18日,苏美首脑在维也纳正式签署。
第二阶段协议包括一项有效期为 5年(1985年12月31日到期)的美苏《关于限制战略性进攻武器条约》和一些附件,其中包括有效期为一年的议定书(1981年12月31日到期)和一项指导下一阶段谈判的《关于限制战略武器谈判原则和指导方针的联合声明》等。《条约》规定:双方战略武器的总限额为2250件,其中分导式多弹头运载工具的限额为1320件。《议定书》规定:双方在限期内不部署和不试验机动导弹、反巡航导弹等新式导弹。
第二阶段限制战略武器条约也是只限数量不限质量,其分导式弹头的限额大大高于当时双方实有数字,双方把不准备长期受约束的项目列入有效期仅为 1年的《议定书》,为进一步增加数量、改进质量留有余地。
第二阶段会谈达成协议后,苏美双方宣布将继续进行第三阶段谈判。由于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谈判陷于停顿。美国一方面宣称第二阶段条约已经“死亡”,同时也表示可作为“临时性的限制措施”予以“遵守”。1982年 5月,美国建议同苏联重开谈判,强调谈判目标应是“减少”战略武器,而不是“限制”战略武器。1982年5月31日,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宣布,苏美减少战略武器会谈于1982年6月29日在日内瓦举行。1983年12月,苏联为反对美国在西欧部署新式导弹,宣布谈判无限期中断。直至1985年3月12日,美苏基于各自需要,在日内瓦重开谈判。
Shiyue Zhanzheng
十月战争
October War
见中东战争。
Ouzhou Anquan yu Hezuo Huiyi
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
Conference on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欧洲国家及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非欧洲成员国讨论欧洲安全与合作问题的国际会议,简称欧安会。1973年 7月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开始。参加会议的有33个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和加拿大。阿尔巴尼亚拒绝参加会议。
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局势发生演变,欧洲国家分别组成以美国为盟主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以苏联为盟主的华沙条约组织两个互相对抗的军事集团。在欧洲集结了大量武装力量和现代化武器,造成东西欧之的隔绝和冷战对峙的局面。60年代苏联和华沙条约组织倡议,召开欧洲国家会议,讨论欧洲安全和合作问题,但不提美国参加,以图排除美国染指欧洲。遭美国坚决反对。70年代初,东西方关系有所缓和。联邦德国同苏联、波兰、民主德国先后签订一系列条约;苏、美、英、法四国签署《关于柏林问题的协定》;苏、美签订《限制战略核武器协定》。这些事件在维持现状的基础上改善了气氛,为欧安会的召开准备了条件。苏联也表示同意美国等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中的非欧洲国家参加会议。1972年 5月,美国总统R.M.尼克松访苏,双方达成妥协,同意欧安会与欧洲均衡裁军会议大体同时召开。
苏联力图利用欧洲国家盼望和平与安全的愿望,通过会议确认战后欧洲国家边界有利于苏联的现状,巩固它在东欧的地位,分化西欧国家同美国的关系。美国的意图在于限制苏联的进一步扩张,同时对东欧进行渗透。欧洲国家则在不同程度上企图利用美、苏之间的矛盾改善自己的处境。会议讨论的虽是欧洲问题,主角却是美、苏两国。它们之间的争夺和交易决定着欧安会的进程和结果。
会议进程和结果 1972年11月至1973年 6月,在赫尔辛基举行了15国大使级筹备会议,制定《赫尔辛基最后建议蓝皮书》,确定了 4项议程:①欧洲安全与国家关系准则;②经济科技与环境合作;③人员往来、情报交流与文化合作;④今后可能进行的合作。欧安会正式会议分 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外长会议,于1973年7月3日在赫尔辛基举行,通过议程并由各国阐述基本立场。第二阶段是专家会议,在日内瓦举行,就议程上的问题进行实质性辩论,开了2400多次会议,历时近两年,最后通过一个为各方勉强接受的《最后文件》。第三阶段为首脑会议,于1975年 7月30日至8月1日在赫尔辛基举行,签署《最后文件》。这个文件包括:①《指导与会国间关系的原则的宣言》;②《关于建立信任的措施和安全与裁军的某些文件》;③《人道主义和其他方面的合作》;④《经济、科学技术和环境方面的合作》等。
