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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犬弗兰基。
在各个国家,犬类都是警方得力的助手。美国警方就有这样一种协助缉毒的警犬,它们对毒品的气味非常敏感,它们的任务就是在可能种植或藏有大麻等毒品的建筑物外嗅探。
佛罗里达州有一只名叫弗兰基的缉毒犬,7年服役期间,它协助警察找到2.5吨大麻。但目前它那灵敏的鼻子成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争议的焦点:警察是否有权根据警犬的判断申请搜查令?还是警犬嗅探行为本身就是侵犯隐私权的非法搜查?编译/张振
事件:凭警犬的嗅探结果申请搜查令
当掌握一定线索并怀疑一所建筑物内藏有或种植毒品时,理想情况是,执法人员敲门,希望里面的人出来。如果里面的人拒绝了,执法人员只能申请搜查令,那么执法人员需要掌握犯罪证据。
2006年12月5日,迈阿密戴德警察局与美国药品监督局的执法人员接线报在城市南部一户住宅周围布控。匿名消息称,有人在屋内种植大麻。警探道格拉斯·巴特尔特带着警犬弗兰基赶到这里。弗兰基快速地闻了一下门口地面的气味,然后坐了下来。这是它找到毒品后的反应。
执法人员根据嗅探结果向法官申请了搜查令。这所房屋随后被搜查,房屋拥有者朱利斯·贾丁斯被捕。执法人员在他家中铲除了179株大麻,估算市价超过70万美元。
8岁的弗兰基在迈阿密戴德郡警察局服役7年后于去年7月退役。警方在它的帮助下找到的大麻数量总计有2.5吨,毒资490万美元。它是一只可爱的拉布拉多犬,主要在机场、体育场和其他人群聚集的地方执行任务。“它是只很友好很欢乐的狗。”巴特尔特说。
反对:嗅探是对私人住宅的入侵
贾丁斯被指控进行非法大麻交易和重偷窃罪,后者是因为他偷电以维持种植大麻所需的高精密设备的运行。贾丁斯没有认罪。他的律师对搜查行为提出质疑,认为弗兰基在门口的嗅探是对私人住宅的入侵,是违宪行为。
法官认可了这种说法,把在该次搜查中获得的证据判为无效。但这一裁决又被中级上诉法院驳回。
2011年4月,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支持最初的裁决,即认定弗兰基的嗅探属违宪行为,理由是用警犬寻找毒品、爆炸物和其他非法或违宪物品可能违反旨在保护公民免受非法搜查和逮捕的宪法第四修正案。
但一些州检察官不服这样的判决,并向联邦最高法院递交了诉状。检察官们坚持认为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的裁决与以往的判例冲突。此前的裁决中警犬嗅探并不被认为是搜查。
“佛罗里达最高法院对第四修正案的解读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一定会提出质疑的。”知名博主汤姆·戈尔茨坦说。他在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法学院任教。
支持:毒品信息不应列为个人隐私
“警犬对一座房子的嗅探只能发现里面存在的毒品,而不会发现其他的私人信息。”佛罗里达州副检察长卡洛琳·斯诺尔科斯基写道,“毒品信息不应该列为个人隐私。”
贾丁斯案一直悬而未决,除非解决弗兰基的“鼻子问题”。另外,贾丁斯2010年因持械抢劫和故意伤害被捕,但他交保释金免于羁押。他同样不认罪,审判将于2月21日进行。
佛罗里达州诉贾丁斯一案受到全国范围内执法机构高度关注,因为他们在很多执法环境中都需要依靠警犬。
“警犬是警察最好的伙伴,从大麻到甲安菲他明到爆炸物,他们都能嗅出来。”迈阿密前检察官肯德尔·科菲说。他现在一家私人机构工作。
联邦最高法院曾在其他重大案件中认可缉毒犬的嗅探行为。两起案件是路边例行检查时发现毒品,一起在机场行李中发现毒品,第四起是在运输途中的包裹里发现毒品。
佛罗里达这件案子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牵涉到了私人住宅。州高等法院反复强调住宅比路上的汽车或机场里的行李具有更高的私密性。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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