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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超载标准多年不变引质疑:每平允许站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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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11:0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从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获悉,近来,多年前制定的公交车超载标准被公众质疑不合实际。
  济南市公交公司营运市场部部长邓军航解释,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公交车基本不可能出现超载现象。据建设部2001年印发的《城市建设系统指标解释》,公交车额定载客量的计算公式为:客位数=车厢固定乘客座位数+车厢有效站立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允许站立人数。在国家标准中,“每平方米允许站立人数”多达8人。 目前,公交车沿用的是1987年国家颁布的《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根据这个标准,城市公共汽车按每人0.125平方米核定载客数,也就是1平方米内,只要不超过8人就不算超载。而事实上,公交车再挤,1平方米也很难挤下8人,因此再拥挤的公交车都算不上“超载”。 据《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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