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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出台 兼职不得影响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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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4:46: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针对高校中不断爆出的师德问题,教育部首次制定发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该规范明确对高校教师提出了“六不准”。其中既有类似于中小学教师的“公正对待学生”的要求,也有高校教师特有的“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的要求。
《规范》针对当前少数高校教师存在的六类师德问题,明确了“六不准”。针对思想政治意识淡漠问题,提出“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针对当前高校师生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公正对待学生”,“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针对部分高校教师存在的轻教学、轻育人的问题以及社会兼职过多影响教学的现象,明确提出“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针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明确提出“坚决DIZHI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针对高校中不当使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现象,明确提出“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还明确提出“自觉DIZHI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分享到:  已转播   1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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