欧安会《最后文件》是双方相互妥协的产物,苏联基本上取得西方对战后欧洲边界现状的承认,在第 3项议程方面作了一些让步。文件并无法律上的约束力。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文件的规定前后矛盾,各方可以各取所需,作出不同解释。如关于边界问题,文件既规定边界不可侵犯,又确认可以按照国际法通过和平手段和协议加以改变。关于东西欧人员通婚、旅游和记者工作条件等问题,文件作了一些符合西方要求的规定,又以要尊重各国法律和风俗习惯的条款加以限制。
《最后文件》签署墨迹未干,苏联在欧洲和其他地区采取许多攻势行动,美国极力保护其既得利益,双方争夺不断加剧,曾经喧嚣一时的东西方之间的缓和日益沉寂,欧安会的协议随之黯然失色。按照协议规定,1977年在贝尔格莱德、1980年在马德里先后举行了两次欧安会续会。续会的任务是检查《最后文件》的执行情况并就增进欧洲安全与合作交换意见。实际上,这些旷日持久的会议只是美、苏互相攻讦的讲坛,争吵不休,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协议。
Zhong’ou Caijun Tanpan
中欧裁军谈判
Talks on Disarmament in Central Europe
全名“关于在中欧共同减少部队和军备以及有关措施的谈判”,简称“共同均衡裁军”(MBFR)。是苏、美两国在“裁军”的名义下,为加强各自在中欧的军事地位,加紧争夺欧洲而举行的谈判。 1964年12月14日苏联在第19届联大会议上,通过波兰外长建议召开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1968年 6月25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建议同华沙条约组织就欧洲特别是中欧地区相互均衡减少部队问题举行谈判,以此作为同意召开苏联倡议的欧安会条件。1972年苏、美最高级会谈就两者达成妥协,同意欧安会与中欧裁军谈判“分别但又是平行”地举行。1973年1~6月在维也纳举行中欧裁军谈判筹备会议,确定谈判为大使级,有决定权的国家11个(北约的美、加、英、联邦德国、荷、比、卢,华约的苏、波、民主德国、捷),观察员 8个(北约的意、丹、挪、希、土,华约的匈、保、罗);每年举行全会3次,每次一般10周左右。1973年10月30日在维也纳开始正式谈判,至1985年7月,双方共进行了36轮会谈、数百次会议。
谈判中,双方各自先后提出了多种裁军方案和建议,争论的主要问题有:①裁军原则。华约主张采取“对等裁减原则”,即双方各按同等数量或同样百分比裁减军队,目的在于继续保持华约在中欧的军事优势。北约则坚持“均衡裁减原则”,即双方按不同数量裁减地面部队,最后达到同等最高限额,目的在于削弱华约的地面部队优势。②裁减对象及步骤。北约主张裁军地区应包括联邦德国、荷、比、卢、捷、波、匈等国,华约则坚持把匈排除在外。华约主张各参加国应承担具体裁减义务,即规定“各国军队的最高限额”,同时进行裁减。北约则坚持采用“集体裁减原则”,即只规定两个军事集团的“集体最高限额”,至于各参加国如何裁减,则由双方内部自行决定。北约并主张第一阶段只裁减苏、美在中欧的驻军,其他参加国以后裁减。③裁减的军种。北约主张只裁减地面部队,不包括空军及核武器;华约则坚持陆、空军和战术核力量“三位一体”裁减。④双方驻中欧部队的实际人数,是双方争执最激烈的问题。华约在谈判中宣布,至1976年1月1日止,华约各参加国在中欧军队总数为 98.73万人,与北约同时在中欧的军力98.1万人(包括FaGuo在中欧驻军)“大致相等”。北约则认为华约至少少报了15万人,拒绝接受此数字。
经过谈判,双方在下列一些次要问题上作了些妥协:①匈牙利不包括在中欧裁军地区范围之内;②双方最高限额定为各90万人,其中地面部队70万人、空军20万人;③各参加国都进行裁减,第一阶段先由苏、美按一定数额裁减,第二阶段起再裁减其他国家军队。但在驻中欧军队实际人数、军备如何裁减及如何监督协议实施等问题上,双方寸步不让,谈判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欧洲是苏、美战略重点所在,双方势在必争,谈判过程实际上是苏、美双方在欧洲进行军备竞赛,争夺军事优势的过程。因此谁也不能在谈判中作出真正的让步,谈判将会长期进行下去。
Yuenan Qinl□e Jianpuzhai
越南侵略柬埔寨
Vietnamese Aggression against Cambodia
