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勇律师称公诉机关撤销部分证据 受贿罪不成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4-26 09:4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播到腾讯微博
央视曝光南勇庭审画面
人民网铁岭4月25日电 (记者 杨成 杨孟辰)今日下午18:10,身着蓝色囚服的前足协副主席、原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被押出法庭。这也预示着足坛反赌打假系列案件的审理告一段落。南勇一身轻松、面带微笑的走向囚车,由此可见庭审过程或许对南勇有利。南勇的辩护律师孙晓洋,在庭审后接受人民网记者的采访。孙律师表示今天下午进行了3轮法庭辩论 控辩双方都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
公诉机关17项指控 律师否认受贿罪成立
公诉机关对南勇提出17项指控,认为1998年至2009年,被告人南勇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承诺为俱乐部和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家足球俱乐部和个人的人民币和手表、加油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9962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南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南勇收受贿赂148万多元,以及所受17项犯罪事实的指控。孙律师表示,首先南勇作为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认定不当。南勇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也同时有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其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他的客观行为,到底是利用哪个职务得到便利,要把客观行为和主体进行对比。
孙律师认为,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分为三种情形,一部分指控不能成立;一部分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严重不足;不否认南勇确实收受了他人赠送的财务,包括手表等一些实物,但根据法律规定这些行为不构成受贿犯罪。
公诉机关撤回证据 律师否定犯罪事实
孙律师还透露一些庭审细节,质证阶段公诉机关撤销了沈阳海狮行贿40万指控中财务方面的证据,还撤消了鲁能行贿30万指控中的证据,而律师准备的证据与公诉机关提供的完全相反。律师认为这些证据的撤销,证明了这些犯罪事实不存在。在质证阶段南勇发表了自己的辩护意见,最后陈述阶段,南勇表示相信会有公正的结果。孙律师表示目前还无法预测最后判决的刑期。
孙律师称在庭审结束后,南勇与其家属进行了被逮捕以来的首次会面,南勇目前情绪平稳。而南勇的嫂子由于没有拿到旁听证与媒体记者一同在法庭外等候。据南勇嫂子介绍,法庭只给了两个家属旁听名额,一共只有20余人获得旁听证。据本网记者昨天探访审判庭,发现该审判庭可容纳40多人。
分享到:  已转播   1 相关阅读:
2012.04.25
2012.04.25
2012.04.25
2012.04.25
2012.04.25


推荐微博:换一换  陈小明 蔡斯图 陶赟 吴辛欣_环球资讯 2012美国大选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王颖 褚朝新 五岳散人 Amberose 太阳报 中原网徐秀丽 杨海鹏 王哲 新闻哥 腾讯新闻 活着 微讯 今日话题 腾讯图片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0000100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24 05:41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