1978年12月越南大规模武装入侵并占领柬埔寨,柬埔寨人民在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领导下进行了保卫祖国的抗越武装斗争。 越南久已蓄谋建立以它为霸主的“印支联邦”。早在1975年攻克西贡继续南下期间,越南即不断侵占柬埔寨的岛屿和领土。为推行地区霸权主义,越南当局加紧投靠苏联,1978年11月 3日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苏越友好合作条约》在莫斯科签订。同年12月25日,越南当局在苏联的支持下出动20万正规军,大举进犯柬埔寨。1979年 1月7日攻占首都金边,8日成立韩桑林傀儡政权,继而攻占柬埔寨大部分领土,妄图一举吞并柬埔寨。民主柬埔寨政府及其领导下的爱国军民,顽强地抗击越南侵略者,粉碎了越南侵略者发动的历次旱季攻势,不断巩固根据地,扩大解放区。越南侵略军被迫据守柬埔寨重要交通线、沿线城镇、港口和重要据点。1982年7月9日,红色高棉、诺罗敦·西哈努克、宋双 3派抗越爱国力量成立民主柬埔寨联合政府,诺罗敦·西哈努克任主席、乔森潘任副主席、宋双任总理。
越南入侵柬埔寨,严重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粗暴践踏国际关系准则,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第34届联大以来的历届联合国大会都以绝对多数票通过决议,要求越南无条件从柬埔寨撤军。1983年在纽约召开的关于柬埔寨问题的国际会议发表宣言,要求外国军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撤出柬埔寨,指出必须尊重柬埔寨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不结盟和中立地位,其他国家保证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干涉柬埔寨的内政。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外长会议和首脑会议一再谴责越南的侵略罪行,支持民主柬埔寨政府,并坚决要求越南军队立即无条件地从柬埔寨撤走,让柬埔寨人民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实现民族自决。越南当局一再使用欺骗伎俩,提出种种“建议”,拒不撤出柬埔寨。而后又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玩弄假撤军的阴谋。
Sulian Qinl□e Afuhan
苏联侵略阿富□
Soviet Union aggression against Afghanistan
1979年12月27日,苏联出兵占领阿富□事件。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苏联视阿富□为南下波斯湾、印度洋的跳板,培植和扩大以阿富□人民民主党为核心的亲苏政治势力。1973年策动对苏友好的穆罕默德·达乌德发动政变,推翻查希尔王朝。1978年又导演人民民主党发动“ 4·27”政变,杀死达乌德,该党总书记努尔·穆罕默德·塔拉基任革命委员会主席兼总理。人民民主党政府同苏签订了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友好睦邻合作条约》,内外政策均纳入苏联轨道,激起阿富□各民族抵抗组织的武装DIZHI。同时,该党内讧愈演愈烈。1979年9月16日,哈菲祖拉·阿明杀死塔拉基,上台执政。苏联便以“应邀出兵”为借口,于12月25日和26日,向阿富□首都喀布尔大规模空运部队,并于27日推翻阿明政府,对阿富□实行军事占领,扶植巴布拉克·卡尔迈勒傀儡政权。阿富□人民掀起维护民族独立、反对外国侵略的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苏军 (见彩图被阿富□抵抗战士击落的苏联直升机的残骸 (1980))。1975~1985年,苏军投入约11.5万兵力,耗资近 200亿美元,死伤 3万多人。苏联在阿富□推行“焦土政策”,使用化学武器,镇压当地人民,激起世界公愤。1980年 1月,联合国大会举行紧急特别会议,强烈谴责苏联的侵略行径,以104票对18票的绝对多数通过决议,要求“立即、无条件和全部”从阿富□撤出外国军队。此后的历届联大 (1980~1985)又先后6次通过类似决议。 □.С.戈尔巴乔夫在 1986年举行的苏共第27次代表大会上,首次表示了苏军撤出阿富□的意向。1988年4月14日,苏联、美国、巴基斯坦和喀布尔政权的代表在日内瓦分别签署了政治解决阿富□问题的《日内瓦协议》。协议规定苏联从5月15日起,在9个月内将全部苏军撤出阿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